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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包、室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656782.85元(不含税); 2包、室外总平铺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材料:363074.56元(不含税); 注: 1.各包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上下车费、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手续办理、人员费用、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每包报价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3.本项目各包均按最高限价竞价,各包对应的清单单价按竞价结果同比例下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所有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三、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完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期限供货。 (三)付款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按期顺延)。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行业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1包保证金12000元、2包保证金6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五、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交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采购。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采购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公告或合同所载明的供货期及要求完成履约或履约后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成交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1家或2家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及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服务方报名材料。 (三)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各包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包:4000元;2包:2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首期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4 月28日-2020年5月7日,竞价时间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若首期公告期间内未征集到规定数额的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左上角进行注册报名(原第四产权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6-299353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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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 1包 |
标的名称 | 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 1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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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183E81048687 | 挂牌价格 | 65.678285 万元 | ||
价格说明 | 1包、室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656782.85元(不含税);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4-2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5-07 |
采购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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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包、室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656782.85元(不含税); 2包、室外总平铺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材料:363074.56元(不含税); 注: 1.各包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上下车费、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手续办理、人员费用、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每包报价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3.本项目各包均按最高限价竞价,各包对应的清单单价按竞价结果同比例下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所有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三、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完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期限供货。 (三)付款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按期顺延)。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行业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1包保证金12000元、2包保证金6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五、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交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采购。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采购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公告或合同所载明的供货期及要求完成履约或履约后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成交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1家或2家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及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服务方报名材料。 (三)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各包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包:4000元;2包:2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首期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4 月28日-2020年5月7日,竞价时间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若首期公告期间内未征集到规定数额的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左上角进行注册报名(原第四产权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6-299353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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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资产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力公司综合楼项目室外附属材料采购(第四次)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包、室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656782.85元(不含税); 2包、室外总平铺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材料:363074.56元(不含税); 注: 1.各包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上下车费、外总平道路沥青材料(含铺筑成型)、手续办理、人员费用、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每包报价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3.本项目各包均按最高限价竞价,各包对应的清单单价按竞价结果同比例下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所有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三、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完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期限供货。 (三)付款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按期顺延)。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行业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1包保证金12000元、2包保证金6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五、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交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四川省广安金广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采购。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采购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公告或合同所载明的供货期及要求完成履约或履约后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成交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1家或2家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及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服务方报名材料。 (三)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各包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包:4000元;2包:2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首期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4 月28日-2020年5月7日,竞价时间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若首期公告期间内未征集到规定数额的意向供应商,终结信息发布。 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左上角进行注册报名(原第四产权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6-299353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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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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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万元) | 1.2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05-07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交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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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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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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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03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项目融资联系人 | 徐女士,袁女士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 028-85337217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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