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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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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② 联系处置方
  • ③ 交保证金
  • ④ 开始竞价
  • ⑤ 竞价成功
  • ⑥ 线下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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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转让废旧设备、废旧物资及房屋建筑物拆除

已成交
成交时间:
2,034次围观
101.5364 万元
47.4534 万元
10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0311-66635120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18533195918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受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委托,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6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均位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废旧设备实际交割时均以各意向受让方现场所见实物为准,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电缆(线)等均为厂房内地面以上且已断电的电缆(线),不包括地面以下电缆,房屋建筑物需进行拆除处置,拆至院内地平(标高至室外自然地坪)。本次转让底价50.5364万元,竞价阶梯为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内容参见《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以现场展示的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承诺《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受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委托,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6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均位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废旧设备实际交割时均以各意向受让方现场所见实物为准,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电缆(线)等均为厂房内地面以上且已断电的电缆(线),不包括地面以下电缆,房屋建筑物需进行拆除处置,拆至院内地平(标高至室外自然地坪)。本次转让底价50.5364万元,竞价阶梯为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受让须知

签订合同时,受让方需提供符合转让方要求《安全拆除方案》,并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受让方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果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受让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转让行为终止,并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缴纳50万元违约金。

1、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公司场地内应严格遵守转让方各种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场。

2、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安监等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

3、房屋建筑物拆除后现场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干净。

4、拆除时间为每天的8:00-17:30,车辆出厂最晚不得超过22:00。受让方人员禁止在转让方区域内留宿。

5、受让方自备拆除工具、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等相关设备,动力配电应带漏电保护器和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自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6、受让方发生火灾、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冒烟、空气粉尘超标等环保事故的,发生因垃圾清运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的履约和拆除保证金。

7、受让方负责拆除并按要求清运完所有垃圾。拆除过程中损伤、损坏周边的人或建筑物的责任及损失由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疑议时,以转让方指令为准。受让方不按要求拆除、不按要求恢复厂区围墙和地面或不按要求清运垃圾的,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的拆除保证金。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公开进行信息披露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我方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要求填写、提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对于因我方要求其他股东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19年7月30日、2019年7月3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光华路248号)

3、意向受让方在标的物展示时间持《资产勘察通知书》前往转让方现场勘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勘查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同时上交营业执照、资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还须上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上交《资产勘察通知书》,或未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禁止对该项目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报名: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公司法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联合报名。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安全拆除方案》,并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后资产勘查通知书回执联请妥善保存,须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方可进行报名。

3、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上交《资产勘察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禁止对该项目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质等,在整个报名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审查,以及河北产权市场的形式审核,如不符合公告要求,则取消报名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于2019年8月6日16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向河北产权市场交纳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受让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和拆除保证金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履约和拆除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5、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转让废旧设备、废旧物资及房屋建筑物拆除
项目编码 GR2019HE1000067 挂牌价格 50.5364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9-07-23
是否联合转让 是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8-0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受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委托,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6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均位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废旧设备实际交割时均以各意向受让方现场所见实物为准,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电缆(线)等均为厂房内地面以上且已断电的电缆(线),不包括地面以下电缆,房屋建筑物需进行拆除处置,拆至院内地平(标高至室外自然地坪)。本次转让底价50.5364万元,竞价阶梯为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内容参见《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以现场展示的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承诺《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

标的资产数量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公开进行信息披露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我方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要求填写、提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对于因我方要求其他股东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804397779A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长安区
住所/注册地址 和平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旭钟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104397700P
批准单位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执行通知书
批准日期 2019-03-13
批准文号 2019-6-2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104397700P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长安区
住所/注册地址 和平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国占
注册资本 163,080.4729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10436196XB
批准单位名称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南北院拆除固定资产、存货及房屋构建筑物处置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19-07-09
批准文号 华药生(2019)103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8-11-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3-29
评估报告文号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47.4534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57.4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0.536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格的5%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受让方到河北产权市场确认报价结果后,签字盖章确认《报价结果通知单》,并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受让方违反下述规定的将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

①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④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到河北产权市场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拆除安全环保协议》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拆除安全环保协议》及《资产转让交割单》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5、受让方需仔细阅读《拆除安全环保协议》并负责拆除现场其他设施、房屋、设备等安全。

6、受让方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拆除安全环保协议》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后次日起在60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拆除、装卸、清运出转让方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拆除、清运完垃圾的,每延迟一天,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5万元。延长超5日的,受让方同意将未拆除设备无偿转让给转让方,且保证金全部支付给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7、受让方负责房屋建筑物拆除、清运,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拆除、清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待正常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受让方持转让方书面确认文件到河北产权市场申请退还履约和拆除保证金,河北产权市场收到书面确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履约和拆除保证金。

8、受让方承担房屋建筑物拆除、清运及垃圾清运及涉及的土建拆除恢复、地面防尘覆盖、安全环保措施等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

     本次转让的标的内容参见《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以现场展示的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承诺《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

     公告未尽事宜,需竞买人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19年7月30日、2019年7月3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光华路248号)

3、意向受让方在标的物展示时间持《资产勘察通知书》前往转让方现场勘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勘查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同时上交营业执照、资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报名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还须上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上交《资产勘察通知书》,或未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禁止对该项目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报名: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公司法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联合报名。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安全拆除方案》,并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后资产勘查通知书回执联请妥善保存,须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方可进行报名。

3、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上交《资产勘察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禁止对该项目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质等,在整个报名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审查,以及河北产权市场的形式审核,如不符合公告要求,则取消报名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于2019年8月6日16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向河北产权市场交纳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受让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和拆除保证金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履约和拆除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5、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受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委托,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6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共计23项房屋建筑物、255项废旧设备及677项废旧物资(含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项房屋建筑物、10项废旧设备),房屋建筑物、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均位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安装分公司院内。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废旧设备实际交割时均以各意向受让方现场所见实物为准,此次转让中包含的电缆(线)等均为厂房内地面以上且已断电的电缆(线),不包括地面以下电缆,房屋建筑物需进行拆除处置,拆至院内地平(标高至室外自然地坪)。本次转让底价50.5364万元,竞价阶梯为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受让须知

签订合同时,受让方需提供符合转让方要求《安全拆除方案》,并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受让方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果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受让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转让行为终止,并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缴纳50万元违约金。

1、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公司场地内应严格遵守转让方各种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场。

2、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安监等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

3、房屋建筑物拆除后现场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干净。

4、拆除时间为每天的8:00-17:30,车辆出厂最晚不得超过22:00。受让方人员禁止在转让方区域内留宿。

5、受让方自备拆除工具、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等相关设备,动力配电应带漏电保护器和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自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6、受让方发生火灾、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冒烟、空气粉尘超标等环保事故的,发生因垃圾清运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的履约和拆除保证金。

7、受让方负责拆除并按要求清运完所有垃圾。拆除过程中损伤、损坏周边的人或建筑物的责任及损失由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疑议时,以转让方指令为准。受让方不按要求拆除、不按要求恢复厂区围墙和地面或不按要求清运垃圾的,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的拆除保证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19-08-0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11650000001212582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略

处置办法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后,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附件《建筑物转让明细表》《设备转让明细表》《物资转让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资产勘查通知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附件《拆除安全环保协议》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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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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