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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

已成交
成交时间:
3,155次围观
1,896.72 万元
1,704.708 万元
36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059187315305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0591873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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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价格 1,806.4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20%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成立时间 2012-07-03
所在地区 福建    三明市    大田县
住所/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85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5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朱成勤
经营规模 小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熔剂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9358.74万吨,水泥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1624.27万吨。2020年8月缴纳了采矿权权益金4407.59万元后取得采矿权。

2)标的企业正处矿山筹建中,现有职工7人,不受本次股权转让影响;矿山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外部协作、原材料及燃料等供应条件均可满足项目建设。

3)矿山尚属筹建期,期内所需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矿山产品较单一,经营收入及效益受市场因素影响大。

4)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现有其他股东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1、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履约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周边条件经过充分调研和了解;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项目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竞价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买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中心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本中心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中心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文件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中心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

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中心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竞价文件、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挂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价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竞价文件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受让方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自行承担和处理,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标的名称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0FJ1000041 挂牌价格 1,806.4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0-13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1-09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1、标的企业成立于201273日,住所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8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现状

(1)项目自2009年开始,主要勘查对象以金矿、铁多金属为主。2012年开始委托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对狮古洞矿区灰岩矿进行普查工作,历经5年时间相继开展了详查和勘探等阶段的工作。

(2)矿区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外部协作、原材料及燃料等供应条件均可满足项目建设。

(3)标的企业租赁80亩土地;采矿证设计年产100万吨,实际年产200万吨。

(4)标的企业在职员工7人,无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

3、标的企业资产情况

1)储量情况: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熔剂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9358.74万吨,水泥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1624.27万吨。

(2)申请采矿权及权益金:2019年8月项目采矿证获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闽鹭矿业大田县狮古洞灰岩矿采矿权,按100万吨/年产能申请,2020年8月缴纳了采矿权权益金4407.59万元后取得采矿证。

     (3)标的企业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份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

总资产

44259530.99

44669199.63

总负债

44060160.63

47212028.65

所有者权益

199370.36

-2542829.0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273499.64

-2742199.38

4、标的企业产权概况

1)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

2

厦门闽矿科技有限公司

35%

2)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目标股权不存在瑕疵。转让方所持有的拟转让目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5、经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12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8523.54万元,其中采矿权评估值为人民币8503.57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厦门闽矿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20%股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20
所属行业 批发业
成立时间 2012-07-03
所在地区 福建  三明市   大田县
住所/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万宅村85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5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朱成勤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2559789160XC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7人 其中:在岗 0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 %
2 厦门闽矿科技有限公司 35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427.349964 -427.349964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4,425.953099 4,406.016063 19.937036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0-07-31 0 -274.219938 -274.21993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4,466.919963 4,721.202865 -254.282902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8-18
评估报告文号 经纬评报字(2020)第024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4,425.96 12,929.56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4,406.02 4,406.02
净资产(万元) 19.94 8,523.54
标的对应评估值 1,704.708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厦门闽矿科技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751617570F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福建 厦门市  思明区
住所/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8号16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林全胜
注册资本 9,5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福建省地矿局关于同意厦门闽矿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0-08-18
批准文号 闽地文[2020]3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1,806.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同时,股权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有债务(包括权益交割日后标的企业新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或有债务),均由本次股权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2、股权转让交割后,企业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比承担;股权交割日认定为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当日。

3、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交易全部税费及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含转让方应付部分)。

5、受让方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履约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周边条件经过充分调研和了解;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
优先权情况说明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熔剂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9358.74万吨,水泥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1624.27万吨。2020年8月缴纳了采矿权权益金4407.59万元后取得采矿权。

2)标的企业正处矿山筹建中,现有职工7人,不受本次股权转让影响;矿山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外部协作、原材料及燃料等供应条件均可满足项目建设。

3)矿山尚属筹建期,期内所需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矿山产品较单一,经营收入及效益受市场因素影响大。

4)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现有其他股东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6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0-11-0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保证内容

处置办法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项目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竞价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买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中心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本中心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中心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福建产权交易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文件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中心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

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中心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竞价文件、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挂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价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竞价文件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受让方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福建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自行承担和处理,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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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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