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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金岭路一段611号9栋二单元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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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47 万元 出价人:
——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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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川开房评报(2025)第016号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

序号

小区名

楼栋号

面积(㎡)

数量(套)

1

玉带河畔

3栋1单元

4244.84

46

2

3栋2单元

3851.9

56

3

江城国际

4栋

1683.86

18

4

抚琴山水

3栋

4207.10

36

5

4栋

1021.83

9

6

5栋

2222.17

20

7

6栋

224.42

2

8

7栋

8403.32

83

  

 

25859.44

270

1、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经现场实地查勘,综合分析建筑物实物状况,认为估价对象各方面充分考虑自身建筑物与周边楼宇相互配合,楼宇的建筑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与其用途较好地相匹配,整体建筑物实物状况属于较好。

具体见下表:

估价对象

名称

“玉带河畔”小区

数量

102套

用途

住宅用途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其中:3栋2单元为38套精装修,地面地板砖、内墙乳胶漆、木工板吊顶、全套家具家电,其余楼幢均为清水状态。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估价对象

名称

“江城国际”小区

数量

18套

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全部精装修,地面地板砖、内墙乳胶漆、木工板吊顶、全套家具家电。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间、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估价对象

名称

抚琴山水小区

数量

150套

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层数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清水状态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间、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2、估价对象建筑物权益状况

1)房屋所有权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为购置。

2)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无。

3)出租或者占用情况:闲置。

(四)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委估对象①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51号3幢(玉带河畔小区),处于泸州城北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域,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方便,处于金带路旁,有216路、旅游观光、321B路、83路、9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玉带河公园、万达商城;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委估对象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66号(江城国际小区),处于泸州城北片区五十八区域,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方便,处于龙马大道和迎宾大道中间,有256路、293路、34路、148路、927B路、207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学士山公园、泸州二人医、五十八菜市场;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委估对象③位于龙马潭区望江路7号(抚琴山水小区),处于泸州关口片区,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较为方便,处于望江路旁,有2路、224路、39路、57路、223路、98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学士山公园、临近长江边;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川正和房地评报(2025-018号:

(一)估价对象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估价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泸州市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198宗房地产,权利人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总建筑面积为15001.96M2(其中营业用房43套,总建筑面积1678.19M2;住宅用房155套,总建筑面积13323.77M2),钢混、混合结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估价对象权属信息详见下表:

1:汇总表

序号

小区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M2

套数(套)

建成年代

备注

1

竹林馨居

住宅

2720.81

29

2017年

详见表1-1

2

金岭苑

住宅

5600.88

63

2018年

详见表1-2

3

双加安置房

住宅

1913.09

27

2017年

详见表1-3

4

胡市滨河安居

住宅

3088.99

36

2019年

详见表1-4

5

龙驰馨苑

商业

1678.19

43

2021年

详见表1-5

合计

 /

 /

15001.96

198

/

/

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198宗房地产,部分空置部分使用中,大部分内部为清水,少部分已出租的内部根据承租户需求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装饰装修。

(三)区域状况

1、表1-1、1-2和1-5(张家祠西路、金岭路和笃学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石洞街道,附近有“龙驰金都”住宅小区、“大竹林小区”、“尹吉甫学校”,距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石洞中心学校”、“石洞镇人民政府”、“梁湾小区”较近;距泸州云龙机场约5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商服繁华程度

商业服务所在区域建筑物集住宿、餐饮为一体,附近商铺数量一般,主要以经营餐饮、副食等为主,商业氛围一般,学校、停车场、医院分布于就近。估价对象所临的道路人流量一般,车流量一般,商业繁华程度一般。

3)、交通状况

住宅用房所临的金岭路和张家祠东路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4车道;商业用房所临的笃学街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支路,水泥路面,路面平坦,双向两车道。距泸州绕城高速石洞收费站(成遵高速入口)约4公里,距泸州云龙机场约5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张家祠东路、张家祠南路和吉甫路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较好,路网密度较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金岭苑车站,有913路、925路公交车经过,张家祠社区车站,有916路、922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一般。

4)、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医院、学校、综合市场、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5)、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2、1-3(双加镇友谊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双加镇,附近有“双加镇人民政府”、“康乐苑小区”、“双加中心学校”,距离“双加农贸市场”、“双加中心学校”较近;距泸州云龙机场约6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所临的友谊街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4车道。距泸州绕城高速石洞收费站(成遵高速入口)约10公里,距泸州云龙机场约6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友谊街和双加街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好,路网密度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双加镇政府车站,有923金龙环线B、930路、933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好。

3)、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综合市场、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4)、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3、1-4(胡市镇胡石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胡市镇,附近有“亨通华庭”住宅小区、“旭东苑”住宅小区、“玉蝉集团”,距离“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三人民医院”较近;距泸州站约6.5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所临的泸富路为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2车道。距胡市收费站(厦蓉高速入口)约1.5公里,距泸州站约6.5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旭东路和万全路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好,路网密度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岩口上车站,有910路、916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好。

3)、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学校、医院、银行、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4)、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双证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均出租

二、本次处置标的以四川开元兴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开房评报(2025)第016号、川正和房地评报(2025-018号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6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成功受让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该项目若涉及的物业费二次供水费用按物管要求缴纳。

十一、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18982758282;看房地址:龙马潭区望江路7

十二、因受让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三、本项目涉及的维修基金,在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

十四、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时,按物业要求签订相关协议。若转让标的物外有商业顶楼层面的,不得搭建任何固定设施。

十五、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报名受让。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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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龙马潭区金岭路一段611号9栋二单元602
项目编码 GR2025SC1004111 转让底价 12.314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29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特别提示:网站上的户型图仅作参考之用,以实际户型为准,购买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详细了解。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资产数量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4727451400T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龙马潭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6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胥世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泸州市龙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4MA6227F80R
批准单位名称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常委会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5-09-10
批准文号 六届184次13-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2.314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报名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川开房评报(2025)第016号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

序号

小区名

楼栋号

面积(㎡)

数量(套)

1

玉带河畔

3栋1单元

4244.84

46

2

3栋2单元

3851.9

56

3

江城国际

4栋

1683.86

18

4

抚琴山水

3栋

4207.10

36

5

4栋

1021.83

9

6

5栋

2222.17

20

7

6栋

224.42

2

8

7栋

8403.32

83

  

 

25859.44

270

1、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经现场实地查勘,综合分析建筑物实物状况,认为估价对象各方面充分考虑自身建筑物与周边楼宇相互配合,楼宇的建筑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与其用途较好地相匹配,整体建筑物实物状况属于较好。

具体见下表:

估价对象

名称

“玉带河畔”小区

数量

102套

用途

住宅用途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其中:3栋2单元为38套精装修,地面地板砖、内墙乳胶漆、木工板吊顶、全套家具家电,其余楼幢均为清水状态。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估价对象

名称

“江城国际”小区

数量

18套

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全部精装修,地面地板砖、内墙乳胶漆、木工板吊顶、全套家具家电。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间、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估价对象

名称

抚琴山水小区

数量

150套

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层数

钢混结构

装饰装修

清水状态

设施设备

水、电、气视、通信、宽带、路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层高

层高约3米

建成时间、维护状况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完好房,九五成新;

 

2、估价对象建筑物权益状况

1)房屋所有权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为购置。

2)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无。

3)出租或者占用情况:闲置。

(四)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委估对象①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51号3幢(玉带河畔小区),处于泸州城北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域,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方便,处于金带路旁,有216路、旅游观光、321B路、83路、9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玉带河公园、万达商城;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委估对象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66号(江城国际小区),处于泸州城北片区五十八区域,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方便,处于龙马大道和迎宾大道中间,有256路、293路、34路、148路、927B路、207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学士山公园、泸州二人医、五十八菜市场;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委估对象③位于龙马潭区望江路7号(抚琴山水小区),处于泸州关口片区,公共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周边交通较为方便,处于望江路旁,有2路、224路、39路、57路、223路、98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有学士山公园、临近长江边;幼儿园、小学、中学配套齐全,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川正和房地评报(2025-018号:

(一)估价对象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估价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泸州市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198宗房地产,权利人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总建筑面积为15001.96M2(其中营业用房43套,总建筑面积1678.19M2;住宅用房155套,总建筑面积13323.77M2),钢混、混合结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估价对象权属信息详见下表:

1:汇总表

序号

小区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M2

套数(套)

建成年代

备注

1

竹林馨居

住宅

2720.81

29

2017年

详见表1-1

2

金岭苑

住宅

5600.88

63

2018年

详见表1-2

3

双加安置房

住宅

1913.09

27

2017年

详见表1-3

4

胡市滨河安居

住宅

3088.99

36

2019年

详见表1-4

5

龙驰馨苑

商业

1678.19

43

2021年

详见表1-5

合计

 /

 /

15001.96

198

/

/

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的198宗房地产,部分空置部分使用中,大部分内部为清水,少部分已出租的内部根据承租户需求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装饰装修。

(三)区域状况

1、表1-1、1-2和1-5(张家祠西路、金岭路和笃学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石洞街道,附近有“龙驰金都”住宅小区、“大竹林小区”、“尹吉甫学校”,距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石洞中心学校”、“石洞镇人民政府”、“梁湾小区”较近;距泸州云龙机场约5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商服繁华程度

商业服务所在区域建筑物集住宿、餐饮为一体,附近商铺数量一般,主要以经营餐饮、副食等为主,商业氛围一般,学校、停车场、医院分布于就近。估价对象所临的道路人流量一般,车流量一般,商业繁华程度一般。

3)、交通状况

住宅用房所临的金岭路和张家祠东路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4车道;商业用房所临的笃学街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支路,水泥路面,路面平坦,双向两车道。距泸州绕城高速石洞收费站(成遵高速入口)约4公里,距泸州云龙机场约5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张家祠东路、张家祠南路和吉甫路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较好,路网密度较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金岭苑车站,有913路、925路公交车经过,张家祠社区车站,有916路、922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一般。

4)、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医院、学校、综合市场、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5)、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2、1-3(双加镇友谊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双加镇,附近有“双加镇人民政府”、“康乐苑小区”、“双加中心学校”,距离“双加农贸市场”、“双加中心学校”较近;距泸州云龙机场约6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所临的友谊街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4车道。距泸州绕城高速石洞收费站(成遵高速入口)约10公里,距泸州云龙机场约6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友谊街和双加街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好,路网密度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双加镇政府车站,有923金龙环线B、930路、933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好。

3)、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综合市场、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4)、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3、1-4(胡市镇胡石街):

1)、地理位置

龙马潭区,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南部,泸州市城区北端,长江沱江北岸,南与江阳区隔江相望,北与泸县海潮、牛滩、得胜、云龙、兆雅5镇接壤。

龙马潭区坐拥泸州港泸州云龙机场泸州高铁站泸州火车站泸州客运中心站“水、公、铁、空”综合枢纽集聚。水运方面,泸州港是天府航运首港、全国36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无缝对接亚洲最大的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与成都青白江铁路口岸、成都双流航空口岸共同构成四川“三大开放口岸”。公路方面,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成都—遵义高速公路泸州—重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可1小时到重庆、2.5小时到成都、4小时到贵阳。铁路方面,绵泸高铁建成通车,渝昆高铁加快建设,泸遵高铁正开展前期工作,未来,三条高铁将在一站内实现无缝换乘。航空方面,泸州云龙机场通航城市49个,迈入全国大中型机场行列。

估价对象地处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胡市镇,附近有“亨通华庭”住宅小区、“旭东苑”住宅小区、“玉蝉集团”,距离“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三人民医院”较近;距泸州站约6.5KM。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置好,交通便捷,生活、出行、购物便捷。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所临的泸富路为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宽阔,双向2车道。距胡市收费站(厦蓉高速入口)约1.5公里,距泸州站约6.5KM。由此可见,对外交通便捷。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由旭东路和万全路等构成主要交通路网,道路通达度好,路网密度高,无交通管制,有一定的对外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附近有岩口上车站,有910路、916路公交车经过。由此可见,对内交通便捷度好。

3)、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已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燃气、通讯,设施水平、保障率相对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学校、医院、银行、超市等分布于附近。

4)、环境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环境景观一般,除白天人流以及车辆途经区域产生的噪音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外,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存在。总体而言,区域环境条件相对一般。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双证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均出租

二、本次处置标的以四川开元兴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开房评报(2025)第016号、川正和房地评报(2025-018号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6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成功受让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该项目若涉及的物业费二次供水费用按物管要求缴纳。

十一、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18982758282;看房地址:龙马潭区望江路7

十二、因受让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三、本项目涉及的维修基金,在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

十四、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时,按物业要求签订相关协议。若转让标的物外有商业顶楼层面的,不得搭建任何固定设施。

十五、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11-25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信息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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