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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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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13(3) 2、竞价标的: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物流仓储综合服务项目3#-7#仓储用房壹拾年招租。标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疏港路南侧、铜冶炼项目北侧。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第001190号(证载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4、装修情况:已完成厂房门窗安装,墙面粉刷、楼栋地面采用金刚砂硬化处理、水电等配套装修,空间布局合理,通风系统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 5、租赁期限:壹拾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一个季度租金同等金额收取; 7、(装修)免租期:9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周年内,每周年的前三个月内执行);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度缴纳,实行提前预交制。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自第二个半年度起,租金应于每个半年度开始前15日内缴纳; 9、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仓储及配套服务;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非仓储及配套服务。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意向承租人拟在成交后因具备相应资质而有办理证件需求,或需立即使用不动产权证书的,请谨慎考虑。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承包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意向承租方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7.意向承租方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8.意向承租方自营或租用2万㎡以上仓储用房,须在全国至少有1个正在运营[含自持、租赁(承包)]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仓储物流项目,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9.意向承租方当前应为具备2A及以上资质的物流企业。 10.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8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8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为证明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自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1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1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营或租用2万㎡以上仓储用房证明材料,在全国至少有1个正在运营[含自持、租赁(承包)]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仓储物流项目,且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①提供项目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或相关运营证明,证明该仓储物流项目已稳定运营一年以上。②若项目为自持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权属证明材料,以证明该仓储物流项目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③若项目为租赁(承包)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该仓储物流项目场所的租赁(承包)合同,合同须显示盖章页、项目名称、租赁面积、合同期限等内容,且合同在竞价材料递交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13)意向承租方当前应为具备2A及以上资质的物流企业,须提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国家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后颁发的认证证书、授牌或公告(三者任选其一),且所提供的证书、授牌或公告中明确显示企业资质等级为2A及以上); (14)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承租方所有物品自行处理,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出租赁场所并清场;若逾期未搬出租赁场所,该物品视为承租方的遗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该物品并予以清场,处置物品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无须向承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租赁标的承租期间所涉及的经营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费以及水费、电费、税金、设备维护费、设备检验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标的屋顶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应落实仓储用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仓储用房在运营期间的安全和有序。 6.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出租方仅向本公司提供本次招租标的的土地权属证书,并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出租。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瑕疵提示:该标的产权权属证件不全(现有产权证书仅显示土地权属信息,未包含其他不动产信息),且土地证载用途与出租用途并不完全一致,平台(组织方)不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庄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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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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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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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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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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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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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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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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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物流仓储综合服务项目3#-7#仓储用房招租 |
| 标的名称 | 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物流仓储综合服务项目3#-7#仓储用房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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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670941410303 | 挂牌价格 | 4,348,718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09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18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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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13(3) 2、竞价标的: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物流仓储综合服务项目3#-7#仓储用房壹拾年招租。标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疏港路南侧、铜冶炼项目北侧。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第001190号(证载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4、装修情况:已完成厂房门窗安装,墙面粉刷、楼栋地面采用金刚砂硬化处理、水电等配套装修,空间布局合理,通风系统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 5、租赁期限:壹拾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一个季度租金同等金额收取; 7、(装修)免租期:9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周年内,每周年的前三个月内执行);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度缴纳,实行提前预交制。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自第二个半年度起,租金应于每个半年度开始前15日内缴纳; 9、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仓储及配套服务;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非仓储及配套服务。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意向承租人拟在成交后因具备相应资质而有办理证件需求,或需立即使用不动产权证书的,请谨慎考虑。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承包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意向承租方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7.意向承租方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8.意向承租方自营或租用2万㎡以上仓储用房,须在全国至少有1个正在运营[含自持、租赁(承包)]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仓储物流项目,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9.意向承租方当前应为具备2A及以上资质的物流企业。 10.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8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8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为证明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自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1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1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营或租用2万㎡以上仓储用房证明材料,在全国至少有1个正在运营[含自持、租赁(承包)]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仓储物流项目,且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①提供项目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或相关运营证明,证明该仓储物流项目已稳定运营一年以上。②若项目为自持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权属证明材料,以证明该仓储物流项目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③若项目为租赁(承包)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该仓储物流项目场所的租赁(承包)合同,合同须显示盖章页、项目名称、租赁面积、合同期限等内容,且合同在竞价材料递交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13)意向承租方当前应为具备2A及以上资质的物流企业,须提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国家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后颁发的认证证书、授牌或公告(三者任选其一),且所提供的证书、授牌或公告中明确显示企业资质等级为2A及以上); (14)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承租方所有物品自行处理,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出租赁场所并清场;若逾期未搬出租赁场所,该物品视为承租方的遗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该物品并予以清场,处置物品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无须向承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租赁标的承租期间所涉及的经营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费以及水费、电费、税金、设备维护费、设备检验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标的屋顶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应落实仓储用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仓储用房在运营期间的安全和有序。 6.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出租方仅向本公司提供本次招租标的的土地权属证书,并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出租。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瑕疵提示:该标的产权权属证件不全(现有产权证书仅显示土地权属信息,未包含其他不动产信息),且土地证载用途与出租用途并不完全一致,平台(组织方)不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庄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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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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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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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348,718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 | |||||||||||||||||||||||||||||||||||||||||||||||||||||||||||||||||||||||||||||
| 租赁期限 | 壹拾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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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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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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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0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03-18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为了维护产权市场交易秩序,避免出租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如出租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不当行为受到损害,该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及缴付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设定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详见第一章。 (2)意向承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承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标的交易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3)意向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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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
| 账号 | 0000024507886012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保证事项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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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8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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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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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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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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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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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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