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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

    已成交
    成交时间:
    9,011次围观
    20 万元
    18.969 万元
    6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萌 15289196995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姚墨 15964630709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标的名称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价格 20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10%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萌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528919699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姚墨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5964630709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成立时间 2003-10-10
    所在地区 西藏    拉萨市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拉萨市扎基路4号
    经营范围 东风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各种机械的维修及零配件加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工具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物品)、建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库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5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幸福山
    经营规模 微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由于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往来账核算较为混乱,同名客户多头挂账,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将影响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总额及净资产。

    2、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存货的会计核算只有金额无数量明细,我们按实际盘点后的数量金额做为最终审定数,对账面数与实盘数的差额进行了调整。

    3、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账面在建工程挂账17,800,019.20元,均是采取甲供材劳务承包的方式建设,由于大部份支出未取得合规票据,账面一直未转入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我们本次审计,对于建在西藏矿业开发总公司土地上的需要移交的在建工程8,911,849.41元,按建成年月至土地租用到期日202398日作为摊销年限,按使用期补提折旧,预估了累计折旧4,126,563.82元,按净值 4,785,285.59移交给西藏矿业开发总公司,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其余不需要移交的在建工程,其中:在建工程-日喀则建设支出已完工,已调整结转到固定资产2,776,975.25元,并从20194月起按20年计提折旧并补提折旧300,838.99元;在建工程-新城工程款已完工,是在租赁用地上建设的,已调整结转到长期待摊费1,760,342.40元,并从20201月起按4年摊销(租赁到期日20241231日),补摊费用623,454.60元;在建工程-拉孜商品房已完工,已调整结转到固定资产1,112,385.50元,并从20167月起按20年计提折旧并补提折旧273,461.44元;在建工程-吉隆商行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302,800.00元,但该租赁房屋已退租,故应全额摊销302,800.00元;在建工程-吉隆县商行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57,044.50元,但该租赁房屋已退租,故应全额摊销57,044.50元;在建工程-吉隆工地建设支出162月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3,584,731.36元。根据土地租赁合同,在剩余租赁期内摊销(租赁期15(2011-8-232026-8-23)),还剩107个月,补摊费用1,806,478.80元;在建工程-综合部展场的余额(-66,007.00元),系2018年普布报销款的余款,无须支付,已转入未分配利润。

    4、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拥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截至2021531日,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有土地3块(出让用地1块、租赁用地2块),具体情况如下:

    (1)日喀则市曲夏居委会环城路东侧的土地,土地面积394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日市国用(2010)第703号,地号:35街坊27丘;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898日。是以120万元的价格取得,现做为无形资产入账。

    (2)租用吉隆镇人民政府位于朗久村15987平米土地,租赁期15(2011-8-232026-8-23),租金为第一年21582元,以后每年递增5%。主要用于投资开发“绿色蔬菜综合项目”。现公司已投入350多万元建设该基地。

    (3)租用西藏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拉萨市拉贡路加油站隔壁)10000平米土地,租赁期3(2021-1-12023-12-31),年租金为37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5、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权属情况:

    圣城公司经盘点共有17辆车,其中,无手续车2辆(污水处理车);鄂CN5829尼桑骊威小轿车一辆,行驶证挂在廖仕平名下;其余13辆车均在公司名下。

    6、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在拉孜县购买门面房3(12层),已预付给西藏富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0,000.00元,并在3楼自行加盖一层,尚未办到所有权证,房款尚未付清,欠房款460,000.00元。

    7、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集资及借款情况 :

    1)截至2021531日,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共集资7,961,643.00(不包含公司本部投资入股的1,350,000.00)。从20161月开始按月支付集资款利息,月息1%,每年支付10个月,即年利率10%,其中最后一次支付集资款利息是在201910月。

    2)截至2021531日工会集资款余额109万元,用于修建“藏家宴门面房”,按收到的年租金的40%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用于集资人分红,其中最后一次分红是在20201月分红184,870.80元。

    3)截至2021531日,从外部个人处借款400万元,其中:150万元年利率15%;另250万元年利率10%

    420211月,从建设银行借入信用贷款-快贷154.2万元,年利率1.85%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车辆中的两辆污水处理车(重庆五十铃、污水处理车二手车)无车辆行驶证;东风骊威小轿车(鄂CN5829)产权在个人名下。

    二、重大债权债务

    欠付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开总公司2,018,113.88元,该款继续由标的企业承担。

    三、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四、其它披露事项

    1、股东优先购买权

    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场内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原股东在公告期内未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原股东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期间损益

    圣城东风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车辆中的两辆污水处理车(重庆五十铃、污水处理车二手车)无车辆行驶证;东风骊威小轿车(鄂CN5829)产权在个人名下。

    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在获得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8、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股权进行的转让,债权债务由转让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等、评估报告。

    11、转让方指定联系人:袁月玲 联系电话 1330899661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1XZ1000007 挂牌价格 2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8-11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9-07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与自然人幸福山共同投资创立,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持股10%,幸福山持股90%。主要经营东风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各种机械的维修及零配件加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工具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物品)、建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库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项目。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
    所属行业 零售业
    成立时间 2003-10-10
    所在地区 西藏  拉萨市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拉萨市扎基路4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东风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各种机械的维修及零配件加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工具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物品)、建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库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5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幸福山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741908630R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幸福山 90 %
    2 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 1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981.680704 734.319536 731.319696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2,221.370588 2,350.033395 -128.662807
    审计机构 拉萨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1-05-31 981.680704 734.319536 731.31969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 2,221.370588 2,350.033395 -128.662807
    备注 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财务报表调整过程表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西藏慈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1-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7-06
    评估报告文号 藏慈鼎评报字[2021]第0607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1,289.22 1,281.22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547.09 621.47
    无形资产(万元) 93.54 279.27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93.54 279.27
    其他资产(万元) 291.51 357.75
    总资产(万元) 2,221.37 2,539.73
    流动负债(万元) 2,350.03 2,350.03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2,350.03 2,350.03
    净资产(万元) -128.66 189.69
    标的对应评估值 18.969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4MA6TCMD96M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西藏 拉萨市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韩灏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000009923135A
    批准单位名称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公开转让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1-08-03
    批准文号 藏建集字[2021]8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2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
    优先权情况说明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由于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往来账核算较为混乱,同名客户多头挂账,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将影响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总额及净资产。

    2、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存货的会计核算只有金额无数量明细,我们按实际盘点后的数量金额做为最终审定数,对账面数与实盘数的差额进行了调整。

    3、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账面在建工程挂账17,800,019.20元,均是采取甲供材劳务承包的方式建设,由于大部份支出未取得合规票据,账面一直未转入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我们本次审计,对于建在西藏矿业开发总公司土地上的需要移交的在建工程8,911,849.41元,按建成年月至土地租用到期日202398日作为摊销年限,按使用期补提折旧,预估了累计折旧4,126,563.82元,按净值 4,785,285.59移交给西藏矿业开发总公司,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其余不需要移交的在建工程,其中:在建工程-日喀则建设支出已完工,已调整结转到固定资产2,776,975.25元,并从20194月起按20年计提折旧并补提折旧300,838.99元;在建工程-新城工程款已完工,是在租赁用地上建设的,已调整结转到长期待摊费1,760,342.40元,并从20201月起按4年摊销(租赁到期日20241231日),补摊费用623,454.60元;在建工程-拉孜商品房已完工,已调整结转到固定资产1,112,385.50元,并从20167月起按20年计提折旧并补提折旧273,461.44元;在建工程-吉隆商行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302,800.00元,但该租赁房屋已退租,故应全额摊销302,800.00元;在建工程-吉隆县商行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57,044.50元,但该租赁房屋已退租,故应全额摊销57,044.50元;在建工程-吉隆工地建设支出162月已完工,应结转长期待摊费用3,584,731.36元。根据土地租赁合同,在剩余租赁期内摊销(租赁期15(2011-8-232026-8-23)),还剩107个月,补摊费用1,806,478.80元;在建工程-综合部展场的余额(-66,007.00元),系2018年普布报销款的余款,无须支付,已转入未分配利润。

    4、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拥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截至2021531日,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有土地3块(出让用地1块、租赁用地2块),具体情况如下:

    (1)日喀则市曲夏居委会环城路东侧的土地,土地面积394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日市国用(2010)第703号,地号:35街坊27丘;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898日。是以120万元的价格取得,现做为无形资产入账。

    (2)租用吉隆镇人民政府位于朗久村15987平米土地,租赁期15(2011-8-232026-8-23),租金为第一年21582元,以后每年递增5%。主要用于投资开发“绿色蔬菜综合项目”。现公司已投入350多万元建设该基地。

    (3)租用西藏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拉萨市拉贡路加油站隔壁)10000平米土地,租赁期3(2021-1-12023-12-31),年租金为37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5、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权属情况:

    圣城公司经盘点共有17辆车,其中,无手续车2辆(污水处理车);鄂CN5829尼桑骊威小轿车一辆,行驶证挂在廖仕平名下;其余13辆车均在公司名下。

    6、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在拉孜县购买门面房3(12层),已预付给西藏富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0,000.00元,并在3楼自行加盖一层,尚未办到所有权证,房款尚未付清,欠房款460,000.00元。

    7、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集资及借款情况 :

    1)截至2021531日,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共集资7,961,643.00(不包含公司本部投资入股的1,350,000.00)。从20161月开始按月支付集资款利息,月息1%,每年支付10个月,即年利率10%,其中最后一次支付集资款利息是在201910月。

    2)截至2021531日工会集资款余额109万元,用于修建“藏家宴门面房”,按收到的年租金的40%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用于集资人分红,其中最后一次分红是在20201月分红184,870.80元。

    3)截至2021531日,从外部个人处借款400万元,其中:150万元年利率15%;另250万元年利率10%

    420211月,从建设银行借入信用贷款-快贷154.2万元,年利率1.85%

    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车辆中的两辆污水处理车(重庆五十铃、污水处理车二手车)无车辆行驶证;东风骊威小轿车(鄂CN5829)产权在个人名下。

    二、重大债权债务

    欠付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开总公司2,018,113.88元,该款继续由标的企业承担。

    三、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四、其它披露事项

    1、股东优先购买权

    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场内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原股东在公告期内未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原股东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期间损益

    圣城东风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西藏圣城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车辆中的两辆污水处理车(重庆五十铃、污水处理车二手车)无车辆行驶证;东风骊威小轿车(鄂CN5829)产权在个人名下。

    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在获得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8、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股权进行的转让,债权债务由转让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等、评估报告。

    11、转让方指定联系人:袁月玲 联系电话 1330899661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1-09-0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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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萌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528919699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姚墨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5964630709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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