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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柘荣县荣新二巷64号二层伍年租赁使用权 |
| 项目名称 | 柘荣县荣新二巷64号二层伍年租赁使用权 | ||||||||||||||||||
|---|---|---|---|---|---|---|---|---|---|---|---|---|---|---|---|---|---|---|---|
| 项目编码 | DSCQ2025662B1379061 | 起始价格: | 151,944 元/年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1-06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1-17 17:00:00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1-06 09:00:00 | 限时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1-18 09:42:00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万元) | 8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11-17 17:00:00 | ||||||||||||||||||
| 公告信息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036(9) 2、竞价标的:柘荣县荣新二巷64号一、二层房产伍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柘荣县荣新二巷64号一、二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产权证书号:闽(2021)柘荣县不动产权第0001149号(证载用途: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4、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5、租赁期限:伍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首年租金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7、(装修)免租期:2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每个租赁半年度前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期租金,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租金应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服务;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否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1)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查勘现场并全面了解状况。(2)不得改变主体承重结构,不得改变现有大楼一层外墙结构,北面巷子规划停车位区域严禁设置门面,仅允许安装展示橱窗。(3)竞租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7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17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实物资产转让协议书》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承租人与竞价成交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人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可以给予一定的配合。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均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承租人应同意由出租方负责向柘荣县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并开具税票提供给承租人。 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赁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17359338081 联系人:林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上桥路91号(体育中心)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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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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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须知 |
详见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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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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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 有效 无效 | {{param.nickName}}(您自己) | {{record.nick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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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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