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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及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项目(第三次)

已终结
877次围观
详见公告
  •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18119379692
  • 完整公告
其他资产详情表
项目名称 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及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码 DSCQ202318311128746 挂牌价格 详见公告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30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4-2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5-22 17:00:00
标的基本信息

声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受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委托发布如下项目信息,未尽事宜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负责解释。

原项目网址链接:https://www.gscq.com.cn/index.php?s=xm&c=show&id=8454


项目名称

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及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项目(第三次)

挂牌起始日期

20234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352217时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详情

标的1酒泉金辉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甘肃省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矿区位于甘肃省肃北县石包城以西,直距约18公里处。图幅号J46E002024,探矿权证号T6200002015023020051147,勘查面积为11.58平方公里,有效期2021115日至2026114日。

勘查登记拐点坐标及区块标号如下表:

标的名称

序号

各区序号

经度

纬度

甘肃省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001

001

95°4524.355

39°4757.881

002

002

95°4708.357

39°4757.881

003

003

95°4708.358

39°4844.881

004

004

95°4904.359

39°4844.880

005

005

95°4904.358

39°4710.879

006

006

95°49524.355

39°4710.881

标的1:转让挂牌价格

115.8万元

交易保证金

30万元

标的2甘肃金辉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矿权位于甘肃省瓜州县柳园镇西方向,图幅号K46E017022K46E017023,探矿权证号T6200002013074020048189,勘查面积为14.35平方公里,有效期2020712日至2025711日。

勘查登记拐点坐标及区块标号如下表:

标的名称

序号

各区序号

经度

纬度

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

001

001

95°2657.000

41°1252.196

002

002

95°2906.567

41°1252.197

003

003

95°2906.568

41°1158.197

004

004

95°3003.567

41°1158.198

005

005

95°3003.567

41°1144.198

006

006

95°2910.568

41°1144.197

007

007

95°2910.568

41°1129.198

008

008

95°2806.569

41°1129.197

009

009

95°2806.569

41°1106.197

010

010

95°2545.571

41°1106.196

011

011

95°2545.569

41°1230.195

标的2:转让挂牌价格

2112.26万元

交易保证金

600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金辉矿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拉运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与所开采矿产资源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装备条件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须自行按时完成转让标的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资源勘探储量、矿种、坐标等数据资料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对《评估报告》及标的现状、瑕疵、变更登记相关政策等作充分了解,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探矿权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还须承担因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各级政府产业政策调整可能造成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风险。

4.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将按照现行《甘肃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探矿权的转让变更,受让方应给予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税、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探矿权到期后是否延续,由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相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需要另行决定。

6.该转让标的为探矿权,交易价款中不含后期探转采时需向国家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7.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各级政府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变更手续的风险。

8.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公告期内,按要求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价格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18119379692   成经理 13909311517

踏勘联系人

 13893201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技术服务

400-828-9082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

  

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gansu.gov.cn

2.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公告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119379692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服务机构
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详查探矿权及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项目(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