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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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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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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等6处房产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正东乡、江门镇、龙凤镇兴隆社区等共6处房产,房产为混合/砖木结构,性质为办公/商业/住宅,土地性质均为出让。明细如下表: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房产过户的税和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卖方缴纳的税和费由卖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缴纳的税和费由买受人承担。③房产有部分对外出租,租赁期至2025年09月30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出租的租金,从委托人收到购房款的次日开始,委托人按实结算给买受人;④本次所拍房产内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时至2025年9月29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共3个小时)。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网络拍卖须知》)。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标的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对外进行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报名费仅提供收据)。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修改和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交纳额度:10万/套。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账号:1306 6060 4747(汇款时注明:“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三)拍卖会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抵作拍卖价款。 四、交易方式:本次拍卖的房产以参考价为起始价,不另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五、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在搜索栏里“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等6处房产网络拍卖公告”进入对应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所拍资产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时间: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共3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中止,重新恢复挂牌后,竞价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 延时竞价周期:在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5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 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六、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字盖章标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资产重要信息披露》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七、拍卖交款时间: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1、拍卖价款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系统内往来--经费账户 账号:16610154641000300001 开户行: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拍卖佣金交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金交款账户相同。 八、其他相关费用: (一)本次拍卖房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和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卖方缴纳的税和费由卖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缴纳的税和费由买受人承担。(注:本次资产过户的税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一定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清楚本次资产拍卖涉及到的过户程序及政策、税、费等等,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好购置成本)。 (二)房产移交之前所产生的物业费、卫生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之后产生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以小区物业管理处或街道办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拍卖成交金额的3%支付拍卖公司佣金,该款由买受人单独向拍卖公司支付。 九、资产移交及产权过户: (一)资产移交时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办理房产实物和权属资料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由委托人将拍卖房产实物和涉及的相关权属资料当面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当场办理好移交手续视为移交完毕。 1、在办理完毕资产实物的书面移交手续后,买受人方能享有资产的管理和收益权,同时自行承担资产的保管责任。 2、如买受人未按时接受标的,标的的毁损、灭失、丢失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办证时间: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书面移交手续次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毕。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约定的办证时间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不来办理,超期后如遇税收调整,那调整后的差额部分税收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三)重要提示: 1、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产权过户的受让人,不得变更。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和理解此条。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以今后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拍卖面积与今后实际办证面积的差异,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作多退少补,且不影响拍卖结果。 十、免责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资产一律按资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间自行到标的处查看所拍标的,对拍卖标的现状情况及瑕疵进行认真的了解,我公司不对标的显性或隐性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我公司只对所拍资产现状和房产现行的用途、性质进行拍卖,不对拍卖成交后资产用途的改变作任何担保和负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改建、重建、装修等事项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如无法顺利改建、重建、装修等情况导致的投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并不影响拍卖结果。 (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数据、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烦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或者委托单位查询所拍资产的全部纸质资料(如房产证和土地证、租赁情况等),并结合资料上的数据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认真踏勘、丈量、测算,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核查资产的来源和瑕疵情况、所缴相关的费用金额等,调查是否存在隐性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询资料、或资料未查询清楚、或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都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旦拍卖成交,即表明买受人完全了解及充分知晓该资产的全部状况和情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查阅不清,理解不清、了解不清的责任,一切投资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全部承担。 (四)安全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在拍卖过程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人佣金一律不作退还。 十一、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等费用的; 2、拒绝签字盖章《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资产重要信息披露》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的; 3、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原因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的(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本文件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佣金及竞买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全部归拍卖人和委托人所有,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另行组织拍卖(无需买受人同意),买受人还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所规定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具体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此条。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房产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6、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4、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四、联系方式: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或竞拍成功,即表示对上述《网络拍卖须知》内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和知悉,无异议并认可。 附件:房产产权证书、租赁协议
竞买人签章: 联系电话: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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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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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规违章记录由转让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车辆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4、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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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
2、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报名费仅提供收据)
3、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作变更和修改。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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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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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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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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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永县兴隆镇街村 |
| 标的名称 | 叙永县兴隆镇街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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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57E191353807 | 挂牌价格 | 73.65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0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9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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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包信息 |
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等6处房产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介绍: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正东镇、龙凤镇兴隆社区等共6处房产,房产为混合/砖木结构,性质为办公/商业/住宅,土地性质均为出让。明细如下表: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房产过户的税和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卖方缴纳的税和费由卖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缴纳的税和费由买受人承担。③房产有部分对外出租,租赁期至2025年09月30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出租的租金,从委托人收到购房款的次日开始,委托人按实结算给买受人;④本次所拍房产内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时至2025年9月29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共3个小时)。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网络拍卖须知》)。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标的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对外进行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报名费仅提供收据)。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修改和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1、交纳额度:10万/套。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 2、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账户名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账号:130660604747(汇款时注明:“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汇入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拍卖会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拍卖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抵作拍卖价款。 五、交易方式:本次拍卖的房产以参考价为起始价,不另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拍卖交款时间: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算)分别转入指定账户。 (1)拍卖价款指定交纳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系统内往来--经费账户 账号 :16610154641000300001 开户行: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拍卖佣金交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金交款账户相同。 七、拍卖成交确认手续办理: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字盖章房产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八、重要提示 1、在实际的网络竞价过程中,请各位竞买人理性竞价,随时测算好成本和价格,切记不能盲目竞价,甚至竞价异常超高,远远超出拍品当前的市场价值。一旦拍卖成交,该成交价格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并按照《拍卖竞买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如成交价格超高,买受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并形成违约,那买受人就按照《拍卖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之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应承担的严重后果。 2、凡是在本公司参与拍卖的各位竞买人,请严格按照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相关的政策与规定,坚决杜绝串标行为。如在实际的拍卖工作和过程中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买受人之间、竞买人、买受人与委托人或拍卖人之间,一旦发现有串标违法行为,请向泸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检举举报,由串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 九、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查询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公司微信公众号:LZJCPM。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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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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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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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73.65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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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 2、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报名费仅提供收据) 3、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作变更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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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等6处房产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正东乡、江门镇、龙凤镇兴隆社区等共6处房产,房产为混合/砖木结构,性质为办公/商业/住宅,土地性质均为出让。明细如下表: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房产过户的税和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卖方缴纳的税和费由卖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缴纳的税和费由买受人承担。③房产有部分对外出租,租赁期至2025年09月30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出租的租金,从委托人收到购房款的次日开始,委托人按实结算给买受人;④本次所拍房产内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时至2025年9月29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共3个小时)。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网络拍卖须知》)。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标的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对外进行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报名费仅提供收据)。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修改和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交纳额度:10万/套。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账号:1306 6060 4747(汇款时注明:“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三)拍卖会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抵作拍卖价款。 四、交易方式:本次拍卖的房产以参考价为起始价,不另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五、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在搜索栏里“泸州市叙永县草市街、水尾镇、江门镇等6处房产网络拍卖公告”进入对应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所拍资产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时间: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共3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中止,重新恢复挂牌后,竞价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 延时竞价周期:在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5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 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六、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字盖章标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资产重要信息披露》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七、拍卖交款时间: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1、拍卖价款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系统内往来--经费账户 账号:16610154641000300001 开户行: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拍卖佣金交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金交款账户相同。 八、其他相关费用: (一)本次拍卖房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和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卖方缴纳的税和费由卖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缴纳的税和费由买受人承担。(注:本次资产过户的税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一定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清楚本次资产拍卖涉及到的过户程序及政策、税、费等等,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好购置成本)。 (二)房产移交之前所产生的物业费、卫生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之后产生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以小区物业管理处或街道办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拍卖成交金额的3%支付拍卖公司佣金,该款由买受人单独向拍卖公司支付。 九、资产移交及产权过户: (一)资产移交时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办理房产实物和权属资料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由委托人将拍卖房产实物和涉及的相关权属资料当面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当场办理好移交手续视为移交完毕。 1、在办理完毕资产实物的书面移交手续后,买受人方能享有资产的管理和收益权,同时自行承担资产的保管责任。 2、如买受人未按时接受标的,标的的毁损、灭失、丢失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办证时间: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书面移交手续次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毕。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约定的办证时间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不来办理,超期后如遇税收调整,那调整后的差额部分税收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三)重要提示: 1、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产权过户的受让人,不得变更。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和理解此条。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以今后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拍卖面积与今后实际办证面积的差异,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作多退少补,且不影响拍卖结果。 十、免责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资产一律按资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间自行到标的处查看所拍标的,对拍卖标的现状情况及瑕疵进行认真的了解,我公司不对标的显性或隐性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我公司只对所拍资产现状和房产现行的用途、性质进行拍卖,不对拍卖成交后资产用途的改变作任何担保和负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改建、重建、装修等事项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如无法顺利改建、重建、装修等情况导致的投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并不影响拍卖结果。 (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数据、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烦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或者委托单位查询所拍资产的全部纸质资料(如房产证和土地证、租赁情况等),并结合资料上的数据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认真踏勘、丈量、测算,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核查资产的来源和瑕疵情况、所缴相关的费用金额等,调查是否存在隐性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询资料、或资料未查询清楚、或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都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旦拍卖成交,即表明买受人完全了解及充分知晓该资产的全部状况和情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查阅不清,理解不清、了解不清的责任,一切投资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全部承担。 (四)安全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在拍卖过程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人佣金一律不作退还。 十一、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等费用的; 2、拒绝签字盖章《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资产重要信息披露》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的; 3、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原因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的(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本文件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佣金及竞买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全部归拍卖人和委托人所有,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另行组织拍卖(无需买受人同意),买受人还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所规定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具体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此条。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房产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6、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4、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四、联系方式: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或竞拍成功,即表示对上述《网络拍卖须知》内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和知悉,无异议并认可。 附件:房产产权证书、租赁协议
竞买人签章: 联系电话: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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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0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09-29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价款(不计利息)。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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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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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自然日 |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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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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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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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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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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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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