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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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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共有3项房产: 1、资产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4办公室)(原广西采油厂后勤1号宿舍楼)的办公房,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1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2、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5办公室)(原广西采汕厂后勤2号宿舍楼)的办公房地产,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4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2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3、资产位于田东县平马镇上法村巴利养屯BK-16-064((原广西采油厂综合化验楼)的化验室用房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号:东房权证字第2303677号,产别:国有,用途:化验室,宗地面积:88050㎡, 房屋建筑面积:1464.77㎡,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5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局资产负债权益划转的批复》(西南局【2017】132号)、《资产负债表分割表交割单》及《资产内部调拨单》,出租标的由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即“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有权对该资产进行招租。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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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承租方竞租成功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标的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免租期结束后第二日开始计算租金。
出租标的租金按季度缴纳,首期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第二年)的租金金额在上一年成交价的基础上按3%逐年递增。承租方于每周期开始之日15日内一次性结清当期租金。
出租方联系人 伍尚继 电话 18683616401
(一)标的状况 标的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共有3项房产: 1、资产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4办公室)(原广西采油厂后勤1号宿舍楼)的办公房,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1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2、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5办公室)(原广西采汕厂后勤2号宿舍楼)的办公房地产,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4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2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3、资产位于田东县平马镇上法村巴利养屯BK-16-064((原广西采油厂综合化验楼)的化验室用房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号:东房权证字第2303677号,产别:国有,用途:化验室,宗地面积:88050㎡, 房屋建筑面积:1464.77㎡,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5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局资产负债权益划转的批复》(西南局【2017】132号)、《资产负债表分割表交割单》及《资产内部调拨单》,出租标的由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即“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有权对该资产进行招租。 (二)标的周边环境介绍 资产坐落于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旁边有快速环道,双向两车道,道路通畅,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外来流动人口多, 交通状况良好,公共设施配套齐全,附近有学校、农贸市场等购物设施,基础设施较完善,通电、通水、通路、通讯,且保障度较高。 (三)标的现状 该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房屋完好无损。 (四)房屋租赁用途 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期间不得从事污染、易燃易爆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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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根据中石化内部规定,中石化副科及以上人员以及其亲属不得参与竞标。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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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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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招租 |
标的名称 | 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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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199f4c1019323 | 出租底价 | 3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挂牌底价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8-06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3-25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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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共有3项房产: 1、资产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4办公室)(原广西采油厂后勤1号宿舍楼)的办公房,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1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2、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5办公室)(原广西采汕厂后勤2号宿舍楼)的办公房地产,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4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2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3、资产位于田东县平马镇上法村巴利养屯BK-16-064((原广西采油厂综合化验楼)的化验室用房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号:东房权证字第2303677号,产别:国有,用途:化验室,宗地面积:88050㎡, 房屋建筑面积:1464.77㎡,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5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局资产负债权益划转的批复》(西南局【2017】132号)、《资产负债表分割表交割单》及《资产内部调拨单》,出租标的由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即“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有权对该资产进行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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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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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四川金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2019-05-13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06-18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29.832 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租底价 | 3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挂牌底价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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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5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的首期租金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双方共同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关于划转保证金的书面文件,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书面文件并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承租方剩余保证金。 二、出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出租标的。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出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由交易所直接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相比挂牌金额未实现增值溢价的,出租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溢价成交的,出租方按成交资产租赁合同首年租金总额溢价部分的10%向西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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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规划用途使用各项功能,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有建筑结构。
10、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资产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资产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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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根据中石化内部规定,中石化副科及以上人员以及其亲属不得参与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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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承租方竞租成功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标的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免租期结束后第二日开始计算租金。
出租标的租金按季度缴纳,首期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第二年)的租金金额在上一年成交价的基础上按3%逐年递增。承租方于每周期开始之日15日内一次性结清当期租金。
出租方联系人 伍尚继 电话 18683616401
(一)标的状况 标的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原广西采油厂后勤基地房屋,共有3项房产: 1、资产位于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4办公室)(原广西采油厂后勤1号宿舍楼)的办公房,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1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2、田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BK-16-055办公室)(原广西采汕厂后勤2号宿舍楼)的办公房地产,不动产证号:桂(2019)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344号,不动产单元号:451022 100003 GB00909 F00020001,用途:工业用地/办公,宗地面积26060.25㎡,其中独用面积:218.00㎡ ,房屋建筑面积:1527.7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1-7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请意向承租方咨询确定能否办理营业证照,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3、资产位于田东县平马镇上法村巴利养屯BK-16-064((原广西采油厂综合化验楼)的化验室用房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号:东房权证字第2303677号,产别:国有,用途:化验室,宗地面积:88050㎡, 房屋建筑面积:1464.77㎡,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5层。其他:无建造图纸,无消防备案表,以及是否影响经营等。报名即视为了解清楚并接受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局资产负债权益划转的批复》(西南局【2017】132号)、《资产负债表分割表交割单》及《资产内部调拨单》,出租标的由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即“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有权对该资产进行招租。 (二)标的周边环境介绍 资产坐落于东县二环路新客运站东侧,旁边有快速环道,双向两车道,道路通畅,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外来流动人口多, 交通状况良好,公共设施配套齐全,附近有学校、农贸市场等购物设施,基础设施较完善,通电、通水、通路、通讯,且保障度较高。 (三)标的现状 该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房屋完好无损。 (四)房屋租赁用途 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期间不得从事污染、易燃易爆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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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6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03-2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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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可心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28-85335688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项目融资联系人 | 徐女士,袁女士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 028-85337217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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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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