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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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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司将于2021年9月24日9时起,在第四产权平台(www.dscq.com)上,以协议转让方式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资产 标的名称: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商业街59号5幢2单元17层4号住宅。 挂牌价:78万元。(实际成交价格以协议结果金额为准) 二、报名 1、本资产只支持在线报名,不支持线下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项目详情页的“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报名等操作。 2、转让资产挂牌期间,均可以报名。 三、交易方式及结果确认 1、本资产交易方式为“协议成交”。 2、挂牌结束后,按照协议结果,确定最终买受人。 3、成功报名后到挂牌截止期间,报名人可以在我中心的组织下与转让方进行面议。 4、挂牌结束后,没有人报名,则本资产流拍。流拍后,在委托期限结束前,本资产会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继续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四、价款结算 1、成交后,受让方应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2、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未如期支付相关交易价款,受让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均可参加报名,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六、项目咨询及报名 姓名:梅老师 联系方式:17721884483 第四产权 2021 年 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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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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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处置资产为精装修。
二、本房屋有抵押和查封,转让方承诺自行解决。
三、产权交易中涉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物业费、水、电、气费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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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行或者委托我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公告为准或咨询本公司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64938844。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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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略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商业街59号5幢2单元17层4号 |
标的名称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商业街59号5幢2单元17层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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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179FF1059590 | 挂牌价格 | 78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9-24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16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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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司将于2021年9月24日9时起,在第四产权平台(www.dscq.com)上,以协议转让方式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资产 标的名称: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商业街59号5幢2单元17层4号住宅。 挂牌价:78万元。(实际成交价格以协议结果金额为准) 二、报名 1、本资产只支持在线报名,不支持线下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项目详情页的“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报名等操作。 2、转让资产挂牌期间,均可以报名。 三、交易方式及结果确认 1、本资产交易方式为“协议成交”。 2、挂牌结束后,按照协议结果,确定最终买受人。 3、成功报名后到挂牌截止期间,报名人可以在我中心的组织下与转让方进行面议。 4、挂牌结束后,没有人报名,则本资产流拍。流拍后,在委托期限结束前,本资产会按照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继续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四、价款结算 1、成交后,受让方应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2、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未如期支付相关交易价款,受让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均可参加报名,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六、项目咨询及报名 姓名:梅老师 联系方式:17721884483 第四产权 2021 年 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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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7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投资方应具备成都市购房资格,若因不具备成都市购房资格导致交易失败,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资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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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应具备成都市购房资格,若因不具备成都市购房资格导致交易失败,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资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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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精装修。
二、本房屋有抵押和查封,转让方承诺自行解决。
三、产权交易中涉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物业费、水、电、气费由转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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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8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05-16 18: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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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1、转受双方应于确定受让方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价款的支付结算。 2、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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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其他方式:协议方式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行或者委托我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公告为准或咨询本公司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64938844。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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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略 |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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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有效 无效 | {{param.nickName}}(您自己) | {{record.nick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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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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