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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875次围观
3,070.33万元
3,070.33 万元
300万元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丽 028-85335708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徐佳 028-86123311
  •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028-853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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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3,070.33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100%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丽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570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徐佳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成立时间 1998-08-12
所在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龙马潭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姚湾
经营范围 电力水泥杆、电力铁附件、金属构件、铁塔及配件、机械设备;销售:电器材料,建材,锅炉配件,电力金具,紧固件,电气材料,电器产品,地脚螺栓;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注册资本 1,008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华
经营规模 中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企业成立于1998年8月12日,是国网泸州公司下属集体企业,是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8万元,前身为泸州杆塔厂、泸州大光电力集团公司。

二、标的企业的经营场所系租赁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轻工业园区办公楼,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房产租赁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年租金为14.4万元。

三、标的企业的资产出租情况
(一)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内一车间租赁给余传奇使用,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2000元;
(二)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部分房产租赁给贝斯特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建筑面积2560.88平方米,租赁期自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月租金为17000元;
(三)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内一车间租赁给泸州市龙马潭区康伟干果食品加工场使用,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月租金为6000元。
四、标的企业修建的房屋共20项,包括办公楼、办公室及厂房、办公综合楼、厕所、电杆三车间等,土地系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面积:13333平方米,标的企业未支付相关土地使用费。
五、标的企业的铁附件车间租用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十八号房产及土地,房产面积6585.20㎡,免租金。
六、泸龙房权字第700162号、第700161号所有权人为泸州市杆塔厂(标的企业前身),标的企业未办理房产的变更手续。
七、截止2017年7月31日,标的企业应收泸州市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000,000.00元,主要是2012年5月10日标的企业与泸州市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联建房协议》,约定双方以标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泸州市千乘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共同开发一块土地;2015年11月标的企业与和润房地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千乘置业公司的股权以8373万元转让给和润房地产公司,截止2017年7月31日,和润房地产公司尚欠标的企业3700万元。和润房地产公司将位于酒城大道三段291号3号楼303、304、401、501、601、701号6宗办公房产,共计4383.19平方米,以网签给标的企业的形式作为履行股权转让尾款支付的担保。
八、标的企业于2002年4月20日与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公交公司位于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泸市国用【98】字第046号土地的《土地转让购买协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面积为6212.50平方米,转让价款为130万元,分三期支付,尾款5万元,待土地过户手续完毕后支付。标的企业根据协议约定向公交公司支付了125万元土地价款,且一直对该宗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但至今未取得使用权证。由于该宗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不能过户,现该宗土地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协商一致由泸州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公交公司就解除《土地转让购买协议》并就已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及该宗土地上的附着物补(赔)偿事宜申请了仲裁,现公交公司提出仲裁请求为:解除原购买协议,公交公司退还125万元购买款,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利息,该宗土地上的附着物经过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2017年10月13日,由泸州市仲裁委员会就该协议进行了开庭,最终裁决尚未下达。
九、此次股权转让申报评估的22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其面积为泸州北辰制造和评估人员实测值,并以此面积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在假设这部分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下做出的,也未考虑将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十、标的企业实收资本账面价值11,279,541.96元,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80,000.00元,标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信息,导致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

十一、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十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转让方处置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十四、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潜在风险等。(2)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请事先与交易所联系,经交易所确认后,凭交易所通知前往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转让方将全力配合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工作。无交易所通知的,转让方将拒绝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3)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十五、本次交易结果相关事项还需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因此《产权交易合同》须在交易结果通过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才能正式生效。
十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知晓并认可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十七、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份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十八、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公司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十九、此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交易须知
  暂无数据

标的名称 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17SC1000093 转让底价 3,070.33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13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17-12-22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0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成立时间 1998-08-12
所在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龙马潭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姚湾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经营范围 电力水泥杆、电力铁附件、金属构件、铁塔及配件、机械设备;销售:电器材料,建材,锅炉配件,电力金具,紧固件,电气材料,电器产品,地脚螺栓;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注册资本 1,008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华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71180120XU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69人 其中:在岗 0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2016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326.02 281.66 290.79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9,059.83 4,977.51 4,082.32
审计机构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10-31 7,990.39 -116.21 -42.9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8,243.43 5,417.93 2,825.51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四川悦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委员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02
评估报告文号 ——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8,234.72 8,844.56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589.95 1,047.77
无形资产(万元) 95 257.21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166.72 0
总资产(万元) 9,086.39 10,149.54
流动负债(万元) 7,280.09 7,079.21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7,280.09 7,079.21
净资产(万元) 1,806.3 3,070.33
标的对应评估值 3,070.33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20470953XY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 泸州市  
住所/注册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熊浩伟
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筑安装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关于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及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17-11-07
批准文号 泸电体改[2017]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3,070.3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方案,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二、本次股权转让无重大债权债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细划标准》(西南联交【2014】19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五、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六、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企业成立于1998年8月12日,是国网泸州公司下属集体企业,是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8万元,前身为泸州杆塔厂、泸州大光电力集团公司。

二、标的企业的经营场所系租赁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轻工业园区办公楼,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房产租赁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年租金为14.4万元。

三、标的企业的资产出租情况
(一)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内一车间租赁给余传奇使用,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2000元;
(二)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部分房产租赁给贝斯特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建筑面积2560.88平方米,租赁期自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月租金为17000元;
(三)标的企业将川光蓄电池厂区内一车间租赁给泸州市龙马潭区康伟干果食品加工场使用,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月租金为6000元。
四、标的企业修建的房屋共20项,包括办公楼、办公室及厂房、办公综合楼、厕所、电杆三车间等,土地系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面积:13333平方米,标的企业未支付相关土地使用费。
五、标的企业的铁附件车间租用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十八号房产及土地,房产面积6585.20㎡,免租金。
六、泸龙房权字第700162号、第700161号所有权人为泸州市杆塔厂(标的企业前身),标的企业未办理房产的变更手续。
七、截止2017年7月31日,标的企业应收泸州市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000,000.00元,主要是2012年5月10日标的企业与泸州市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联建房协议》,约定双方以标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泸州市千乘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共同开发一块土地;2015年11月标的企业与和润房地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千乘置业公司的股权以8373万元转让给和润房地产公司,截止2017年7月31日,和润房地产公司尚欠标的企业3700万元。和润房地产公司将位于酒城大道三段291号3号楼303、304、401、501、601、701号6宗办公房产,共计4383.19平方米,以网签给标的企业的形式作为履行股权转让尾款支付的担保。
八、标的企业于2002年4月20日与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公交公司位于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泸市国用【98】字第046号土地的《土地转让购买协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面积为6212.50平方米,转让价款为130万元,分三期支付,尾款5万元,待土地过户手续完毕后支付。标的企业根据协议约定向公交公司支付了125万元土地价款,且一直对该宗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但至今未取得使用权证。由于该宗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不能过户,现该宗土地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协商一致由泸州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公交公司就解除《土地转让购买协议》并就已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及该宗土地上的附着物补(赔)偿事宜申请了仲裁,现公交公司提出仲裁请求为:解除原购买协议,公交公司退还125万元购买款,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利息,该宗土地上的附着物经过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2017年10月13日,由泸州市仲裁委员会就该协议进行了开庭,最终裁决尚未下达。
九、此次股权转让申报评估的22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其面积为泸州北辰制造和评估人员实测值,并以此面积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在假设这部分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下做出的,也未考虑将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十、标的企业实收资本账面价值11,279,541.96元,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80,000.00元,标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信息,导致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

十一、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十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转让方处置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十四、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潜在风险等。(2)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请事先与交易所联系,经交易所确认后,凭交易所通知前往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转让方将全力配合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工作。无交易所通知的,转让方将拒绝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3)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十五、本次交易结果相关事项还需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因此《产权交易合同》须在交易结果通过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才能正式生效。
十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知晓并认可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十七、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份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十八、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公司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十九、此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17-12-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或评估值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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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职工安置方案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丽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570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徐佳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85337217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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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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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项目
转让底价: 63.667273 万元
挂牌价: 2.6 万元
出租底价: 1.62 万元
出租底价: 7.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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