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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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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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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30日10时止“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公开动态竞价的方式(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清单如下)
二、拍卖价格 见拍卖标的清单;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资格及事项申明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第四产权平台账户,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我公司办理委托手续;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公证书委托原件或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拍卖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查询税费、产权办理或标的是否有欠费情况等。 四、展示、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现场展示,至正式拍卖开始前一日(2025年12月28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有意咨询和看样者请与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8-86283515、18608007179、13518178787。标的涉及相关证照、信息可下载附件查看或者与我公司联系,标的实物请亲自实地自行看样,以竞买人自行核实情况为准。 五、拍卖竞价规则: 1、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拍卖竞价程序,本次拍卖参考价即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拍卖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 六、竞买保证金、价款、成交手续等的办理: 1、竞买保证金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额度为准。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9 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公司户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五支行 账号:5100 1458 2080 5150 9296 2、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涉及的拍卖佣金、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用费(如有)、服务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致电本公司咨询。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表》并向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账号:51001458 2080 5150 9296)进行转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收到佣金后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交与买受人。 七、拍卖标的物税费及标的权属交付: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 30日内,拍卖人通知委托方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若商铺存在租赁关系的,则在拍卖成交委托方收到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现状移交标的,委托方按现《租赁合同》将租赁关系移交给买受人,让买受人和租赁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应收租金从次月开始计算移交给买受人,租赁押金在买受人和租赁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当天移交给买受人,至此租赁所有权益转至买受人。移交时被执行人和租赁方结清所有水、电、气、视、讯等费用,若有欠费由拍卖人负责协调结清(拍卖人可在拍卖变卖成交费用中代扣代付)。 3、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按照现状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房产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被执行人所承担税费由拍卖人在拍卖变卖成交费用中代扣代付) 标的如有欠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保管费、仓储费、运杂费等及给拍卖变卖企业的手续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房产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拍卖人从拍卖成交价款中代付代扣后与委托方结算后。 八、特别说明: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川金信房估(2025)第01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产权首次登记证书》记载:标的建于2021年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荔枝大道、佳荔路、佛荔路(阳光.壹号院)共15处商铺,均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2724.1㎡房屋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58470.21㎡,土地使用性质: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57年10月14日;本次拍卖商铺明细详情请见(标的附件产权证)。 2、拍卖成交价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公司户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五支行 账号:5100 1458 2080 5150 9296 3、其中标的9号佳荔路311附1号、10号拍卖标的佳荔路327号附1号存在有租赁,租赁时间从2023年7月1日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止,租期36个月,现租赁合同显示租金不含税27元/㎡,拍卖成交,租期未到期买卖不破租赁。 4、标的13(佛荔路470号附1号)由于临街面佛荔路470号门市室内楼梯已被产权人封闭,现只能从背街小区内部出入。5、本次拍卖可接受联合体竞买。参与联合体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房地产相关部门了解产权是否可以划分,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当地政府办证机关确权面积为准;若存在面积减少部分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或登记面积误差撤销拍卖事项或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成交价款。 6、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竞买人是否受本地购房资格限制等),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投资风险。 7、拍卖成交前,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在此特别声明不因对外公布情况与实际有出入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相关担保责任。竞买人认为标的拍卖资料不足,或对拍卖资料有疑问之处,应自行到有关单位查询、了解、核实。 8、优先购买权人请按照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买,拍卖公司会在后台设置优先购买权限,如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买,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9、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 九、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8-86283515 18608007179 13518178787 2、公司微信公众号:schftpm 3、拍卖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36号泰业城中城8楼802-803室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若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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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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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四、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竞买手续办理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额度:以拍卖标的情况介绍中约定额度为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完成注册及报名,网上注册审核时间约1个小时,请竞买人提前注册。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五支行 账 号:5100 1458 2080 5150 9296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拍卖佣金,剩余金额可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不计利息)。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第四产权平台账户,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我公司办理委托手续;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公证书委托原件或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拍卖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查询税费、产权办理或标的是否有欠费情况等。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 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或进入标的页面“我要报名”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 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输入“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进入主题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资料等,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所拍标的的现状、情况、介绍、瑕疵等,同时对拍卖文件、资料、所有的内容、规定、要求、约定等也是充分认可的。 (三)网络竞价 1、本次网络竞价2025年12月29日10时开始,网络竞价时间为动态竞价,竞价时间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5年12 月 29 日上午 10 时开始到2025年12 月 30 日 10时截至。即竞买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网络登录注册,平台对竞买人身份审核通过,交纳竞买保证金即可应价,到拍卖结算时间为止,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2、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拍卖竞价程序,本次拍卖参考价即为起拍价,不再另设保留价。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拍卖方式:网络平台增价拍卖 (四)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 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 本批次标的网络拍卖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瑕疵声明 1、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工作人员的咨询介绍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已知显性瑕疵和未知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报名参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的流程、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视听资料、图片资料、特别说明等。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则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拍卖文件全部条款的约束。 成交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撤场、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拒付拍卖成交价款、拒付拍卖佣金等。 2、本次拍卖标的拍品公示内容以本公告为准,之前相关公告、宣传、预展之描述不作为本次拍卖依据。 八、尽职调查 竞买人应当在拍品展示期内实地审察拍品,凭借自身经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层高、面积、管线、交通、环境、价值、实用性、税费等进行判断。请竞买人拍卖会前自行查勘标的现场,以自行核实的情况为准。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同对拍卖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拍卖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审鉴判断后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由以上所涉及的一切可能出现的纠纷、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价款、拍卖佣金、平台费、服务费、成交手续的办理 1、拍卖成交后,成交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账号:5100 1458 2080 5150 9296,以到账为准)。 2、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涉及的拍卖佣金、第四产权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用(如有)、服务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致电本公司咨询。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表》并向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账号:51001458 2080 5150 9296)进行转支付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标的的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4.6%,佣金可在竞买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剩余价款可冲抵拍卖成交部分价款。拍卖人收到佣金后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交与买受人。 十、拍卖标的物税费及标的权属交付: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 30日内,拍卖人通知委托方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委托方按现《租赁合同》将租赁关系移交给买受人,让买受人和租赁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应收租金从次月开始计算移交给买受人,租赁押金在买受人和租赁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当天移交给买受人,至此租赁所有权益转至买受人。移交时被执行人和租赁方结清所有水、电、气、视、讯等费用,若有欠费由拍卖人负责协调结清(拍卖人可在拍卖变卖成交费用中代扣代付)。 3、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按照现状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房产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被执行人所承担税费由拍卖人在拍卖变卖成交费用中代扣代付) 标的如有欠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保管费、仓储费、运杂费等以及其他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房产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拍卖人与委托方结算后,从拍卖成交价款中代付代扣后。 十一、特别说明: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川金信房估(2025)第01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产权首次登记证书》记载:标的建于2021年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荔枝大道、佳荔路、佛荔路(阳光.壹号院)共15处商铺,均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2724.1㎡房屋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58470.21㎡,土地使用性质: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57年10月14日;本次拍卖商铺明细详情请见(标的附件产权证及评估报告)。 2、拍卖成交价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3、其中标的9号佳荔路311附1号、10号拍卖标的佳荔路327号附1号存在有租赁,租赁时间从2023年7月1日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止,租期36个月,现租赁合同显示租金不含税27元/㎡,拍卖成交,租期未到期买卖不破租赁。 4、标的13(佛荔路470号附1号)由于临街面佛荔路470号门市室内楼梯已被产权人封闭,现只能从背街小区内部出入。5、本次拍卖可接受联合体竞买。参与联合体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房地产相关部门了解产权是否可以划分,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当地政府办证机关确权面积为准;若存在面积减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或登记面积误差撤销拍卖事项或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成交价款。 6、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竞买人是否受本地购房资格限制等),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投资风险。 7、拍卖成交前,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在此特别声明不因对外公布情况与实际有出入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相关担保责任。竞买人认为标的拍卖资料不足,或对拍卖资料有疑问之处,应自行到有关单位查询、了解、核实。 8、优先购买权人请按照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买,拍卖公司会在后台设置优先购买权限,如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买,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9、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 十二、违约情形 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未在竞价成功的3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手续及交纳拍卖佣金的; 3、买受人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及拍卖佣金的; 4、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5、联合竞买成功,未按照拍卖要求拍前备案,拍后篡改拍卖资料的; 6、其他违反拍卖法规、拍卖规则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7、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十三、违约责任 1、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做违约金不予退回,并由违约竞买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2、竞买人或买受人若违反了《竞买须知》《拍卖规则》《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中任一条款都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行业惯例进行处理:即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撤回拍卖标的重新拍卖的,违约人不得再参与竞买;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次拍卖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竞买人须承担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十四、标的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拍卖人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拍卖活动,竞买人不得追诉拍卖人相关法律责任: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委托人暂停、终止标的委托拍卖;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以上情形委托方及拍卖人免责。 十五、争议处理 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司法诉讼裁定。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人而产生的诉讼行为发生的有关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36号泰业城中城8楼802/803
四川海富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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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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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介绍
1、标的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佳荔路、 佛荔路(阳光·壹号院),均位于合江县县城西北部,属于合江县符阳街道桥凼社区;
2、建成于 2021 年;
3、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川金信房估(2025)第01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产权首次登记证书》记载:标的建于2021年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荔枝大道、佳荔路、佛荔路(阳光.壹号院)共15处商铺,均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2724.1㎡房屋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58470.21㎡,土地使用性质: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57年10月14日。本次拍卖商铺明细详情请见(标的附件产权证);
4、象佳荔路 311 号附 1 号和佳荔路 327 号附 1 号已出租;现租赁合同显示租金不含税27元/㎡,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收到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现状移交标的,并移交买受人应收租金及押金(租金从次月开始计算),至此租赁所有权益转至买受人
5、标的 13(佛荔路 470 号附 1 号)由于临街面佛荔 路 470 号门市室内楼梯已被产权人封闭,现只能从背街面小区内部出入, 其出入便捷度差;
6、标的1、2(荔城大道 741 号、741 号附 1 号)属于楼上楼下通过室内楼梯连通的商业用房,否则二楼只能从小区背面进入,整体拍卖;
7、 标的14、15(佛荔路 436 号、436 号附 1 号)属于楼上楼下通过室内楼梯连通的商业用房,否则二楼只能从小区背面进入,整体拍卖。此标的赠送负一楼使用权(负一楼面积和二楼面积一样大);
8、标的为住宅小区 1、2 层配套商业用房,距该区域商服中心“美荔城”约 1.4 公里,所在小 区三面临路,过往车流量大,区域内现阶段商业繁华程度已基本成熟; |
|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 有效 无效 | {{param.nickName}}(您自己) | {{record.nick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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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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