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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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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资产挂牌转让退役机组共计6台,编号依次为4号至9号。2007年底#5、#6机组退役关停;2008年底#4、#7机组退役关停;2014年6月底,#8、#9机组退役关停。退役的6台发电机组的汽轮机均为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N200-12.75-535/535型;发电机为东方电机厂生产的QFQS-200-2型发电机。#4-#7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670/140-9 型煤粉炉;#8、#9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670/13.7-8型煤粉炉。6台机组分别进行了增容降耗和DCS改造,改造后单机额定出力达到220MW。6台机组全部停运后,汽轮机、发电机和主要辅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2018年停止定期保养维护。厂区构、建筑物均为生产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机组全部退役关停后一直闲置,目前计划随机组一起精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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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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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5: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100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工作时间内,请提前与转让方预约) 2、现场资质审核及勘察联系人: 王 健 15511413727 路 森 15030964772 3、地点: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市祥和大街2666号
4、现场勘查时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回收等内容。 (4)处置固废、危废方案。
意向受让方拆除方案必须包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制度,制定处置固废、危废具体方案。①因未按相关规定处置固废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②受让方应及时将收集的固废清理、运输到转让方厂区外贮存。③含危废部件禁止在转让方厂区内拆解,因资产转移产生的危废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规定处置,受让方必须委托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企业进行处置。④按照环保部门规定对危废物质就近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5)其它要求。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6年11月1日起)有施工拆除2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2台及以上业绩(需提交交易合同原件),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该施工经验包括精准拆除电厂燃煤机组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应提供施工合同及当时的拆除方案);③本次标的拆除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施工方案。
以上(材料)资质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转让方不承诺《转让资产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应该在挂牌公告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7、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有关税法政策规定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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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回收等内容。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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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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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退役机组资产 |
标的名称 |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退役机组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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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1HE1001045 | 挂牌价格 | 19,80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2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1-22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21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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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资产挂牌转让退役机组共计6台,编号依次为4号至9号。2007年底#5、#6机组退役关停;2008年底#4、#7机组退役关停;2014年6月底,#8、#9机组退役关停。退役的6台发电机组的汽轮机均为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N200-12.75-535/535型;发电机为东方电机厂生产的QFQS-200-2型发电机。#4-#7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670/140-9 型煤粉炉;#8、#9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670/13.7-8型煤粉炉。6台机组分别进行了增容降耗和DCS改造,改造后单机额定出力达到220MW。6台机组全部停运后,汽轮机、发电机和主要辅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2018年停止定期保养维护。厂区构、建筑物均为生产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机组全部退役关停后一直闲置,目前计划随机组一起精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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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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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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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8-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11-17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18,016.4 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73,268.67 | |||||||||||||||||||||||||||||||||||||||||||||||||||||||||||||||||||||||||||||
备注 |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9,80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受让方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于2021年12月21日11时前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后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4、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①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② 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退役机组拆除施工安全环保协议》《治安管控责任书》等,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退役机组拆除施工安全环保协议》《治安管控责任书》等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4.资产处置工期不得超过360个自然日。 5.受让方要求: (1)受让方不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 (2)受让方要签署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性的承诺,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资产踏勘确认书》。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处置固废、危废方案
①受让方拆除方案必须包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制度,制定处置固废、危废具体方案,因未按相关规定处置固废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⑤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标的拆除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施工方案。 以上(材料)资质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6)其它要求。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6年11月1日起)有施工拆除2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2台及以上业绩(需提交交易合同原件),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该施工经验包括精准拆除电厂燃煤机组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应提供施工合同及当时的拆除方案);③本次标的拆除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施工方案。
以上(材料)资质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拆除要求: (1)受让方各组成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安监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处置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3)房屋建筑物拆除后现场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干净,地面防尘网覆盖。 (4)从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为360个自然日,每逾期一天受让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 工期结束危废物品清运完毕,每逾期1天按照《退役机组拆除施工履约考核细则》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自备拆除工具、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等相关设备,动力配电应带漏电保护器和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自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6)管道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时,受让方要制定安全措施,在拆除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害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全责,全部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发生冒烟、空气粉尘超标等环保事故的,发生因垃圾清运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相应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电缆(线)等均为厂房内已断电的电缆(线)。转让区域有转让方指定保留电缆和管路的受让方禁止拆除。受让方擅自挖掘转让方保留电缆和管路的,转让方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转让方认定的电缆原值由受让方赔偿转让方或第三方的直接损失,同时受让方全部承担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和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8)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管道、线缆均为转让区域内转让方明确可拆除的,具体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擅自越界拆除或不按转让方指令拆除的,转让方全额扣除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并按转让方认定的物品原值由受让方赔偿转让方或第三方的直接损失,同时受让方全部承担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和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9)受让方应对设备、设施、构筑物及管线内的可能存在的危险废物及可能残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进行抽净、排空、吹扫、置换、通风,清理过程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以上清理费用、处置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按照法律要求处置危险物的,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危险废物、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介质的具体种类和数量以受让方实际现场踏勘为准。 (10)转让方地面井盖、铁路道轨以及转让方现场不允许拆除的设备设施,不在此次转让范围内,受让方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受让方擅自将未在转让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拆除的或未经转让方同意拆除墙体、挖掘地面的或破坏转让方围挡的,除受让方按转让方认定的物品原值向转让方全额赔付外,受让方还需恢复原状。若受让方拒绝恢复原状的,除上述赔偿外,还应按照受到的实际损失向转让方进行赔偿。按《退役机组拆除施工履约考核细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受让方从转让方非转让区域内擅自盗取设备设施的,受让方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并按考核标准扣除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12)受让方负责拆除并按要求清运完所有垃圾,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运输、处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3)拆除过程中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并进行洒水抑尘,车辆出场需进行车辆清洗。拆除过程中损伤、损坏周边的人或建筑物的责任及损失由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疑议时,以转让方指令为准。受让方不按要求拆除、不按要求恢复厂区围墙和地面、不按要求清运垃圾的或未对垃圾清运后地面防尘覆盖的,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按考核标准扣除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14)转让方转让的标的物,受让方必须依法合规使用,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方式。 (15)受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存在违约的且对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以转让方提供的违约通知单为准。 其他要求 (1)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公司场地内应严格遵守转让方各种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治安管控责任书》且办理出入证后方可入场,受让方人员必须有在拆除期限范围内的有效的意外伤害险,按转让方要求集中出入转让区域。 (2)受让方人员食宿自理。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安全事故、环保不达标,受处罚均由受让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所有散装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覆盖运行,车身及车辆清洁,减速慢行,发生撒料第一时间清理干净。[①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可根据转让方实际情况,满足当地环保要求);②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③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④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100%;⑤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⑥渣土车辆运输密封率达到100%。] 特别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物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设备转让明细表》(见附件)所列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受让方决策依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受让方中标后不得以账物不符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2.受让方在开始拆除前,负责按时限要求完成厂区公用系统切改施工(详见附件:公用系统切改施工技术措施及验收标准)。 3.拆除范围要求(详见附件:退役机组拆除区域围挡封闭隔离示意图) (1)标的范围内,除五期输煤设备系统完整保留(国泰生产公用系统),其它所有设备、系统拆除。 (2)汽机房内(除#9机组指定区域范围)设备、系统、廊道全部拆除,机房完整保留。保留汽机房内#9机组10米平台及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设备整体外壳及化妆板(做工业遗址使用)。 (3)三单元、四单元的B列墙至机房东路区域内的构筑物、设备及系统全部拆除。五单元的D列墙至机房东路区域内的构筑物、设备及系统全部拆除(国泰生产公用系统输煤栈桥技设备系统保留)。 (4)受让方严格按照《退役机组拆除范围及标准要求(设备部分)》《退役机组拆除范围及标准要求(构建筑物)》进行标的指定区域内全部设备、构建筑物的精准拆除及地面(保留构建筑物)恢复工作。 4.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有关税法政策规定开具发票。 5.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现场勘察标的时自行与转让方了解确认。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现场勘查时向转让方提交《资产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资产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标的物存放现场,应严格遵守转让方各项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场。 4.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 5.拆除施工作业时间为07:00-19:00。(根据现场实际可申请调整) 6.由于受让方操作引发的安全、环保、消防事故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和相关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罚金等)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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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回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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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5: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100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工作时间内,请提前与转让方预约) 2、现场资质审核及勘察联系人: 王 健 15511413727 路 森 15030964772 3、地点: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市祥和大街2666号
4、现场勘查时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用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回收等内容。 (4)处置固废、危废方案。
意向受让方拆除方案必须包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制度,制定处置固废、危废具体方案。①因未按相关规定处置固废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②受让方应及时将收集的固废清理、运输到转让方厂区外贮存。③含危废部件禁止在转让方厂区内拆解,因资产转移产生的危废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规定处置,受让方必须委托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企业进行处置。④按照环保部门规定对危废物质就近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5)其它要求。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6年11月1日起)有施工拆除2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2台及以上业绩(需提交交易合同原件),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该施工经验包括精准拆除电厂燃煤机组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应提供施工合同及当时的拆除方案);③本次标的拆除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施工方案。
以上(材料)资质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转让方不承诺《转让资产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应该在挂牌公告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7、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有关税法政策规定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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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00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12-21 11: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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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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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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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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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2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董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311-6663511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8533195698 | |||||||||||||||||||||||||||||||||||||||||||||||||||||||||||||||||||||||||||
交易须知 | ||||||||||||||||||||||||||||||||||||||||||||||||||||||||||||||||||||||||||||||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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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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