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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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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508 元/年 出价人:
——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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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生 05932292676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陈先生 0593229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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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65(1)

2、竞价标的: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壹拾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2#楼。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租金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招租

5292

1676508

2000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1)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943号(用途:工业用地/检测车间;房屋用途:检测车间);

4、装修情况:1层部分装修,2层已装修,3、4层毛坯,5层已装修,6层已装修;

5、租赁期限:壹拾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

7、(装修)免租期:3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

9、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工业用地/检测车间;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有违反环境管理(如:噪声污染、浓烟(油烟)污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规定的相关产业,不得用于经营危化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产权登记面积与公告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本次出租为交割时的现状招租(承租人不得因面积误差提出其他任何优惠和赔偿要求)。

2)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产进行转租。一旦发现转租的,即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合同终止之日,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完整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4)承租方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完成生产经营场所所需的消防验收手续等)。生产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委托出租事项的主体,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6月8—20266月30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6月30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委托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委托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出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竞价文件》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二)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

(1)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产调换、转让、转租、转包、分租、并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的使用业态,也不得将承租房产及其各项附属权益作为抵押或担保。

(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房产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租方及出租方关联机构的标识、商号、商标、企业名称等专有财产和无形资产。

(3)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的屋顶、外立面进行广告宣传。所有承租方的路牌指引及广告统一由出租方按管理要求进行设置,设置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不得自行设置。

(三)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进行改造,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若改变,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并责令承租方在规定限期腾空搬离租赁场地。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损毁出租方原有建筑结构,否则承租方应予以恢复原状并赔偿。

(四) 物业由出租方进行选聘,归出租方进行统一管理,该栋商务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费参照相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承租方统一收取。

(五)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六)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七)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八)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委托方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出租。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交易须知

详见公告信息

风险提示

略。


标的名称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招租
项目编码 DSCQ2026E0551439272 挂牌价格 1,676,508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08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3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65(1)

2、竞价标的: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壹拾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2#楼。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租金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振兴路5号闽东检测车间大楼2#楼1-6层招租

5292

1676508

2000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1)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943号(用途:工业用地/检测车间;房屋用途:检测车间);

4、装修情况:1层部分装修,2层已装修,3、4层毛坯,5层已装修,6层已装修;

5、租赁期限:壹拾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

7、(装修)免租期:3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

9、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工业用地/检测车间;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有违反环境管理(如:噪声污染、浓烟(油烟)污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规定的相关产业,不得用于经营危化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产权登记面积与公告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本次出租为交割时的现状招租(承租人不得因面积误差提出其他任何优惠和赔偿要求)。

2)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产进行转租。一旦发现转租的,即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合同终止之日,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完整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4)承租方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完成生产经营场所所需的消防验收手续等)。生产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委托出租事项的主体,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6月8—20266月30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6月30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委托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委托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出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竞价文件》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二)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

(1)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产调换、转让、转租、转包、分租、并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的使用业态,也不得将承租房产及其各项附属权益作为抵押或担保。

(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房产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租方及出租方关联机构的标识、商号、商标、企业名称等专有财产和无形资产。

(3)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的屋顶、外立面进行广告宣传。所有承租方的路牌指引及广告统一由出租方按管理要求进行设置,设置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不得自行设置。

(三)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进行改造,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若改变,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并责令承租方在规定限期腾空搬离租赁场地。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损毁出租方原有建筑结构,否则承租方应予以恢复原状并赔偿。

(四) 物业由出租方进行选聘,归出租方进行统一管理,该栋商务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费参照相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承租方统一收取。

(五)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六)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七)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八)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委托方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出租。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闽东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735695982A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福建 宁德市  蕉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宁德市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魏振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福建省招标集团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福建省招标集团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闽东试验检测大楼2#楼租赁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6-05-27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76,508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租赁期限 10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6-3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
账户名称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号 0000024507886012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6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详见公告信息

风险提示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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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367.8 元/月
挂牌价: 2,483.1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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