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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采购含税控制价:5.0元/吨(竞价以固定值0.1元下浮)。合计总预算金额约20万元。 注:成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刨沙每吨1元、转运、堆码过程中的全部服务费用,以及其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人力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四)服务主要内容: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储运点河沙储存量约4万吨。一是负责将华蓥郑家嘴码头运砂船或平台的河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转运;转运距离1.80km以内,转运方式采用自卸货车进行转运,运输能力不低于2000吨/日;二是负责将转运后的河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堆码,堆码机械不限。 二、采购项目详细要求 (一)服务期限:储存河沙转运及堆码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储存河沙在河道砂石禁采期销售,具体时间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而定。 (二)结算方式:服务费以包干单价计费,包干单价以“元/吨”计;服务费在采购人出售储存的河沙后,按实际销售量(以车辆过磅计载的净载重为准)乘以服务单价进行结算,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中标服务单价*计载量。 (三)付款方式:从采购人销售存储河沙之日起,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服务单价*计载量。成交供应商在全额开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个自然月内的服务费。截止2023年9月30日若存储河沙未销售完毕,剩余储量的转运服务费由采购人与中选人协商一次性定量结算。 (四)转运安全:河沙进行转运、堆码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转运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转运及堆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按照按系统提示备注识别码。保证金缴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以金额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确认不再进行河沙转运堆码后,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对公账号)。 (六)采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相应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加盖鲜章。) 2.提供自卸货车,车辆数量不低于4辆(驾驶员对应车辆数量)。(提供拟服务车辆的行驶证、货运营运证及驾驶人员驾驶证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3.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4.供应商承诺本次转运服务采用自卸货车进行转运,运输能力不低于2000吨/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5.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2年11月2日09:00至 2022年11月4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以3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期,最多延期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5.0元/吨; (2)减价幅度:0.1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 八、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s://ga.swuee.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s.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826098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56111
附件: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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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 |
标的名称 | 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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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204651106325 | 挂牌价格 | 5 元/吨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0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30 |
采购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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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蓥郑家嘴码头砂石储运转运及堆码服务采购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采购含税控制价:5.0元/吨(竞价以固定值0.1元下浮)。合计总预算金额约20万元。 注:成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刨沙每吨1元、转运、堆码过程中的全部服务费用,以及其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人力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四)服务主要内容: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储运点河沙储存量约4万吨。一是负责将华蓥郑家嘴码头运砂船或平台的河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转运;转运距离1.80km以内,转运方式采用自卸货车进行转运,运输能力不低于2000吨/日;二是负责将转运后的河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堆码,堆码机械不限。 二、采购项目详细要求 (一)服务期限:储存河沙转运及堆码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储存河沙在河道砂石禁采期销售,具体时间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而定。 (二)结算方式:服务费以包干单价计费,包干单价以“元/吨”计;服务费在采购人出售储存的河沙后,按实际销售量(以车辆过磅计载的净载重为准)乘以服务单价进行结算,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中标服务单价*计载量。 (三)付款方式:从采购人销售存储河沙之日起,每1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服务单价*计载量。成交供应商在全额开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个自然月内的服务费。截止2023年9月30日若存储河沙未销售完毕,剩余储量的转运服务费由采购人与中选人协商一次性定量结算。 (四)转运安全:河沙进行转运、堆码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转运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转运及堆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按照按系统提示备注识别码。保证金缴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以金额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确认不再进行河沙转运堆码后,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对公账号)。 (六)采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相应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加盖鲜章。) 2.提供自卸货车,车辆数量不低于4辆(驾驶员对应车辆数量)。(提供拟服务车辆的行驶证、货运营运证及驾驶人员驾驶证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3.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4.供应商承诺本次转运服务采用自卸货车进行转运,运输能力不低于2000吨/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5.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手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2年11月2日09:00至 2022年11月4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以3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期,最多延期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5.0元/吨; (2)减价幅度:0.1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 八、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s://ga.swuee.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s.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826098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56111
附件: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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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0.2 | ||||||
保证金说明 | 详见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11-30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详见公告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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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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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许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11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00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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