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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已成交
    成交时间:
    4,876次围观
    39,390 万元

    本项目存在多个最终投资方,成交价分别为 :

    29,900万元; 1,950万元; 4,550万元; 2,990万元;
    66,309 万元
    50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18533195920
    • 项目报名联系人
      董经理 0311-66635111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标的名称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拟募集金额 13 元/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 2400万元 — 3320万元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27% — 38%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2400万股 — 3320万股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533195920
    项目报名联系人 董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66635111
    受托机构 ——
    增资企业名称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所属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2347625683G
    注册资本 5,500万人民币
    股本总额 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毅仁
    经营规模 大型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职工人数 816人 其中:在岗 816人,离退 0人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数据内容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整机、配件、外接设备、消耗材料、软件专门零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河钢数字(股票代码:873462)是河钢集团控股的一级子公司,是河钢集团数字化转型的中坚力量、数字化能力的输出平台、数字产业化的市场主体,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0、2022年两次入选国家“科改示范行动”企业;2021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先后承接国家、省级重点技术课题30余项,获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专业领域的软著及专利近300项,全面聚焦数字钢铁、数字企业、数字政府三大重点领域,打造“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数字化技术服务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其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本单位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本次增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可在河北产权市场自行查阅。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合伙企业(法人机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方的股东不得为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拥有中国境外身份的自然人;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不得是中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拥有中国境外身份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或实际控制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具备与此次融资相匹配的实际出资能力。

    3.意向投资方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4.若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其管理人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单个意向投资方出资认购股份数额最低为75万股。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投资方不得存在因违反《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等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8.融资方将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交易须知

    略。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码 G62023HE1000001 拟募集金额(挂牌价格) 13 元/股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5-19
    拟新增注册资本 2400万元 —— 3320万元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6-15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27% — 38%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2400万股 — 3320万股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企业简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所属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2347625683G
    注册资本 5,500万 人民币
    股本总额 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毅仁
    经营规模 大型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职工人数 816人 其中:在岗 816人,离退 0人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数据内容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整机、配件、外接设备、消耗材料、软件专门零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河钢数字(股票代码:873462)是河钢集团控股的一级子公司,是河钢集团数字化转型的中坚力量、数字化能力的输出平台、数字产业化的市场主体,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0、2022年两次入选国家“科改示范行动”企业;2021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先后承接国家、省级重点技术课题30余项,获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专业领域的软著及专利近300项,全面聚焦数字钢铁、数字企业、数字政府三大重点领域,打造“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数字化技术服务商。
    增资前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76.5 %
    2 河钢集团衡水板业有限公司 13.72 %
    3 石家庄河钢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4.545 %
    4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4.545 %
    5 河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0.69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6,913 1,833.79 1,645.56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50,252.54 33,645.31 16,607.23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4,624.11 2,196.45 1,652.42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32,125.16 17,367 14,758.16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2020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1,219.19 986.62 999.52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1,511.44 4,815.47 6,695.97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2-12-31 46,913 1,833.79 1,645.5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50,252.54 33,645.31 16,607.23
    备注 ——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6-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5-10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66,309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11,765.47
    备注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其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本单位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本次增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可在河北产权市场自行查阅。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完成增资后,预计新进股东全部持股占比约27%-38%。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拟募集金额 13 元/股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不少于31200万元)、新增股份数(不少于2400万股)和征集合格投资方数量(不少于3家)的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就《股份认购协议》达成一致且经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并签署生效。

    增资终结条件:(1)无合格投资方;(2)确定的最终投资方在增资条件确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未支付出资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合伙企业(法人机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方的股东不得为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拥有中国境外身份的自然人;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不得是中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拥有中国境外身份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或实际控制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具备与此次融资相匹配的实际出资能力。

    3.意向投资方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4.若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其管理人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单个意向投资方出资认购股份数额最低为75万股。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投资方不得存在因违反《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等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8.融资方将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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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6-1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可全部转为增资款,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二、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增资企业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增资企业的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②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④意向投资方被确认符合投资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⑤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⑥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⑦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⑧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增资企业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⑨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增资企业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增资企业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增资的,各意向投资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投资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监管情况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 非中央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677356885K
    批准单位名称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机构类别 集团(控股)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轮股权融资计划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4-11
    批准文号 ——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7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7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以上 竞争性谈判 
    其他披露信息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归还银行贷款等。



    遴选方案

    本次拟征集合格意向投资方不超过7家,信息发布期满,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遴选。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钢数字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7】家,则河钢数字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持股比例及其增资价格。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及出资额度因素;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3)意向投资方可为河钢数字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战略支持的优先:①与河钢数字主营业务具有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②能够为河钢数字提供行业及业务资源支持;③能够为河钢数字提供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

    (4)意向投资方在战略发展、经营理念及价值观与河钢数字具有较高契合程度,认同河钢数字对未来公司发展方向,与河钢数字未来战略发展的业务有协同性、互补性的优先;

    (5)意向投资方(若合格意向投资方为有限合伙企业,则需同时考察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


    增资方案 ——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线上进行报名,同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纸质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于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保密承诺书后,有权利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进行线上报名、提交纸质投资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告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3.意向投资方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穿透至最终出资人中存在不符合公司资本运作相关监管审核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

    4.意向投资方需以不低于经备案后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的增资价格参与认购。

    5.完成此次增资扩股交易,由交易各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收费标准承担交易费用。

    6.意向投资方同意增资完成后河钢数字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订的原劳动合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河钢数字原债权债务继续承继。

    与增资相关其他条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533195920
    项目报名联系人 董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66635111
    交易须知

    略。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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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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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项目
    挂牌价: 31,200 万元 — 43,1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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