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分类
填写您的需求,第四产权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为您分忧解难。
  获取验证码
恭喜您,需求发布成功!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联系处置方
  • 交保证金
  • 开始竞价
  • 竞价成功
  • 线下交割
<
>
地图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已终结
终结时间:
5,137次围观
54,454.239万元
54,454.239 万元
16,336.2717万元
项目已终结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闫经理 0311-66635110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闫经理 18533195916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标的名称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挂牌价格 54,454.239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49%
项目咨询联系人 闫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1-66635110
项目报名联系人 闫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533195916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成立时间 2009-03-19
所在地区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
住所/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顺达大厦16楼
经营范围 电力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电力能源和配套的水库筹备建设、运营;电力、热力销售;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渣、石膏、洁净水的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清洁高效能源项目开发;电力能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及能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广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97,074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春晓
经营规模 大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项目与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个项目挂牌价格的总和,即143,885.4624万元,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按两个项目股权挂牌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3、标的企业的在建工程为在建土建和在建设备。在建工程为查干淖尔电厂在建项目,主要为前期费用及基建工程费等。该项目于2013年开始前期筹划,因受国家煤炭行业相关政策原因一直未取得相关手续,导致2015年暂停,项目于2021年3月由标的企业继续建设,根据初步设计方案,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投产发电。在建设备为安装工程(查干淖尔一期间接空冷系统、锅炉设备)直接购置的设备。上述资产企业正在施工中,截止评估基准日,以上设备尚未到货。

4、标的企业3宗土地使用权均为工业用地,面积合计637,210.22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72,139,728.56元,账面净值为62,575,465.63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证载权利人均为标的企业。

5、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长期股权投资-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账面反映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阿国用(2009)第221016632号,面积为34,690,25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利设施(划拨),证载权利人为阿巴嘎旗水利局,于2009年经锡林浩特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以实物资产(旧坝),评估值为251万,土地使用权6,983.00万元作价出资。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宗土地使用权无法变更性质及证载权利人。(2)长期股权投资-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根据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阿地税稽强扣【2014】1号文件显示,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共需缴纳耕地占用税7,276,836.00元,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实际缴纳4,000,000.00元,已计提后期仍需缴纳3,276,836.00元耕地占用税至应交税金。

6、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状告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至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于2019年12月25日公开审理,一审判决由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支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449.13万元及利息、停工损失24.21万元、部分案件受理费9.98万元。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随后上诉至二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的政策法规,自行承担国家政策法规等因素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8、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详见河北产权市场相关备查文件。

9、本项目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交易须知

略。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1HE1000037 挂牌价格 54,454.23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25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2-10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顺达大厦16楼,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电力能源和配套的水库筹备建设、运营;电力、热力销售;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渣、石膏、洁净水的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清洁高效能源项目开发;电力能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及能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广与服务。股权结构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51%,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49%。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49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成立时间 2009-03-19
所在地区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
住所/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顺达大厦16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电力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电力能源和配套的水库筹备建设、运营;电力、热力销售;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渣、石膏、洁净水的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清洁高效能源项目开发;电力能源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及能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广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97,074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春晓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00683448719G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77人 其中:在岗 77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 %
2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49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93.19 81.73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19,141.31 1,941.42 117,199.88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1-09-30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145,742.97 28,543.09 117,199.88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0-09
评估报告文号 中联评报字[2021]第2715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111,560.21 112,937.26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1,806.16 1,806.16
净资产(万元) 109,754.05 111,131.1
标的对应评估值 54,454.239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105670924W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河北 邯郸市  峰峰矿区
住所/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太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存玉
注册资本 305,127.81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0784050822M
批准单位名称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所持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及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查干淖尔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1-08-06
批准文号 冀中能源财字[2021]54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4,454.23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并于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挂牌价格的30%,即16,336.2717万元)交纳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等行政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投诉等,不得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即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5、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当日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出具转款函并同意将交易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当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予以担保,并应当按一年期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为剩余款项金额*利率*实际延期天数/365天)。剩余价款应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竞价程序中无人应价从而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

4)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支付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5)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7、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必须同时受让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项目。

8、本项目在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以书面形式对转让方要求的事项进行承诺,并作为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项下不可撤销的重要组成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项目与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个项目挂牌价格的总和,即143,885.4624万元,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按两个项目股权挂牌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3、标的企业的在建工程为在建土建和在建设备。在建工程为查干淖尔电厂在建项目,主要为前期费用及基建工程费等。该项目于2013年开始前期筹划,因受国家煤炭行业相关政策原因一直未取得相关手续,导致2015年暂停,项目于2021年3月由标的企业继续建设,根据初步设计方案,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投产发电。在建设备为安装工程(查干淖尔一期间接空冷系统、锅炉设备)直接购置的设备。上述资产企业正在施工中,截止评估基准日,以上设备尚未到货。

4、标的企业3宗土地使用权均为工业用地,面积合计637,210.22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72,139,728.56元,账面净值为62,575,465.63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证载权利人均为标的企业。

5、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长期股权投资-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账面反映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阿国用(2009)第221016632号,面积为34,690,25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利设施(划拨),证载权利人为阿巴嘎旗水利局,于2009年经锡林浩特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以实物资产(旧坝),评估值为251万,土地使用权6,983.00万元作价出资。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宗土地使用权无法变更性质及证载权利人。(2)长期股权投资-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根据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阿地税稽强扣【2014】1号文件显示,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共需缴纳耕地占用税7,276,836.00元,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实际缴纳4,000,000.00元,已计提后期仍需缴纳3,276,836.00元耕地占用税至应交税金。

6、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状告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至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于2019年12月25日公开审理,一审判决由神华国能阿巴嘎旗水务有限公司支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449.13万元及利息、停工损失24.21万元、部分案件受理费9.98万元。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随后上诉至二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的政策法规,自行承担国家政策法规等因素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8、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详见河北产权市场相关备查文件。

9、本项目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6,336.271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02-1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9016568104031022105719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闫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1-66635110
项目报名联系人 闫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533195916
交易须知

略。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重要提示:建议您使用电脑端“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或微信小程序。其他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手机端等)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
推荐地址:点击下载
重要提示:建议您登录电脑端网站微信小程序参与项目交易。当前浏览器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