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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南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对南充高坪机场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公告事宜如下: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三)服务地点:南充高坪机场指定地点 (四)项目概况及要求 详见附件(项目概况) (五)服务期限:3年 (六)挂牌底价:7.5元/公里 (七)预算金额约:70万元/年(以最终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30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20%计算。 (二)39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40%计算。 (三)55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55%计算。
二、价款结算 月结,乙方每次出行后将账单发送与甲方确认核实无误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之内结算车款。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意向供应商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降价幅度0.1元/公里/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2.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该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须具有:市际包车客运(旅游)项;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五)道路运输许可证; (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七)承诺书1(出具报名资格条件中(二)、(三)、(四)、(五)条的承诺书)。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在网络报名时上传。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20万元; (二)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 0010 1360 0544 578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在与采购方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等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公告渠道 第四产权(www.dscq.com)。 九、代理服务费 最终成交确认的供应商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 2.38万元(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宇奇 联系电话:1510286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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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
标的名称 |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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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089D71031879 | 挂牌价格 | 7.5 元/公里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6-01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6-05 |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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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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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南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对南充高坪机场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公告事宜如下: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三)服务地点:南充高坪机场指定地点 (四)项目概况及要求 详见附件(项目概况) (五)服务期限:3年 (六)挂牌底价:7.5元/公里 (七)预算金额约:70万元/年(以最终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30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20%计算。 (二)39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40%计算。 (三)55座车型客运运价按19座车型客运成交运价的155%计算。
二、价款结算 月结,乙方每次出行后将账单发送与甲方确认核实无误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之内结算车款。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意向供应商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降价幅度0.1元/公里/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2.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该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须具有:市际包车客运(旅游)项;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五)道路运输许可证; (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七)承诺书1(出具报名资格条件中(二)、(三)、(四)、(五)条的承诺书)。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在网络报名时上传。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20万元; (二)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 0010 1360 0544 578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在与采购方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等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公告渠道 第四产权(www.dscq.com)。 九、代理服务费 最终成交确认的供应商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 2.38万元(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宇奇 联系电话:1510286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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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20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06-05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60054457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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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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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程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17-2728065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甘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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