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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一环路南一段174号回归园11号

已成交
11,368次围观
0.8544 万元
——
0.5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肖女士 0834-8615756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宴女士 028-86123311
  •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028-85337217
  • 实名认证联系人
    028-85672628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经营业态不限,承租方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二、本次出租标的现状为空置。

三、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三年,无免租期。三年内租金不变。

四、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凭出租方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凉山州财政专用账户进行结算(开户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账号:90480120000001790)。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内交纳。

四、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应向西南联交所出具书面说明。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出租方的书面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五、出租方于承租方支付完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门市交付承租方。

六、承租方须在租赁结束至少15日之前,与出租方联系交回门市事宜,且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5个工作日内,把门市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一并交还出租方,承租方的装修及其添置的物件,除能自然搬移的,一律无偿交给出租方。若承租方对门市及其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照价赔偿出租方。

七、承租方交还门市给出租方时,双方应对门市进行验收。承租方交还出租方门市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门市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八、若承租方未按约定将该门市返还出租方,则承租方应自逾期返还该门市之日起,按照租金的100%向出租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九、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门市转租、转让、出借或以其他变相形式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该门市经营,如发生任一项,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市,已收取合同保证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十、如承租方确经营困难而意欲转租,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纳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转租费用并签订转租合同后方可转租,转租期限不超过本合同的剩余租赁期。

十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十二、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十三、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票据。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十五、出租方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4-3866872。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西昌市一环路南一段174号回归园11号
项目编码 DSCQ2020CFE41029466 出租底价 0.8544 万元
价格说明 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4-23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0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的标的共15间,分别坐落于西昌市健康路426、428号西昌市一环路南一段168、170、172、174、176、178、180号门市回归园1-14号、西昌市三衙街33、35号干休所1-2号,西昌市大巷口上街26、28、30、32号干休所3-6号。标的相关信息详见《西昌市健康路、三衙街、大巷口门市出租明细表》。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该门市水电都已接通,如承租后门市内的水电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该门市的卷帘门均可正常使用,如承租后因卷帘门出现的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4007758149748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凉山州  西昌市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高枧乡油碾路二段州委二期经适房小区四栋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建蜀
所属行业 中国共产党机关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4007758149748
批准单位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0-01-04
批准文号 第1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0.8544 万元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西昌市健康路、三衙街、大巷口门市出租明细表》。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拖欠的物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车位费、水电气费等相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满,承租方在满足以下条件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由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出租的首期租金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应按租赁门市现状功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和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的门市内贮存危险、易燃等违禁品。

3.承租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光纤费、电话费、物管费、垃圾清运费等),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承租方在承租的门市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门市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门市的结构及用途。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门市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对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按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并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租赁期间,自备消防灭火器材,因人为使用不当、电源及电线线路问题、天然气问题、液化气问题等造成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对门市造成的烧毁,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7.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门市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期间门市的漏水漏雨、水、电、下水道、卷帘门、窗户、玻璃等的日常检查、维修及因检修造成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做好防盗及维护门市设施完好的相关措施,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偷盗、丢失、伤人事件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对所租赁门市的装修、施工仅限于门市内部且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9.承租方在租赁门市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私搭乱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0.本合同履行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门市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若因此影响自己或相邻门市/位置的其它承租人或使用人,承租方应独自负责修复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门市/位置的其它承租人或使用人的合理补偿。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上述整改工程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的整改工程若使出租方权益遭受损害,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经营业态不限,承租方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二、本次出租标的现状为空置。

三、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三年,无免租期。三年内租金不变。

四、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凭出租方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凉山州财政专用账户进行结算(开户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账号:90480120000001790)。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内交纳。

四、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应向西南联交所出具书面说明。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出租方的书面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五、出租方于承租方支付完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门市交付承租方。

六、承租方须在租赁结束至少15日之前,与出租方联系交回门市事宜,且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5个工作日内,把门市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一并交还出租方,承租方的装修及其添置的物件,除能自然搬移的,一律无偿交给出租方。若承租方对门市及其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照价赔偿出租方。

七、承租方交还门市给出租方时,双方应对门市进行验收。承租方交还出租方门市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门市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八、若承租方未按约定将该门市返还出租方,则承租方应自逾期返还该门市之日起,按照租金的100%向出租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九、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门市转租、转让、出借或以其他变相形式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该门市经营,如发生任一项,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市,已收取合同保证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十、如承租方确经营困难而意欲转租,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纳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转租费用并签订转租合同后方可转租,转租期限不超过本合同的剩余租赁期。

十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十二、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十三、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票据。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十五、出租方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4-3866872。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1-0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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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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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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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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