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
手机扫一扫
打开微信小程序
手机看项目、报名
操作更便捷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扫一扫
关注小四公众号
更多产权优惠福利
等你来拍
资产概况 | ||||||||||||||||||||||||
---|---|---|---|---|---|---|---|---|---|---|---|---|---|---|---|---|---|---|---|---|---|---|---|---|
南宁市南湖公园位于南宁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200.0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107.98公顷,陆地面积约92.11公顷,公园内有:李明瑞、韦拔群等革命烈士纪念馆、水幕电影、三月三欢歌广场等著名景点。 本次招租标的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经营范围:①便利店: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玩具、饮料、热狗、爆米花等;禁止销售风筝、酸嘢、棉花糖等。②自动售卖点只能销售瓶装饮料、水。③食品店:米粉、包子、蛋糕等食品、定型包装饮料(仅限两台冰柜),禁止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玩具、风筝、酸嘢、棉花糖等。 3、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拥有3年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除纪念馆便利店使用经营权为1年外)。在合同租期期满后,经营场地内的商品和其他动产,承租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逾期公园有权按无主物处理(处理费用从投资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公园不做赔偿。不动产部分需清理干净后交还公园。 4、公园提供场地,承租方需按照公园要求自行投资装修、布置。为规范园内的整体外观,滨湖便利店、药展便利店及银桦便利店承租方需按照公园提供的场地效果图进行装修布置;名树园便利店承租方须提供店面商品摆放效果图及自动售货机款式效果图、位置摆放效果图给出租方;纪念馆便利店及空军门食品店承租方则须提供店面方案及商品摆放效果图给出租方,出租方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出租方要求布置。承租方负责店面装修并按要求安装防盗报警器、摄像头,费用自理。 5、给予承租方1个月的装修期(暂定为2020年2月1日—2月29日,具体以合同为准),装修期期间不收取场地租金(装修期不含在合同期内),装修开始时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装修延期,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提出延期装修和开业申请,待出租方同意后可延期装修和开业,但超出1个月装修免租期的部分应按经营期缴纳租金且计入经营时间,不另外增加合同期。 6、租金按年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向出租方交纳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交纳。 7、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8、竞租人在参加竞价之前务必到现场勘察拟招租的项目现状(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视同了解招租项目的情况),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参加前向出租方了解清楚。 9、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必须明确知晓公园内自动售货机经营场地与人工售货亭的设点整体情况和范围,同时,后续经营期间,必要时公园将会在园内其它相应地点增设自动售卖点,竞租人成交后不得以同行竞争为由向公园管理方提出任何异议。 10、竞租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项目经营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经营管理事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提供的《项目经营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如方案不符合出租要求的,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修改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并符合要求,否则视承租方违约。该方案将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留存。 11、其他未提及事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
|||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1、竞租人必须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良经营记录。
2、竞租人必须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3、竞租人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责令停业、财产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的情形存在。
4、竞租人在以往经营项目过程中没有不服从出租方管理的行为和拖欠租金行为。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交易须知 | ||||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
风险提示 | ||||
略 |
名树园便利店及6处自动售卖点(整体出租) |
标的名称 | 名树园便利店及6处自动售卖点(整体出租) | ||||||
---|---|---|---|---|---|---|---|
项目编码 | DSCQ2020735A1027128 | 挂牌价格 | 250,000 元/年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1-06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1-10 |
标的基本信息 | |||||||||||||||||||||||||||||||||||||||||||||||||||||||||||||||||||
---|---|---|---|---|---|---|---|---|---|---|---|---|---|---|---|---|---|---|---|---|---|---|---|---|---|---|---|---|---|---|---|---|---|---|---|---|---|---|---|---|---|---|---|---|---|---|---|---|---|---|---|---|---|---|---|---|---|---|---|---|---|---|---|---|---|---|---|
资产包信息 |
南宁市南湖公园位于南宁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200.0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107.98公顷,陆地面积约92.11公顷,公园内有:李明瑞、韦拔群等革命烈士纪念馆、水幕电影、三月三欢歌广场等著名景点。 本次招租标的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标的信息 |
南宁市南湖公园位于南宁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200.0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107.98公顷,陆地面积约92.11公顷,公园内有:李明瑞、韦拔群等革命烈士纪念馆、水幕电影、三月三欢歌广场等著名景点。 本次招租标的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1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名树园便利店及6处自动售卖点承租方需要负责对原景湖便利店的拆除、清理及自动售卖机购买及安装工作,安全及费用自理;纪念馆便利店承租方需要负责对原立旺便利店的拆除、清理工作,安全及费用自理。 3、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250,000 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4、竞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良经营记录。 2、竞租人必须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3、竞租人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责令停业、财产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的情形存在。 4、竞租人在以往经营项目过程中没有不服从出租方管理的行为和拖欠租金行为。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经营范围:①便利店: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玩具、饮料、热狗、爆米花等;禁止销售风筝、酸嘢、棉花糖等。②自动售卖点只能销售瓶装饮料、水。③食品店:米粉、包子、蛋糕等食品、定型包装饮料(仅限两台冰柜),禁止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玩具、风筝、酸嘢、棉花糖等。 3、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拥有3年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除纪念馆便利店使用经营权为1年外)。在合同租期期满后,经营场地内的商品和其他动产,承租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逾期公园有权按无主物处理(处理费用从投资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公园不做赔偿。不动产部分需清理干净后交还公园。 4、公园提供场地,承租方需按照公园要求自行投资装修、布置。为规范园内的整体外观,滨湖便利店、药展便利店及银桦便利店承租方需按照公园提供的场地效果图进行装修布置;名树园便利店承租方须提供店面商品摆放效果图及自动售货机款式效果图、位置摆放效果图给出租方;纪念馆便利店及空军门食品店承租方则须提供店面方案及商品摆放效果图给出租方,出租方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出租方要求布置。承租方负责店面装修并按要求安装防盗报警器、摄像头,费用自理。 5、给予承租方1个月的装修期(暂定为2020年2月1日—2月29日,具体以合同为准),装修期期间不收取场地租金(装修期不含在合同期内),装修开始时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装修延期,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提出延期装修和开业申请,待出租方同意后可延期装修和开业,但超出1个月装修免租期的部分应按经营期缴纳租金且计入经营时间,不另外增加合同期。 6、租金按年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向出租方交纳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交纳。 7、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8、竞租人在参加竞价之前务必到现场勘察拟招租的项目现状(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视同了解招租项目的情况),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参加前向出租方了解清楚。 9、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必须明确知晓公园内自动售货机经营场地与人工售货亭的设点整体情况和范围,同时,后续经营期间,必要时公园将会在园内其它相应地点增设自动售卖点,竞租人成交后不得以同行竞争为由向公园管理方提出任何异议。 10、竞租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项目经营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经营管理事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提供的《项目经营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如方案不符合出租要求的,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修改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并符合要求,否则视承租方违约。该方案将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留存。 11、其他未提及事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01-10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8113001013900137793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1. 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 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
处置办法 | 1.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周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5878811099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771-2856762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
风险提示 | |||||||||||||||||||||||||||||||||||||||||||||||||||||||||||||||||||
略 |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公开附件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有效 无效 | {{param.nickName}}(您自己) | {{record.nickName}} |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