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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长安2026年度边料类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正在竞价
限时竞价结束时间:
1,234次围观
2,298 元/吨 出价人:
——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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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请 登录
  • 项目咨询联系人
    盛经理 0311-66635121
    盛经理 15733127003
  •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经理 0311-66635159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本项目为合同期内生产环节过程中产生的冲压边角料余料,材质为废钢轻薄料(含少量镀锌料),需要受让方安排车辆配合连续生产废料清运。物资品类为:轻料。合同期限1年。

标的展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实地踏勘,采用网络形式进行预展及答疑,组织方式为腾讯会议(预展及答疑时间:2025/11/27 10:00-12:00,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Qh6ZXOGypJ5Z),会议号:185245311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1.转让方对此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说明和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意向受让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2.意向受让方在参与项目受让前应慎重决定受让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受让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及其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参与标的资产交易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照片与实物不符作为抗辩、赔偿等理由。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法律责任、费用、风险和损失。

4.转让方处置的所有标的资产不区分规格型号和厚薄大小,均按合同对应品类执行单价计重收费,据实结算,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5.本项目标的资产产出区域为转让方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各厂区产生,受让方需无条件回收转让方各区域产生的标的资产。

5.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当下载公告内所有附件,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转让方咨询(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晓熙17731232210);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公告及全部附件的规定和义务。

6.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于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前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报名系统线上提交。意向受让方未按时提交、提交资料不完整的或经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参与本次交易。受让方应于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材料原件提交至河北产权市场。

其他披露事项

1.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能如期签订合同,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正常受让;如果出现拒签合同或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恶意竞争行为。意向受让方存在恶意竞争行为或在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的,除没收其全额交易保证金外,该意向受让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将终身不得参与转让方废旧物资处置的竞价活动。

2. 当出现恶意竞争并造成转让方无法确定受让方或确定受让方会引起异议时,转让方有权没收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竞价人的全额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竞价所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

3.受让方于每月付款后,转让方可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须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三者其中之一即可),注册资本和实缴资金均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T3黑名单范围内;未被T3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3.对本项目内容理解清楚,准确按照竞价规范执行

4.具备近5年内(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至少实施过两个与机械制造业企业(一家及以上均可)签订的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且至少2个1000万元以上的年度业绩,回收物资的属性须为金属类。

5.具备固定的生产厂房或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及以上。

6.至少有3名及以上固定的员工,满足本项目日常需求。

7.2024年度纳税等级为A级。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河北长安2026年度边料类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项目编码 DSCQ20259FCC1380934 挂牌价格 2,298 元/吨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19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03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本项目为合同期内生产环节过程中产生的冲压边角料余料,材质为废钢轻薄料(含少量镀锌料),需要受让方安排车辆配合连续生产废料清运。物资品类为:轻料。合同期限1年。

标的展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实地踏勘,采用网络形式进行预展及答疑,组织方式为腾讯会议(预展及答疑时间:2025/11/27 10:00-12:00,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Qh6ZXOGypJ5Z),会议号:185245311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827387243207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2,298 元/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元的正整数倍。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标的物基本状况:本标的预估重量为16000吨,该重量为全年预估产生重量,最终以实际交付重量为准,资产均按移交时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5、转让方分两个厂区进行交接,所需车辆、机械、人员均由受让方提供,并满足转让方生产需求。一厂区边料在合同有效期内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生产情况安排车辆随时从边料落料口收集,做到随产生随收集;二厂区边料在合同有效期内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生产情况安排每日从边料暂存场装车,当月生产的边料必须当月装车交割。两个厂区边料不得混装。受让方提货数量及状态以转让方最终交付时的实际数量及实物状态为准,且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受让方自愿承担标的资产交接后所发生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受让方自行安排车辆并指派专人及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装运货物并过磅,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6、受让方装车完毕后到转让方地磅处过磅,装车、过磅及运输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在装运轻料时,受让方派出有关管理人员到场做好过磅监督、确认、核对工作,然后由转让方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出门证后,及时离开现场。

7、受让方在履行合同期内须将所拉运的废旧物资的最终流向报告给转让方,报告内容包括转出时间、批次、数量、单位、地址等。

8、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须交纳的各类保证金为:交易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报名时需交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8,000,000元(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同时向转让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8,000,000元(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应提前向转让方书面申请延期并经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9、成交价款及调价方式:

2026年1月执行合同签订价即最终成交单价,2月价格以合同首月(1月)的执行价格为基准,参照下述规则调整;从2月起到合同有效期结束,以上次调价时的月平均执行价格为基准,参照下述规则调整。

参考网站及约定品类:

(1)富宝资讯(www.f139.com)中“北京”的“≥8mm1.2米内重废”,“天津”的“8-10mm 重废”,“张家口”的“重废”,“石家庄、唐山、邯郸武安、邢台、保定徐水、沧州任丘”的“≥6mm重废” 的月均市场价格。

兰格钢铁(www.lgmi.com)中“北京、天津、唐山、张家口、邢台、武安、石家庄、沧州、徐水”的>6mm重废” 的月均价格。

(2)参照上述网站、地区、品种、月均价格,当网上月均幅度超过(含)±5.00%时,按照以下公式调整:

调价幅度={当月网站月平均价格-上次调价(或成交次日至合同执行首月最后一日)的网上月平均价格}/上次调价(或成交次日至合同执行首月最后一日)的网上月平均价格

(3)网上月均幅度未超过±5.00%时,当月不调整执行价格。

(4)富宝资讯(www.f139.com)及兰格钢铁(www.lgmi.com)的会员账号,由受让方提供。

(5)若部分网上价格数据因为网站问题等无法正常取得时,按其他正常可取得的网上价格数据进行调整;若全部网上价格数据因网站问题等无法正常取得时,该物资本月执行价格不调整。

10、交易价款结算:

转受双方自行结算交易价款,合同有效期内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磅单及转让方的调价通知进行结算,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的结算单后2个自然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结算价款。

11、交易服务费结算具体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须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三者其中之一即可),注册资本和实缴资金均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T3黑名单范围内;未被T3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3.对本项目内容理解清楚,准确按照竞价规范执行

4.具备近5年内(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至少实施过两个与机械制造业企业(一家及以上均可)签订的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且至少2个1000万元以上的年度业绩,回收物资的属性须为金属类。

5.具备固定的生产厂房或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及以上。

6.至少有3名及以上固定的员工,满足本项目日常需求。

7.2024年度纳税等级为A级。


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3、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资质要求: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提供实缴资金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若查询报告无法看到实缴资金信息,则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500万及以上);

二、信用要求:

1. 提供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2. 意向受让方“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中国完整报告,其他网址查询结果无效。(提供近一个月内下载的、完整的信用报告)

三、项目承诺

提供签字盖章的竞价承诺函,见附件。

四、业绩要求

1. 提供合同和对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

2. 年度合同签订方式可以按月、季度、半年度、年度为周期进行签订,但合同双方须保持一致且执行周期必须为连续12个月为一个合同计算周期,中途不能间隔月份的;合同周期起始时间必须在2020年10月至 2025年10月内;

3.合同数量计算方式:若为同一家单位签订的连续合同周期12个月的为1个合同,24个月为2个合同,36个月为3个合同,以此类推进行计算;

五、场地要求

1. 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出租意向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场地地点为河北省定州市,场地面积2000平米以上),且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执行周期(即中标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提供租赁(意向租赁)协议的,同时提供出租方(意向出租房)的产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出租方为村社或生产大队的集体用地,无产权证的,则需提供村委会或生产大队出具的产权情况说明并加盖村委会或生产大队的公章;

六、人员要求:

提供意向受让方自有员工近半年(2025年5-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且其左上角二维码显示完整(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非税务部门公章,且需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七、纳税等级要求:

提供税务局网站的2024年度A级纳税人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1.转让方对此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说明和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意向受让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2.意向受让方在参与项目受让前应慎重决定受让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受让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及其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参与标的资产交易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照片与实物不符作为抗辩、赔偿等理由。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法律责任、费用、风险和损失。

4.转让方处置的所有标的资产不区分规格型号和厚薄大小,均按合同对应品类执行单价计重收费,据实结算,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5.本项目标的资产产出区域为转让方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各厂区产生,受让方需无条件回收转让方各区域产生的标的资产。

5.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当下载公告内所有附件,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转让方咨询(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晓熙17731232210);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公告及全部附件的规定和义务。

6.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于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前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报名系统线上提交。意向受让方未按时提交、提交资料不完整的或经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参与本次交易。受让方应于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材料原件提交至河北产权市场。

其他披露事项

1.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能如期签订合同,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正常受让;如果出现拒签合同或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恶意竞争行为。意向受让方存在恶意竞争行为或在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的,除没收其全额交易保证金外,该意向受让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将终身不得参与转让方废旧物资处置的竞价活动。

2. 当出现恶意竞争并造成转让方无法确定受让方或确定受让方会引起异议时,转让方有权没收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的竞价人的全额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竞价所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

3.受让方于每月付款后,转让方可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12-03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由河北产权市场原渠道、无息退还。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竞价规范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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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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