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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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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招租资产为呈贡文体活动中心【艺术中心剧场及配套物业】整体招租,建筑面积合计9851㎡,招租房屋现状完善,权属清晰、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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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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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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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限:租期为11年,第一年免租期4个月。
2、租金收缴办法:按《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3、租金收取方式: (1)、月度结算营收分成:每月5日前,承租方提供上一月度的营收报表给出租方进行对账、核算;确认承租方的营收后,承租方在1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付款,出租方收到款后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年度内,若承租方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支付给出租方的营收分成均低于按照保底租金标准计算的当期租金,承租方须按照保底租金标准补齐当期租金。 (2)、年度清算租金保底额:每年1月10日前,出租方汇总上一年度营收分成并根据合同出具结算报告:若承租方给出租方的年度营收分成额小于当年的租金保底额,承租方须在收到结算报告后10日内支付差额款项;若承租方给出租方的年度营收分成额不小于当年的租金保底额,则按照已收到的营收分成金额确认承租方的当年物业租金。 4、租赁用途:负责整体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组建剧目创作、制作、演艺、营销运营及演出技术团队,承担团队人员工资、剧目投资、演出期间保安保洁、设备维保(灯光、音响、显示屏、舞台附属设备及剧场座椅、地毯等)等经营与管理成本;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如演出经纪许可证等),确保合规运营。运营过程中开发剧目演出、商业配套(售卖包装食品、饮料、衍生品、文创产品、轻食等)及相关服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具备开展对应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 5、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向出租方交纳按照年保底租金30%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6、物业费及水电等费用的管理、交纳办法: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办理申报及缴纳因该租赁物业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税费,包括承租方承担使用该租赁物业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按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自行缴纳或委托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指定承租方应付的或承租方经营需要增加的、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2)、电费按照当月供电部门定价标准计收;在租赁期间若有电价调整,则按照最新调整的标准计收,承租方对出租方的电价调整均予认可。 (3)、水费(含排污)按照当地供排水部门的标准计收;在租赁期间若有水价调整,则按照最新调整的标准计收,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水价调整均予认可。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从出租方获得的水、电,也不得从其他第三方获取所需的水、电资源。 7、税费承担方式: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8、是否有原租户:否 。 9、标的其它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租赁年限、租赁用途、投资人资格条件、营收分成及租金收取方式、承租方需负责的整体运营事项,承租方书面承诺等事项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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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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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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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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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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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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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呈贡文体活动中心艺术中心剧场及配套物业招租 |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呈贡文体活动中心艺术中心剧场及配套物业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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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5160D1385002 | 挂牌价格 | 116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第一年(2026)甲方分成比例3%、年度租金保底额116万元; 第二年(2027)甲方分成比例4%、年度租金保底额178万元; 第三年(2028)甲方分成比例5%、年度租金保底额300万元; 第四年及以后(2029-2037)甲方分成比例5.5%、年度租金保底额300万元。 若产生竞价,以第一年年度租金保底额作为竞价起始价,产生最终报价后,其余年度租金保底额按照竞价溢价率递增。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03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17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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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次拟招租资产为呈贡文体活动中心【艺术中心剧场及配套物业】整体招租,建筑面积合计9851㎡,招租房屋现状完善,权属清晰、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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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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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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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16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第一年(2026)甲方分成比例3%、年度租金保底额116万元; 第二年(2027)甲方分成比例4%、年度租金保底额178万元; 第三年(2028)甲方分成比例5%、年度租金保底额300万元; 第四年及以后(2029-2037)甲方分成比例5.5%、年度租金保底额300万元。 若产生竞价,以第一年年度租金保底额作为竞价起始价,产生最终报价后,其余年度租金保底额按照竞价溢价率递增。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交纳按照年保底租金30%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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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租赁期限 | 11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物业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物业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投资人不得转租,也不得以“租赁合作、联营”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4、投资人已经对租赁标的物的资产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自愿承租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及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保、卫生许可证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如承租方未能合法取得上述相关证照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公司无关,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作为不向公司进行支付租金的理由进行抗辩。 5.装修及新添设施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办法: (1)承租方必须领取合法经营的登记证书,办理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证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做好消防及生产安全工作,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承租方为满足经营需求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6.承租方负责租赁物业的整体运营,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专业运营团队,涵盖剧目创作、制作、演艺、营销推广及演出技术岗位,承担团队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全部人力成本。 (2)承担租赁项目运营期间的全部经营与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剧目投资、演出期间保安、保洁服务费用,剧场演出设备维保费用(含灯光、音响、显示屏、舞台附属设备及剧场座椅、地毯等出租方现有设施,维保标准需符合行业规范及出租方的要求)。 (3)办理租赁项目经营所需的全部相关证照(如演出经纪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根据实际经营品类确定),确保在租赁启动前完成证照办理并向出租方备案,保障合规运营。 (4)承租方开展的剧目演出、商业配套(售卖包装食品、饮料、衍生品、文创产品、轻食等)及相关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具备开展对应业务所需的全部文件、许可证件。演出质量、商业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计划开展的剧目类型、商业经营品类及服务范围,须在项目启动前与出租方商定;若后续需变更,承租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6)承租方应单独购买项目经营所需的人身、财产等意外及其他责任保险,并确保投保额能覆盖自身经营的风险。 7、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事项如下: (1)在该租赁物业外立面安挂招牌或广告牌,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应方案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并按程序报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独自承担。 (2)保证户外广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有关招牌广告位的审批、制作、安装、维护、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因广告内容而引发行政处罚等法律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3)免费提供并保障出租方在剧场及配套区域承接属地政府特定会议(昆明市呈贡区“两会”)和地方重大政治、社会活动的档期。 (4)具有强大的投资及资源整合能力,利用该租赁物业作为驻场演出,投资、创作、经营的演出项目须结合昆明市呈贡区的特色产业和地方民族文化特征,能拉动当地文化、旅游消费产业,助力地方经济的发展。 (5)在呈贡文体活动中心投资设立新的法人实体,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专业从事该租赁物业的项目运营及相关业态在剧场内外的整体运营。 (6)保证投资演出剧目在2026年6月1日前正式上演。 8.租赁期满,租赁物交回方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续租的、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的,自协议期满、解除之日起三十天内,承租方须将其可移动的设备、器具等物品搬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述设备、器具等的权利,出租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并不得对原有装修进行破坏。搬离设备、器具前必须将租金、因劳资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结清,由出租方确认后承租方可搬离设备、器具等. 9.标的成交后,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在承租期内,如遇到政府征收、征用拆迁、土地开发等情况导致不能按照原租赁用途继续出租的,可提前解除协议,公司提前6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并清空房屋,公司不对装修改造费用、经营损失等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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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承租方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承租方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承租方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承租方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承租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承租方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承租方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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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意向承租方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不能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需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记录、聘书或其它证明文件,三者之一)须具有同类剧场(双层、观众席1000座位以上)的创作、演出和运营管理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需演出项目总制作人(须提供社保记录、聘书或其它证明文件,三者之一)须具有丰富的制片经验,有优秀的影视文化艺术作品和案例,其制作或参与制作的作品获得过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广电总局“飞天奖”或其他国家级的文化艺术类奖项或荣誉,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时提供承租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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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意向承租方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不能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需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记录、聘书或其它证明文件,三者之一)须具有同类剧场(双层、观众席1000座位以上)的创作、演出和运营管理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需演出项目总制作人(须提供社保记录、聘书或其它证明文件,三者之一)须具有丰富的制片经验,有优秀的影视文化艺术作品和案例,其制作或参与制作的作品获得过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广电总局“飞天奖”或其他国家级的文化艺术类奖项或荣誉,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时提供承租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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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租赁期限:租期为11年,第一年免租期4个月。
2、租金收缴办法:按《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3、租金收取方式: (1)、月度结算营收分成:每月5日前,承租方提供上一月度的营收报表给出租方进行对账、核算;确认承租方的营收后,承租方在1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付款,出租方收到款后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年度内,若承租方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支付给出租方的营收分成均低于按照保底租金标准计算的当期租金,承租方须按照保底租金标准补齐当期租金。 (2)、年度清算租金保底额:每年1月10日前,出租方汇总上一年度营收分成并根据合同出具结算报告:若承租方给出租方的年度营收分成额小于当年的租金保底额,承租方须在收到结算报告后10日内支付差额款项;若承租方给出租方的年度营收分成额不小于当年的租金保底额,则按照已收到的营收分成金额确认承租方的当年物业租金。 4、租赁用途:负责整体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组建剧目创作、制作、演艺、营销运营及演出技术团队,承担团队人员工资、剧目投资、演出期间保安保洁、设备维保(灯光、音响、显示屏、舞台附属设备及剧场座椅、地毯等)等经营与管理成本;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如演出经纪许可证等),确保合规运营。运营过程中开发剧目演出、商业配套(售卖包装食品、饮料、衍生品、文创产品、轻食等)及相关服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具备开展对应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 5、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向出租方交纳按照年保底租金30%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6、物业费及水电等费用的管理、交纳办法: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办理申报及缴纳因该租赁物业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税费,包括承租方承担使用该租赁物业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按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自行缴纳或委托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指定承租方应付的或承租方经营需要增加的、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2)、电费按照当月供电部门定价标准计收;在租赁期间若有电价调整,则按照最新调整的标准计收,承租方对出租方的电价调整均予认可。 (3)、水费(含排污)按照当地供排水部门的标准计收;在租赁期间若有水价调整,则按照最新调整的标准计收,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水价调整均予认可。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从出租方获得的水、电,也不得从其他第三方获取所需的水、电资源。 7、税费承担方式: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8、是否有原租户:否 。 9、标的其它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租赁年限、租赁用途、投资人资格条件、营收分成及租金收取方式、承租方需负责的整体运营事项,承租方书面承诺等事项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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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12-17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承租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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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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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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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照出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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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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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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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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