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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紫樾铭宸商业体招租(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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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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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先生 0871-6487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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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先生 0871-6487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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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紫樾铭宸商业体项目位于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辖区内,东风东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为毛坯状态,目前空置。项目分为A2-1、A3两个地块商业已建成部分,商业总建筑面积为58239.02平方米,回迁建筑面积16333.72平方米,剩余商业建筑面积41905.30 平方米,其中,集中商业41729.49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临街商业剩余4间、175.81平方米。额外增加预留回迁安置面积约7173.7㎡按原41905.30平方米中标成交单价折算总价使用(若后续回迁安置房移交至回迁产权单位造成此面积减少的,则以实际回迁面积按回迁所在年度的租赁单价扣减相应租金)。
资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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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权属情况:紫樾铭宸商业体属昆明交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商业物业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紫樾铭宸商业体分为A2-1、A3两个地块。
A2-1地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1947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附记中记载为本宗地为综合用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中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7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17日,面积为13630.24㎡(其中住宅已分割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A3地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云2017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59659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附记中记载该宗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87年6月13日;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13日,面积为9109.43㎡(其中住宅已分割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资产权属清晰无异议。
2、租赁免租期:自资产移交之日起,投资人装修免租期24个月,按以下方式减免:首年12个月全免,第2年度、第3年度每年减免6个月。
3、履约保证金:投资人须缴纳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不限,由投资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支付,其中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覆盖租赁期限且受益人为产权方。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期届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产权方在投资人腾退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合同签订后且投资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产权方于3个月内将租赁资产交付于投资人。
4、租金递增方式:本次招租的资产均按照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第1-5年不递增不递减,第6年起逐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每5年需重新评估。第六年度至第十年度、第十一年度至第十五年度、第十六年度至第十八年度租金需由出租方、投资人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双方均摊)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评估价格与上一年度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六年度、第十一年度、第十六年度租金价格,后续逐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再次评估时出租方需按照首年租赁的原始状态进行评估(具体以评估机构行业准则要求为准)
5、标的租赁用途:经营业态不限,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扰民类、污染类业态不纳入本次招租对象,投资人不得经营污染及噪音较大等影响居住环境的业态,且须自行办理以上物业商业运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环保审批等)。
6、相关管理费:投资人在租赁期内,自行对商业体内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商业体外部区域和共用物业由投资人与项目物业公司协商管护内容及管护范围,对应管护物业费标准以投资人与项目物业公司实际洽谈费用为准;水费、电费按照相关部门商业用电、用水标准缴纳。
7、租金支付方式:投资人与产权方及出租方按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摘牌金额签订《租赁合同》,出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且《租赁商业体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届满17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届满29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后期租金按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由投资人一次性支付给产权方,先付后用,按年全额支付。
8、是否有原租户: 否。
9、标的其它情况:
(1)本项目暂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3)商业体配套车位
①紫樾铭宸项目实际可使用车位共计 1159个(含回迁安置车位30个),交由投资人统一管理、运营和维护,产权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车位管理相关费用。住宅区住户车辆停放及使用地下车位由投资人保障并统一管理。
②商业配套车位临时停车费及车位出租费用按《市场调节价机动停车放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产权方、投资人以营业收入实收金额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为产权方30%,投资人70%,每月10日前进行对账结算),临时停车费的发票由产权方、投资人单位提供并承担税费。
③免费停放的车辆,需经产权方、出租方认可(由产权方、出租方书面通知投资人车牌电子录入系统或发放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免费停放。
10、为提升项目标的物周边道路的通达度,由产权方、出租方负责协调项目与拓东体育馆的道路连通事宜,相关报批及协调工作由产权方负责,但道路联通实施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本费用为独立费用,不包含在租赁合同项下其他费用中,具体以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准)。 

11、广告位管理:租赁期间本资产的广告位由投资人负责投资、租赁及管理。投资人须严格按照《昆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使用和招商。投资人将广告位用于本商业体招商运营宣传的不计费用;若投资人进行对外租赁招商的,则产权方、投资人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金额的5:5比例分成。因广告设置/运营导致第三方损害的,投资人全额赔偿。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意向投资人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在400万元及以上。
2、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民法典、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意向投资人须具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租金的经济实力,财务信用良好。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及其股东关联企业经营管理(自营或受托管理)过类似业绩,项目商业商务运营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至少提供一个类似业绩项目相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风险提示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本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标的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紫樾铭宸商业体招租(重新公告)
项目编码 DSCQ2026E18C1417354 挂牌价格 500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02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1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紫樾铭宸商业体项目位于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辖区内,东风东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为毛坯状态,目前空置。项目分为A2-1、A3两个地块商业已建成部分,商业总建筑面积为58239.02平方米,回迁建筑面积16333.72平方米,剩余商业建筑面积41905.30 平方米,其中,集中商业41729.49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临街商业剩余4间、175.81平方米。额外增加预留回迁安置面积约7173.7㎡按原41905.30平方米中标成交单价折算总价使用(若后续回迁安置房移交至回迁产权单位造成此面积减少的,则以实际回迁面积按回迁所在年度的租赁单价扣减相应租金)。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昆明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056974226G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云南 昆明市  盘龙区
住所/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50号领东大厦25层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旭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753593568N
批准单位名称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7次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6-03-20
批准文号 2026年第7次董事会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云南衡之道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2025-11-2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2-09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账面净值(万元) ——
备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00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投资人须缴纳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不限,由投资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支付,其中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覆盖租赁期限且受益人为产权方。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产权方在投资人腾退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资人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时,产权方有权将违约金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后不足本条约定的金额的,投资人须在接到产权方通知后的3天内补足;
4、在租赁期内,投资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事宜由产权方、出租方、投资人三方另行协商。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8年(含免租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账户,《租赁合同》签订且《租赁商业体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届满17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届满29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后期租金按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由投资人一次性支付给产权方,先付后用,按年全额支付。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产权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以第一年度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标准,自逾期交付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时,投资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出租方应向投资人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租赁合同,投资人交还租赁物业时,遵循“来装去丢”原则,即:投资人租赁期间对所租物业添附部分,在租赁期间终止租赁或租赁期满后,不进行拆除破坏,添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此外,出租方不对投资人所投入的装修费用、设施设备费等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5.标的以现状移交后,由投资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装修提升改造及购买有关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力增容扩容、公共区域装修、外立面改造、灯光亮化、空调系统改造、污水管网改造、增加隔油池、绿化改造、消防改造、安全环保改造、电梯扶梯安装、排烟排污管道等方面,装修提升改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结清。
6.在租赁期内,装修方案须报产权单位、商业体委托管理单位备案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合同到期后现状归还。施工完成后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并通过二次消防验收。
7.项目装修改造进度及招商开业进度要求:
(1)投资人自本商业体正式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方、出租方提交《项目整体装修改造方案及计划书》、《招商运营方案及计划书》,经产权方、出租方审核后,产权方、出租方、投资人三方以《项目整体装修改造方案及计划书》、《招商运营方案及计划书》作为阶段性考核节点目标。12个月内完成对商业体的装修(含公区装修)形象进度不低于40%,招商率(按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30%(含自营部分)。若未达到要求,撤销第2年度装修免租期,投资人应在收到产权方、出租方书面撤销装修免租期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对应装修免租期的租金,如未按要求补缴免租期租金的,按逾期付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2)24个月内完成对商业体的整体装修(含公区装修)形象进度不低于70%,且招商率(按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50%(含自营部分),并进入试运营阶段。若未达到要求,撤销第3年度装修免租期,投资人应在收到产权方、出租方书面撤销装修免租期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对应装修免租期的租金。若投资人未能在24个月内完成装修进度并进入试运营阶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还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自24个月届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向产权方、出租方支付首年标准年度日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自本商业体正式移交之日起36个月内开业率(按建筑面积计算)需达到60%(含自营部分),若未达到要求,则投资人须向产权方、出租方按照首期租金标准支付已享受的装修免租期的房租。若逾期6个月未达标的,责令投资人对经营业态及运营方案进行调整,历经6个月整改期后仍未达标的,每逾期一日,投资人向产权方、出租方支付首年标准年度日租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8.投资人可将本商业体进行分租。投资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分租商业体租赁合同时,分租年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且应将包含租金标准、用途、期限等核心条款的合同摘要于签订后15日内报出租方、产权方备案。投资人应确保次承租人书面承诺遵守《租赁合同》中涉及物业使用、安全管理、业态限制等约束出租方、产权方权益的条款,投资人对次承租人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向出租方、产权方承担连带责任。
9.投资人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出租方和产权方可行使对投资人的安全监督权,投资人应予以配合,租赁期间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投资人无条件整改。在投资人使用期间引起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纠纷和一切后果,其责任一概由投资人承担,与出租方和产权方无关。

10.商业体存在额外预留回迁安置面积约7173.7㎡,与本次招租商业体整体运营,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按照本商业体的中标租金单价计算以及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支付租金,该费用为独立核算费用。若因回迁安置移交回迁安置产权单位造成面积减少,则以实际回迁移交面积,按照该回迁面积所在年度的租金单价,扣减当期租金。若回迁安置移交至回迁安置产权单位后,投资人仍有使用需求,需由投资人自行与回迁安置产权单位协商确定后续租赁事宜。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在400万元及以上。
2、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民法典、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意向投资人须具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租金的经济实力,财务信用良好。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及其股东关联企业经营管理(自营或受托管理)过类似业绩,项目商业商务运营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至少提供一个类似业绩项目相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权属情况:紫樾铭宸商业体属昆明交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商业物业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紫樾铭宸商业体分为A2-1、A3两个地块。
A2-1地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云2018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1947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附记中记载为本宗地为综合用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中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7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17日,面积为13630.24㎡(其中住宅已分割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A3地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云2017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59659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附记中记载该宗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87年6月13日;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13日,面积为9109.43㎡(其中住宅已分割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资产权属清晰无异议。
2、租赁免租期:自资产移交之日起,投资人装修免租期24个月,按以下方式减免:首年12个月全免,第2年度、第3年度每年减免6个月。
3、履约保证金:投资人须缴纳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不限,由投资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支付,其中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覆盖租赁期限且受益人为产权方。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期届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产权方在投资人腾退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合同签订后且投资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产权方于3个月内将租赁资产交付于投资人。
4、租金递增方式:本次招租的资产均按照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第1-5年不递增不递减,第6年起逐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每5年需重新评估。第六年度至第十年度、第十一年度至第十五年度、第十六年度至第十八年度租金需由出租方、投资人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双方均摊)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评估价格与上一年度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六年度、第十一年度、第十六年度租金价格,后续逐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再次评估时出租方需按照首年租赁的原始状态进行评估(具体以评估机构行业准则要求为准)
5、标的租赁用途:经营业态不限,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扰民类、污染类业态不纳入本次招租对象,投资人不得经营污染及噪音较大等影响居住环境的业态,且须自行办理以上物业商业运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环保审批等)。
6、相关管理费:投资人在租赁期内,自行对商业体内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商业体外部区域和共用物业由投资人与项目物业公司协商管护内容及管护范围,对应管护物业费标准以投资人与项目物业公司实际洽谈费用为准;水费、电费按照相关部门商业用电、用水标准缴纳。
7、租金支付方式:投资人与产权方及出租方按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摘牌金额签订《租赁合同》,出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且《租赁商业体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届满17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届满29个月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后期租金按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由投资人一次性支付给产权方,先付后用,按年全额支付。
8、是否有原租户: 否。
9、标的其它情况:
(1)本项目暂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3)商业体配套车位
①紫樾铭宸项目实际可使用车位共计 1159个(含回迁安置车位30个),交由投资人统一管理、运营和维护,产权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车位管理相关费用。住宅区住户车辆停放及使用地下车位由投资人保障并统一管理。
②商业配套车位临时停车费及车位出租费用按《市场调节价机动停车放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产权方、投资人以营业收入实收金额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为产权方30%,投资人70%,每月10日前进行对账结算),临时停车费的发票由产权方、投资人单位提供并承担税费。
③免费停放的车辆,需经产权方、出租方认可(由产权方、出租方书面通知投资人车牌电子录入系统或发放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免费停放。
10、为提升项目标的物周边道路的通达度,由产权方、出租方负责协调项目与拓东体育馆的道路连通事宜,相关报批及协调工作由产权方负责,但道路联通实施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本费用为独立费用,不包含在租赁合同项下其他费用中,具体以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准)。 

11、广告位管理:租赁期间本资产的广告位由投资人负责投资、租赁及管理。投资人须严格按照《昆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使用和招商。投资人将广告位用于本商业体招商运营宣传的不计费用;若投资人进行对外租赁招商的,则产权方、投资人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金额的5:5比例分成。因广告设置/运营导致第三方损害的,投资人全额赔偿。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4-1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 39690188000136050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商业体信息披露情况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范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预留回迁安置安置面积房源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照出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风险提示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本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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