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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嘉悦汇(天府天玺)2栋1单元301号住宅

已终结
终结时间:
952次围观
317.3353万元
——
30万元
项目已终结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 15881023660
  • 项目报名联系人
    贾先生 18300132221
  • 项目融资联系人
    陈先生 15328979777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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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天府天玺楼盘信息表(住宅)
楼盘信息 项目名称 天府天玺 楼盘简称 天府天玺 楼盘别名 嘉悦汇
区域 成都市·高新区
楼盘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物业类别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容积率 总容积率:5.0 绿化率 30% 绿地率 15%
物业公司 成都市清华坊楼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费 住宅2.5元/㎡/月 楼层状况 住宅总楼层共计32层
周边设施 交通 地铁5号线大源站
地铁5号线大源站
周边公交信息:115路、162路、171A路、171B路、471路、801路、801路高峰快线
学校 金苹果城南阳光幼稚园、成都高新区北大培文幼儿园、成都高新区爱智幼儿园、成都高新区吉瑞伟才幼儿园、益州小学、益州小学东校区
综合商场 复城国际广场、盒马生鲜、绿地之窗、乐家保利广场、中环岛商业汇、伊藤洋华堂、世豪广场、建发鹭洲里、麦德龙、雅颂居MP299、铁像寺水街、汇锦街
医院 第一健康,强森医疗·高新第一门诊部,慈铭体检(高新分院),汇康大药房,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美成齿科,桂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吉泰大药房,百姓药业(天府二街店)
公园 大源中央公园位于高新区南部园区大源组团,剑南大道东侧。作为高新区大源组团最大的城市公共绿地,设计方案体现了高新天府新城“水系绿地链”总体设计理念,依托现有花荫沟,实施了以人工湖为主体并与现有河道连通的水域建设工程,并配套建有“口袋公园”、公厕、地下公共停车场、健身馆、餐饮、茶室等。
其他 成都高新区聚集了成都经济活力最强的一批企业,形成了消费能力颇强的生活氛围。超20年的发展,高新区的活力与价值,已经被多方验证。无论是产业能级,还是商圈活力、教育等各项公建配套质量,都已成长为成都的区域佼佼者。
项目简介 天府天玺处于大源益州大道与天府二街交汇处,2分钟到达复城国际广场、3分钟即到伊藤、5分钟步行到大源中央公园、铁像寺风情水街;8分钟即到环球中心,形成四纵三横双轨道的全方位立体式交通网络。
周边配套完善,城南大型商超咫尺之遥∶复城国际购物广场、伊藤洋华堂西南旗舰店、世豪商业广场。
周边有大源中央公园、锦城湖。
天府天玺开发规划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米,由7栋ART-DECO风格楼宇围合而成不同独立空间,集都市华宅、酒店公寓、精装公馆、风情商业广场为一体。

装修情况 住宅-清水 面积段 81㎡-134㎡

序号 合同备案号 楼层 楼层T户比 房号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分摊面积 主卧朝向 户型 保证金(万元)
1 2173717 10 2梯5户 2-1-1003 81.53  65.27 16.26 西 两室两厅一卫 20
2 2173723 21 2梯5户 2-1-2103 81.53  65.27 16.26 西 两室两厅一卫 20
3 2173314 3 2梯1户 2-1-301 111.42  90.35 21.07 三室两厅双卫 30
4 2173315 5 2梯1户 2-1-501 111.42  90.35 21.07 三室两厅双卫 30
5 2173255 9 2梯4户 2-4-904 112.55  92.3 20.25 三室两厅双卫 30
6 2173253 14 2梯4户 2-4-1404 112.55  92.3 20.25 三室两厅双卫 30
7 2173258 7 2梯4户 2-4-701 134.28  110.12 24.16 四室两厅双卫 35
8 2173305 32 2梯4户 2-4-3201 134.28  110.12 24.16 四室两厅双卫 35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资产是转让方于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成都市住建局网签备案系统中登记有效的房源,该批次房源以二手房交易方式进行。

二、本次处置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20241030日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达到产权过户所有条件。

2、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采用按揭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平台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两种支付方式:

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平台指定结算账户。

2、本次交易接受按揭贷款,若意向受让方有意申请按揭贷款,请务必拨打公告和须知中提供的咨询电话【邓经理 13618105765;陈经理 18383575411,提前联系并按照其要求配合进行贷款预审。贷款预审环节对受让方的贷款申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请意向受让方确保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3、如果受让方选择自行委托他人办理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并从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或首付款中按照房款总价15%扣除违约金及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根据报名咨询情况定期组织看房;看房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九、因受让方原因致使《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平台的交易保证金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交纳相应保证金;

五、投资人中标后,需按成交金额的  0.5  %向联合网拍平台方(阿里资产)支付技术服务费;

六、技术服务费支付账户

户名: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账号:571904478110101

备注:成都全市住房交易不审核购房资格,该批次房源不涉及限购。

交易须知

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实施。


一、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二、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平台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三、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平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四、竞买人应自行登录平台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五、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平台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7、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平台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平台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第四产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参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交易公告、项目信息、重要事项披露、交易须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平台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平台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平台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平台根据处置方(转让方、招租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平台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平台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参与报名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参与报名、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交易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参与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交易平台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第四产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交易公告及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交易平台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成都高新区嘉悦汇(天府天玺)2栋1单元301号住宅
项目编码 DSCQ2024935B1233526-2 挂牌价格 317.3353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8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3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20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天府天玺楼盘信息表(住宅)
楼盘信息 项目名称 天府天玺 楼盘简称 天府天玺 楼盘别名 嘉悦汇
区域 成都市·高新区
楼盘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物业类别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容积率 总容积率:5.0 绿化率 30% 绿地率 15%
物业公司 成都市清华坊楼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费 住宅2.5元/㎡/月 楼层状况 住宅总楼层共计32层
周边设施 交通 地铁5号线大源站
地铁5号线大源站
周边公交信息:115路、162路、171A路、171B路、471路、801路、801路高峰快线
学校 金苹果城南阳光幼稚园、成都高新区北大培文幼儿园、成都高新区爱智幼儿园、成都高新区吉瑞伟才幼儿园、益州小学、益州小学东校区
综合商场 复城国际广场、盒马生鲜、绿地之窗、乐家保利广场、中环岛商业汇、伊藤洋华堂、世豪广场、建发鹭洲里、麦德龙、雅颂居MP299、铁像寺水街、汇锦街
医院 第一健康,强森医疗·高新第一门诊部,慈铭体检(高新分院),汇康大药房,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美成齿科,桂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吉泰大药房,百姓药业(天府二街店)
公园 大源中央公园位于高新区南部园区大源组团,剑南大道东侧。作为高新区大源组团最大的城市公共绿地,设计方案体现了高新天府新城“水系绿地链”总体设计理念,依托现有花荫沟,实施了以人工湖为主体并与现有河道连通的水域建设工程,并配套建有“口袋公园”、公厕、地下公共停车场、健身馆、餐饮、茶室等。
其他 成都高新区聚集了成都经济活力最强的一批企业,形成了消费能力颇强的生活氛围。超20年的发展,高新区的活力与价值,已经被多方验证。无论是产业能级,还是商圈活力、教育等各项公建配套质量,都已成长为成都的区域佼佼者。
项目简介 天府天玺处于大源益州大道与天府二街交汇处,2分钟到达复城国际广场、3分钟即到伊藤、5分钟步行到大源中央公园、铁像寺风情水街;8分钟即到环球中心,形成四纵三横双轨道的全方位立体式交通网络。
周边配套完善,城南大型商超咫尺之遥∶复城国际购物广场、伊藤洋华堂西南旗舰店、世豪商业广场。
周边有大源中央公园、锦城湖。
天府天玺开发规划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米,由7栋ART-DECO风格楼宇围合而成不同独立空间,集都市华宅、酒店公寓、精装公馆、风情商业广场为一体。

装修情况 住宅-清水 面积段 81㎡-134㎡

序号 合同备案号 楼层 楼层T户比 房号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分摊面积 主卧朝向 户型 保证金(万元)
1 2173717 10 2梯5户 2-1-1003 81.53  65.27 16.26 西 两室两厅一卫 20
2 2173723 21 2梯5户 2-1-2103 81.53  65.27 16.26 西 两室两厅一卫 20
3 2173314 3 2梯1户 2-1-301 111.42  90.35 21.07 三室两厅双卫 30
4 2173315 5 2梯1户 2-1-501 111.42  90.35 21.07 三室两厅双卫 30
5 2173255 9 2梯4户 2-4-904 112.55  92.3 20.25 三室两厅双卫 30
6 2173253 14 2梯4户 2-4-1404 112.55  92.3 20.25 三室两厅双卫 30
7 2173258 7 2梯4户 2-4-701 134.28  110.12 24.16 四室两厅双卫 35
8 2173305 32 2梯4户 2-4-3201 134.28  110.12 24.16 四室两厅双卫 35


本标的基本描述 标的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武侯区
居住区信息 所属居住区名称 成都高新区嘉悦汇(天府天玺)
物业管理 物业费 2.5 元/平方米
产权情况 房产证书号 2173314(合同备案号) 不动产登记日期 ——
产权证登记面积 111.42 m2 套内面积 90.35 m2
产权年限 70 年产权 抵押信息
抵押情况 ——
楼层地址 全部楼层 32层 所属楼层 ——
房屋地址 2栋/楼 1 单元 301 号
建筑装修 竣工时间 —— 建筑朝向
建筑结构 —— 装修程度 毛坯
配备电梯 梯户比例 2 梯 1 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317.335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其他 全款/按揭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交易平台专用账户结算。

户名:西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900054331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2、按揭贷款: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四、税费问题: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

本标的成交后,由平台协助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办理缴税、过户及不动产登记、公证处公证等事宜,中标人需向平台支付成交金额的0.3%作为服务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打款时必须填写八位识别码,否则无法及时处理影响报名结果,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300秒,加价幅度:10000元的正整数倍。


特别提示:网站上的户型图及宣传营销资料附件仅作参考之用,以实际户型为准,购买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详细了解。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交纳相应保证金;

五、投资人中标后,需按成交金额的  0.5  %向联合网拍平台方(阿里资产)支付技术服务费;

六、技术服务费支付账户

户名: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账号:571904478110101

备注:成都全市住房交易不审核购房资格,该批次房源不涉及限购。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资产是转让方于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成都市住建局网签备案系统中登记有效的房源,该批次房源以二手房交易方式进行。

二、本次处置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20241030日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达到产权过户所有条件。

2、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采用按揭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平台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两种支付方式:

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平台指定结算账户。

2、本次交易接受按揭贷款,若意向受让方有意申请按揭贷款,请务必拨打公告和须知中提供的咨询电话【邓经理 13618105765;陈经理 18383575411,提前联系并按照其要求配合进行贷款预审。贷款预审环节对受让方的贷款申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请意向受让方确保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3、如果受让方选择自行委托他人办理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并从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或首付款中按照房款总价15%扣除违约金及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根据报名咨询情况定期组织看房;看房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66号。


九、因受让方原因致使《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平台的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20 10: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平台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平台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平台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平台方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保证事项

请详见公告。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两方-示范文本).doc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两室两厅单卫82㎡A2户型.jpg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三室两厅双卫111㎡A4户型.jpg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室两厅双卫134㎡D1户型.jpg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三室两厅双卫112㎡D2户型.jpg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楼层总平图.jpg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8个自然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实施。


一、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二、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平台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三、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平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四、竞买人应自行登录平台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五、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平台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7、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平台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平台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第四产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参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交易公告、项目信息、重要事项披露、交易须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平台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平台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平台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平台根据处置方(转让方、招租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平台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平台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参与报名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参与报名、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交易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参与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交易平台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第四产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交易公告及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交易平台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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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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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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