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分类
    填写您的需求,第四产权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为您分忧解难。
      获取验证码
    恭喜您,需求发布成功!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联系处置方
    • 交保证金
    • 开始竞价
    • 竞价成功
    • 线下交割
    <
    >
    地图

    标的113遂宁市河东新区富民小区8号楼9号

    已终结
    终结时间:
    1,559次围观
    53.61万元
    ——
    10万元
    项目已终结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女士 0825-231021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女士 028-86123311
    •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028-85337217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富民小区8号楼9

    53.61万元

       

    10万元

         

         

    川(2016)遂宁市不动产第20332

    使

    使用权类型

    出让/动迁房

    设计用途

    营业房

    商业服务

         

    商服

    商服

         

    76.59

     

    o       n 

    o       n 

    使     

    o 空置   o 自用   o出租   o 出借  n村民占用

         

    n 有,0.9/平方米         o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18-12-04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物名称 评估单价       (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限时报价期
    (秒)
    标的113 富民小区 8号楼9号 7,000 53.61 10 1 90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共135个标的,本次标的1至标的66、标的86至标的125权证记载所有权人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由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涪公司”或“转让方”)全权处置。标的67至标的85、标的126至标的135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此处规划为商业,出让地,房屋结构为混合,用途为商业性质(东涪公司承诺:在取得相关办证手续后8年内为受让方办理权证登记手续)。

    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遂宁市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遂永信资评字〔201815号)、(遂永信资评字〔201826号)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对外分别转让。

    2、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最终产权记载为准或以第三方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为准,房屋分摊土地面积以实际办证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查封等他项限制权利,其中标的134、标的135处于租赁状态,出租情况详见下表:

     

     

    面积(

    承租人

    租赁期限

    租金价格(元/年)

     

    标的134

     

    108.12

     

    伍雪梅

     

    2017.12.9-2022.12.8

     

    第一年:26000元(次

    年租金在上年年度租金

    基础上递增6%

     

    标的135

     

    217.26

     

    唐丽萍(遂宁万和超市有限公司)

     

    2017.10.7-2022.10.6

    第一年:91000元(次年年租金在上年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6%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与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在西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受让方按《租赁合同》租赁时间的次年起开始享有该房屋的租期收益。租赁合同中涉及的保证金由租户自行到转让方领取,如受让方需收取保证金可与租户自行协商。合同到期后,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清场或租赁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不负责任何涉及清场的相关费用。

    4、本次全部标的,无水、电、气、光纤和电话等设施。

    5、本次标的1至标的133,因长期闲置,门面被村民使用,竞价成功后,受让方需自行协商村民搬离。

    6、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户伍雪梅保留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参与网络竞价时按照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次标的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两种方式,一次性付款指在交易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指在交易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在2019120日之前付清。

    6、转让标的交易以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标的交付时,转让方向受让方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受让方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面积差异处理按《交易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9、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不能办理产权的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0、东涪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票据。

    11、其他信息详见《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遂永信资评字〔201815号、遂永信资评字〔201826号)。 

    12、商铺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时间:杜老师0825-2319250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资产信息表》。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报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需交纳保证金到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信息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到期当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标的113遂宁市河东新区富民小区8号楼9号
    项目编码 GR2018SC1002162 转让底价 53.61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2-04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1-0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18-12-04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物名称 评估单价       (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限时报价期
    (秒)
    标的113 富民小区 8号楼9号 7,000 53.61 10 1 90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评估信息:

    评估报告文号: 遂永信资评字【2018】15号      评估机构:遂宁市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11日

    评估报告文号: 遂永信资评字【2018】26号      评估机构:遂宁市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19日

    评估核准机构: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时间:2018年11月6日

    标的资产概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富民小区8号楼9

    53.61万元

       

    10万元

         

         

    川(2016)遂宁市不动产第20332

    使

    使用权类型

    出让/动迁房

    设计用途

    营业房

    商业服务

         

    商服

    商服

         

    76.59

     

    o       n 

    o       n 

    使     

    o 空置   o 自用   o出租   o 出借  n村民占用

         

    n 有,0.9/平方米         o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现被村民占用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900577569613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
    所在地区 四川 遂宁市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遂宁市河东新灵云路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林
    注册资本 20,5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800744652335K
    批准单位名称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公开拍卖河东安置小区部分资产的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遂市国资【2018】23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3.6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按实际成交价的1%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方式: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资产信息表》。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报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需交纳保证金到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信息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到期当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共135个标的,本次标的1至标的66、标的86至标的125权证记载所有权人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由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涪公司”或“转让方”)全权处置。标的67至标的85、标的126至标的135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此处规划为商业,出让地,房屋结构为混合,用途为商业性质(东涪公司承诺:在取得相关办证手续后8年内为受让方办理权证登记手续)。

    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遂宁市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遂永信资评字〔201815号)、(遂永信资评字〔201826号)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对外分别转让。

    2、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最终产权记载为准或以第三方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为准,房屋分摊土地面积以实际办证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查封等他项限制权利,其中标的134、标的135处于租赁状态,出租情况详见下表:

     

     

    面积(

    承租人

    租赁期限

    租金价格(元/年)

     

    标的134

     

    108.12

     

    伍雪梅

     

    2017.12.9-2022.12.8

     

    第一年:26000元(次

    年租金在上年年度租金

    基础上递增6%

     

    标的135

     

    217.26

     

    唐丽萍(遂宁万和超市有限公司)

     

    2017.10.7-2022.10.6

    第一年:91000元(次年年租金在上年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6%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与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在西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受让方按《租赁合同》租赁时间的次年起开始享有该房屋的租期收益。租赁合同中涉及的保证金由租户自行到转让方领取,如受让方需收取保证金可与租户自行协商。合同到期后,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清场或租赁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不负责任何涉及清场的相关费用。

    4、本次全部标的,无水、电、气、光纤和电话等设施。

    5、本次标的1至标的133,因长期闲置,门面被村民使用,竞价成功后,受让方需自行协商村民搬离。

    6、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户伍雪梅保留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参与网络竞价时按照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次标的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两种方式,一次性付款指在交易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指在交易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在2019120日之前付清。

    6、转让标的交易以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标的交付时,转让方向受让方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受让方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面积差异处理按《交易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9、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不能办理产权的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0、东涪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票据。

    11、其他信息详见《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遂永信资评字〔201815号、遂永信资评字〔201826号)。 

    12、商铺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时间:杜老师0825-2319250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19-01-0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2018)15号评估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慈音寺小区分户图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2018)26号评估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富民小区房产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杰灵小区房产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灵泉小区房产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小康小区房产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新塘房小区分户图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加价幅度明细表.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25-23102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85337217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重要提示:建议您使用电脑端“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或微信小程序。其他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手机端等)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
    推荐地址:点击下载
    重要提示:建议您登录电脑端网站微信小程序参与项目交易。当前浏览器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