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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5号(K1-K2连廊)

已成交
成交时间:
324次围观
29,748 元/年
——
2.9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0591-87315305
    陈女士 0591-87270630
    邓先生 0591-87809323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0591-873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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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详见公告和竞价须知。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6-07-14

变更公告
应委托方要求,我中心于2026年7月9日公告的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3间店面分别招租项目中标的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5号(K1-K2连廊)、标的5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月华苑6号(K3-K5连廊)、标的6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7号(K3-K5连廊)、标的9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0号(K3-K5连廊)作如下变更:
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原为“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现变更为“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以上租赁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3日17:00(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1个周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17:00)。
3、其它招租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南靖县圆山科技园,租赁标的产权属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只有使用权,产权证均尚未办理。租赁标的均为毛坯房。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标的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健身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

3、竞租人须承诺经营项目不得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游泳、攀岩等);经营范围内不得涉及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特殊项目。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内(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函。

(二)标的2、3、8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标的4、5、6、9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四)标的7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载明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包含“自制饮品制售”。并在报名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竞租人须承诺具有三年以上至少同一类项目(饮品、茶饮、咖啡等现场制售类项目) 的经营经验,其中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须有连续一年(不少于365个自然日)的实际经营记录,且实际经营记录对应的经营主体应与竞租主体保持一致。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及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标的10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口腔科,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照复印件。

2、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五年(含五年)的执业医师,并在报名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两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口腔医师。

3、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注册护士,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三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注册护士。

4、竞租人须承诺在近六年内无医疗安全事故、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记录,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六)标的1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承租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洗染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并在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承租方须承诺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

(七)标的12、1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正在经营且单家店面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超或便利店,面积以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租赁合同载明的计租面积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中租赁期应覆盖报名截止日;

3)近三个月连续经营活动证明材料(银行流水、经营收入明细账);

4)经营场所实景照片(须体现店招及门牌号);

5)如为连锁品牌加盟店,还需提交品牌授权书或加盟协议复印件。

(八)标的1-13除上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均需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日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2)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存在失信记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渠道: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圆山餐厅中标方及圆山校区(北)14间店面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成报名手续即在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终结的说明

第十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二)通过交易中心平台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意向投资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 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 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式向交易中心委托方提出,交易中心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委托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的说明

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的情形。

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5号(K1-K2连廊)
项目编码 DSCQ202638C71452822 挂牌价格 29,748 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价格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8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09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03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6-07-14

变更公告
应委托方要求,我中心于2026年7月9日公告的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3间店面分别招租项目中标的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5号(K1-K2连廊)、标的5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月华苑6号(K3-K5连廊)、标的6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7号(K3-K5连廊)、标的9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0号(K3-K5连廊)作如下变更:
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原为“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现变更为“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以上租赁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3日17:00(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1个周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17:00)。
3、其它招租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一、竞价标的: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3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实际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至2031年7月31日,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租金按年缴纳。标的1、7、12、13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40000元标的2-6、8-11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20000元。奖惩资金人民币50000元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赁用途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号(K1-K2连廊)

207.49

66480

仅限健身房相关业务(不得包含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特殊项目)

6.6

2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2号(K1-K2连廊)

73.32

24433

仅限理发、烫发等相关业务(不含美容美体)。

2.4

3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3号(K1-K2连廊)

61.28

20619

只能经营打印、复印、传真及名片制作、宣传条幅制作、照相等相关业务。(不得经营数码产品如:MP3、MP4、手机、电脑配件、游戏点卡等)

3

4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5号(K1-K2连廊)

89.27

29748

仅限书报增订及基础快递业务

2.9

5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月华苑6号(K3-K5连廊)

75.90

25293

仅限基础电信项目经营

2.5

6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7号(K3-K5连廊)

77.55

25843

仅限基础电信项目经营

2.5

7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8号(K3-K5连廊)

50.33

16935

经营饮料类产品,包括瓶装饮料、现制茶饮、咖啡、果汁、乳制品饮品等饮品销售,不得超出该经营范围。

1.7

8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9号(K3-K5连廊)

35.88

12185

只能经营手机、电脑出售、配件、维修(不得经营文印业务)

1.2

9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0号(K3-K5连廊)

110.76

36551

仅限基础电信项目经营

3.6

10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1号(K3-K5连廊)

226.26

71761

仅限口腔门诊相关业务

7.1

11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2号(K3-K5连廊)

56.44

18991

仅限干洗服务

1.8

12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3号(K6-K8连廊)

143.08

46753

只能经营日用百货、学习用品、包装类食品及罐装饮料、水果(不得切配)、电子产品、配钥匙及服饰,不得制售熟食及玻璃瓶装酒。

7

13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南)月华苑14号(K6-K8连廊)

160.60

52478

只能经营日用百货、学习用品、包装类食品及罐装饮料、水果(不得切配)、电子产品、配钥匙及服饰,不得制售熟食及玻璃瓶装酒。

7.8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南靖县圆山科技园,租赁标的产权属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只有使用权,产权证均尚未办理。租赁标的均为毛坯房。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租赁用途详见“一、竞价标的”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健身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

3、竞租人须承诺经营项目不得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游泳、攀岩等);经营范围内不得涉及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特殊项目。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内(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函。

(二)标的2、3、8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标的4、5、6、9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四)标的7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载明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包含“自制饮品制售”。并在报名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竞租人须承诺具有三年以上至少同一类项目(饮品、茶饮、咖啡等现场制售类项目) 的经营经验,其中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须有连续一年(不少于365个自然日)的实际经营记录,且实际经营记录对应的经营主体应与竞租主体保持一致。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及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标的10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口腔科,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照复印件。

2、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五年(含五年)的执业医师,并在报名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两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口腔医师。

3、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注册护士,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三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注册护士。

4、竞租人须承诺在近六年内无医疗安全事故、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记录,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六)标的1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承租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洗染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并在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承租方须承诺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

(七)标的12、1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正在经营且单家店面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超或便利店,面积以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租赁合同载明的计租面积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中租赁期应覆盖报名截止日;

3)近三个月连续经营活动证明材料(银行流水、经营收入明细账);

4)经营场所实景照片(须体现店招及门牌号);

5)如为连锁品牌加盟店,还需提交品牌授权书或加盟协议复印件。

(八)标的1-13除上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均需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日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2)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存在失信记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渠道: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圆山餐厅中标方及圆山校区(北)14间店面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分割出租。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外立面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设计要求,包括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不得擅自对楼宇外立面、屋顶等进行改造、违章搭盖。

8、承租方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用电容量。

9、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动装修及固定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若承租方擅自拆除或破坏上述装修及设施,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1、标的1-4、7、8、10-13一个竞租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竞租。

12、标的5、6、9可对该三个标的中的一个至三个标的进行报价,报名两个或以上标的的,须针对每一个标的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但同一竞租人最终只能成为一个标的的承租方。竞价时,按标的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确定各标的的承租方。若某一竞租人在某一序号的标的竞价中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取消该竞租人参与后续序号标的竞价的资格。

13、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00,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1个周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17:00。

标的信息
详见公告和竞价须知。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详见公告和竞价须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29,748 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分割出租。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外立面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设计要求,包括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不得擅自对楼宇外立面、屋顶等进行改造、违章搭盖。

8、承租方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用电容量。

9、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动装修及固定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若承租方擅自拆除或破坏上述装修及设施,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1、标的1-4、7、8、10-13一个竞租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竞租。

12、标的5、6、9可对该三个标的中的一个至三个标的进行报价,报名两个或以上标的的,须针对每一个标的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但同一竞租人最终只能成为一个标的的承租方。竞价时,按标的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确定各标的的承租方。若某一竞租人在某一序号的标的竞价中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取消该竞租人参与后续序号标的竞价的资格。

13、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健身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

3、竞租人须承诺经营项目不得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游泳、攀岩等);经营范围内不得涉及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特殊项目。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内(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函。

(二)标的2、3、8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标的4、5、6、9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四)标的7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载明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包含“自制饮品制售”。并在报名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竞租人须承诺具有三年以上至少同一类项目(饮品、茶饮、咖啡等现场制售类项目) 的经营经验,其中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日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须有连续一年(不少于365个自然日)的实际经营记录,且实际经营记录对应的经营主体应与竞租主体保持一致。

4、竞租人须承诺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计算节点向前追溯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及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标的10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口腔科,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照复印件。

2、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五年(含五年)的执业医师,并在报名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两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口腔医师。

3、竞租人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注册护士,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每增设三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一名注册护士。

4、竞租人须承诺在近六年内无医疗安全事故、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记录,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六)标的11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承租的,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承租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洗染服务或相关经营项目,并在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承租方须承诺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

(七)标的12、1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正在经营且单家店面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超或便利店,面积以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租赁合同载明的计租面积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中租赁期应覆盖报名截止日;

3)近三个月连续经营活动证明材料(银行流水、经营收入明细账);

4)经营场所实景照片(须体现店招及门牌号);

5)如为连锁品牌加盟店,还需提交品牌授权书或加盟协议复印件。

(八)标的1-13除上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均需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日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2)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存在失信记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渠道: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圆山餐厅中标方及圆山校区(北)14间店面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南靖县圆山科技园,租赁标的产权属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只有使用权,产权证均尚未办理。租赁标的均为毛坯房。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9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8-0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账号 351008010018150064161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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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函.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成报名手续即在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终结的说明

第十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二)通过交易中心平台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意向投资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 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 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式向交易中心委托方提出,交易中心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委托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的说明

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的情形。

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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