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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设备清单:共采购帐篷酒店5栋(室内30㎡,露台22㎡),蒙古包10个,人字形帐篷10个,详见附件(采购设备清单表)。 (四)采购预算最高总价不超过122.193万元。 注:成交价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票)、设计、材料、运输费和其它杂费(安装、装修)等,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二、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实缴资本至少达到1000万; 2.近三年来有2个及以上类似帐篷酒店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采购额度(提供合同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0人,配合合理,其中提供不得少于5人拥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项目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 6.同时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收费标准确认函。 (二)本次竞选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 1.提供采购项目中产品的相关设计技术图纸; 2.提供实地测量和规划; 3.提供实地方案,制定并达到采购方要求; 4.提供项目效果图并达到采购方要求; 5.承担采购项目整体运输、项目实施、安装等; 四、工期要求、成果验收 (一)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二)项目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供应商全部产品安装、调试、集成完毕后可进入验收。本次采购的产品要求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2.中选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与中选人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提供服务必须满足。 五、价款结算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材料到场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项目成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如无任何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起算)。 六、中选规则 (一)首次公告: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则以不高于最高限价协议成交;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意向供应方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二)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安金安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18560217695 (三)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划转至采购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供应商交纳的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一个月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0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第四产权网站(http://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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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 |
标的名称 | 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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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086571028376 | 挂牌价格 | 122.19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注:成交价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票)、设计、材料、运输费和其它杂费(安装、装修)等,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3-24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3-30 |
采购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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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乐活城帐篷酒店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设备清单:共采购帐篷酒店5栋(室内30㎡,露台22㎡),蒙古包10个,人字形帐篷10个,详见附件(采购设备清单表)。 (四)采购预算最高总价不超过122.193万元。 注:成交价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票)、设计、材料、运输费和其它杂费(安装、装修)等,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二、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实缴资本至少达到1000万; 2.近三年来有2个及以上类似帐篷酒店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采购额度(提供合同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0人,配合合理,其中提供不得少于5人拥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项目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 6.同时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收费标准确认函。 (二)本次竞选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 1.提供采购项目中产品的相关设计技术图纸; 2.提供实地测量和规划; 3.提供实地方案,制定并达到采购方要求; 4.提供项目效果图并达到采购方要求; 5.承担采购项目整体运输、项目实施、安装等; 四、工期要求、成果验收 (一)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二)项目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供应商全部产品安装、调试、集成完毕后可进入验收。本次采购的产品要求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2.中选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与中选人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提供服务必须满足。 五、价款结算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材料到场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项目成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如无任何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起算)。 六、中选规则 (一)首次公告: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则以不高于最高限价协议成交;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意向供应方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二)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安金安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18560217695 (三)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划转至采购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供应商交纳的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一个月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0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第四产权网站(http://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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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12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03-30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广安金安大道支行 | |||||||||
账号 | 118560217695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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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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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燕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03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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