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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已成交
成交时间:
2,683次围观
3,924.67 万元
5,505.22 万元
40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0311-66635118
    李经理 18533195933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卜经理 0311-666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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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拟募集金额 3,924.67 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 3924.67万元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40%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1-66635118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533195933
项目报名联系人 卜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66635111
受托机构 ——
增资企业名称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地区 河北    邯郸市    130401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5MA0EENMGXP
注册资本 5,887万人民币
股本总额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琨峰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职工人数 0人 其中:在岗 0人,离退 0人
经营范围 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咨询提供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公司坐落在河北省,详细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4层;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130405MA0EENMGXP,法人是任琨峰,注册资本为5887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咨询提供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其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本单位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二十 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

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二十一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二十二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合同成立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三十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码 G62024HE1000001 拟募集金额(挂牌价格) 3,924.6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21
拟新增注册资本 3924.67万元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18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40%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企业简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地区 河北     邯郸市    130401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5MA0EENMGXP
注册资本 5,887万 人民币
股本总额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琨峰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职工人数 0人 其中:在岗 0人,离退 0人
经营范围 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咨询提供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公司坐落在河北省,详细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4层;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130405MA0EENMGXP,法人是任琨峰,注册资本为5887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制造、经营、技术成果转让、咨询提供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45.7 -145.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4,440.79 0.12 4,440.67
审计机构 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027.5 -1,027.5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4,538.36 931 3,607.36
审计机构 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43.62 -143.62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4,634.87 0 4,634.87
审计机构 邯郸诚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4-04-30 0 -10.89 -10.8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4,408.78 15 4,393.78
备注 ——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河北华永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1-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4-10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5,505.22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4,432.57
备注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其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本单位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国控公司股权比例为60%、战略资本投资人股权比例40%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拟募集金额 3,924.6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一)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符合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3924.67万元,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签署《增资协议》。

(二)增资终结条件:(1)无合格投资方;(2)确定的最终投资方在增资条件确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增资协议、未支付出资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6-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增资企业与投资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符合投资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增资企业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增资企业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增资企业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增资的,各意向投资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投资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监管情况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 非中央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5MAC2B21F5E
批准单位名称 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机构类别 集团(控股)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启动邯郸邯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4-10
批准文号 邯经国控呈字〔2024〕4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以上 竞争性谈判 
其他披露信息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邯高新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公司经营用资金。

遴选方案

(一)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如果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以协议成交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

(二)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如果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价格。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行业地位、投融资能力及内部治理情况等方面。

3.与融资方及融资方所属国有平台体系在项目建设领域业务合作经验较多的优先。

增资方案 ——
增资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提交投资申请,并在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二)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并承诺资金为自有、合法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的,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该投资事项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四)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单一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924.67万元。如为意向投资方联合体,则该联合体视为单一意向投资方,联合体中有一方符合增资条件即可。

(五)意向投资方因参与本次增资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税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与增资相关其他条件 ——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二十 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

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二十一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二十二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合同成立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三十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推荐项目
挂牌价: 9,000 万元 — 20,000 万元
挂牌价: 28,920 万元 — 34,450 万元
挂牌价: 10,000 万元 —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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