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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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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国有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实际为:6至8层)房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号分别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280646号;泸市国用(2012)第04292号),建筑面积1443.79㎡,房屋总楼层为8层,房屋性质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228.703㎡,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41年1月17日。所拍资产有单独的楼梯上下,也可乘坐楼下宾馆电梯(费用由买受人与楼下业主协商)到5层后转楼梯步行到达,楼下有少量停车位,出行支路狭小。房产办公装修,顶面有受潮、发霉痕迹,通水电,现闲置。拍卖参考价332.37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③房屋内物品及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2026年3月2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房产所在地对外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②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予变更和修改。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1.竞买保证金额度: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金额为准。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五、参与竞买方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6年3月3日上午9时开始,共3小时,分“集中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启动延时竞价(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六、交款时间及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算)分别转入指定账户,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七、重要提示: 1.在实际的网络竞价过程中,请各位竞买人理性竞价,随时测算好成本和价格,切记盲目竞价,尤其是竞价异常超高,远远超出拍品当前的市场价值。一旦拍卖成交,该成交价格由买受人承担,并在《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如成交价格超高,买受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成交款项而构成违约,则买受人应按照《拍卖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应后果。 2.凡是在本公司参与拍卖的各位竞买人,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串标行为。如在实际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买受人之间、买受人与委托人或拍卖人之间存在串标违法行为,请向泸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检举揭发。串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八、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拍卖人和委托人处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查询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公司微信公众号:LZJCPM。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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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国有资产。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实际为:6至8层)房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号分别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280646号;泸市国用(2012)第04292号),建筑面积1443.79㎡,房屋总楼层为8层,房屋性质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228.703㎡,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41年1月17日。所拍资产有单独的楼梯上下,也可乘坐楼下宾馆电梯(费用由买受人与楼下业主协商)到5层后转楼梯步行到达,楼下有少量停车位,出行支路狭小。房产办公装修,顶面有受潮、发霉痕迹,通水电,现闲置。拍卖参考价332.37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③房屋内物品及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2026年3月2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房产所在地对外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②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予变更和修改。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额度: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金额为准。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完成注册及报名。 标的竞买保证金、标的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价款(不计利息)。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本次拍卖的资产以参考价为起拍价,采取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在搜索栏里搜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进入对应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和资料,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所拍资产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时间: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中止,重新恢复挂牌后,竞价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 延时竞价周期:在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5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您联系”。您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我是买方”---“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录“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八、标的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 1.拍卖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算)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拍卖佣金转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金转款账户相同)。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 (1)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本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由委托人承担,本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如委托人之前办理产权证书时存在欠税、欠费及相关费用(不含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金)未缴纳的情况,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由委托人承担,与买受人无关。 (3)本次所拍资产在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如要续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金等费用,该款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缴纳。 (4)本次拍卖的房产物业管理费用以房产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街道办的收费标准为准。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实物移交之日为界,该日之前(含该日)的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全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该日之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电梯使用:需买受人与楼下业主进行协商开通使用权限,电梯使用的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温馨提示:本次资产过户的税和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金等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一定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清楚本次资产拍卖涉及的过户程序、政策、税、费等,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好购置成本,再参与竞拍。 九、资产移交及产权过户 1.资产移交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委托人在收到全额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实物以展示时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完善好资产移交手续。 2.办证时间: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资产书面和实物移交次日起6个月内配合买受人办理完善资产过户手续。在约定的办证时间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不来办理,超期后如遇税收调整,调整后的差额部分税收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3.重要提示:①买受人向委托人付清全额拍卖价款后方可享有资产的收益权;②在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买受人方能享有资产的管理权,且自行承担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时接受标的,标的的毁损、灭失、丢失、安全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以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拍卖面积与实际办证面积的差异,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作多退少补,投资风险、损失、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结果。 十、免责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资产按资产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数据、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责任。 (二)烦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内到拍卖人或者委托人处查询所拍资产的全部纸质资料(如产权证书、评估报告书等),并结合资料上的数据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认真踏勘、丈量、测算,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核查资产的来源、瑕疵情况、资产和土地边界、所拍资产地界上的产权建筑和面积、成交后移交状况、办证的程序和政策、过户时所缴相关的费用金额等,调查是否存在隐性的瑕疵,认真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如未查询资料或资料未查询清楚或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都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情况)。一旦拍卖成交,即表明买受人完全了解该资产的全部状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查阅不清、理解不清、了解不清的责任,一切投资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结果。拍卖的相关款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拍卖人和委托人一律不作退还,也不做任何赔偿和补偿。 (三)拍卖人只对所拍资产现状、房产及土地现行的用途和性质进行拍卖,不对拍卖成交后资产用途的改变作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改建、重建、装修等事项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如无法顺利改建、重建、装修等情况导致的投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并不影响拍卖结果。 (四)安全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要注意安全,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且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手续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导致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在拍卖过程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人佣金一律不作退还。 十一、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 2.拒绝签字盖章《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3.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情况不能办理资产移交、不能过户等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的(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佣金及竞买保证金等款项全部没收不予退还,全部归拍卖人和委托人所有,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另行组织拍卖(无需买受人同意),由买受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此条。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房产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6.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4.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四、联系方式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拍卖人和委托人处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并实地认真查看所拍资产。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或竞拍成功,即表示对上述《网络拍卖须知》内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和知悉,无异议并认可。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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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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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规违章记录由转让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车辆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4、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交易。 |
详见《网络拍卖公告》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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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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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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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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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 |
| 标的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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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637B81404973 | 挂牌价格 | 332.37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8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2-03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02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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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信息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国有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实际为:6至8层)房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号分别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280646号;泸市国用(2012)第04292号),建筑面积1443.79㎡,房屋总楼层为8层,房屋性质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228.703㎡,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41年1月17日。所拍资产有单独的楼梯上下,也可乘坐楼下宾馆电梯(费用由买受人与楼下业主协商)到5层后转楼梯步行到达,楼下有少量停车位,出行支路狭小。房产办公装修,顶面有受潮、发霉痕迹,通水电,现闲置。拍卖参考价332.37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③房屋内物品及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2026年3月2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房产所在地对外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②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予变更和修改。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1.竞买保证金额度: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金额为准。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五、参与竞买方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6年3月3日上午9时开始,共3小时,分“集中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启动延时竞价(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六、交款时间及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算)分别转入指定账户,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七、重要提示: 1.在实际的网络竞价过程中,请各位竞买人理性竞价,随时测算好成本和价格,切记盲目竞价,尤其是竞价异常超高,远远超出拍品当前的市场价值。一旦拍卖成交,该成交价格由买受人承担,并在《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如成交价格超高,买受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成交款项而构成违约,则买受人应按照《拍卖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应后果。 2.凡是在本公司参与拍卖的各位竞买人,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串标行为。如在实际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买受人之间、买受人与委托人或拍卖人之间存在串标违法行为,请向泸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检举揭发。串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八、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拍卖人和委托人处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查询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公司微信公众号:LZJCPM。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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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332.37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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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详见《网络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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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国有资产。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实际为:6至8层)房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号分别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280646号;泸市国用(2012)第04292号),建筑面积1443.79㎡,房屋总楼层为8层,房屋性质为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228.703㎡,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41年1月17日。所拍资产有单独的楼梯上下,也可乘坐楼下宾馆电梯(费用由买受人与楼下业主协商)到5层后转楼梯步行到达,楼下有少量停车位,出行支路狭小。房产办公装修,顶面有受潮、发霉痕迹,通水电,现闲置。拍卖参考价332.37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①房产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非税收入票据;③房屋内物品及与房屋可分离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2026年3月2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房产所在地对外公开展示。 5.拍卖成交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②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予变更和修改。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额度: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金额为准。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完成注册及报名。 标的竞买保证金、标的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价款(不计利息)。 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本次拍卖的资产以参考价为起拍价,采取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在搜索栏里搜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0号7幢5至7层办公房网络拍卖公告”进入对应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和资料,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所拍资产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时间: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时(共3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中止,重新恢复挂牌后,竞价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在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进入“延时竞价周期”。 延时竞价周期:在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5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您联系”。您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我是买方”---“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录“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八、标的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 1.拍卖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算)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拍卖佣金转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金转款账户相同)。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 (1)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本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由委托人承担,本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如委托人之前办理产权证书时存在欠税、欠费及相关费用(不含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金)未缴纳的情况,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由委托人承担,与买受人无关。 (3)本次所拍资产在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如要续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金等费用,该款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缴纳。 (4)本次拍卖的房产物业管理费用以房产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街道办的收费标准为准。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实物移交之日为界,该日之前(含该日)的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全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该日之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电梯使用:需买受人与楼下业主进行协商开通使用权限,电梯使用的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温馨提示:本次资产过户的税和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金等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一定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清楚本次资产拍卖涉及的过户程序、政策、税、费等,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好购置成本,再参与竞拍。 九、资产移交及产权过户 1.资产移交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委托人在收到全额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实物以展示时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完善好资产移交手续。 2.办证时间: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资产书面和实物移交次日起6个月内配合买受人办理完善资产过户手续。在约定的办证时间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不来办理,超期后如遇税收调整,调整后的差额部分税收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3.重要提示:①买受人向委托人付清全额拍卖价款后方可享有资产的收益权;②在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买受人方能享有资产的管理权,且自行承担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时接受标的,标的的毁损、灭失、丢失、安全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以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拍卖面积与实际办证面积的差异,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作多退少补,投资风险、损失、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结果。 十、免责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资产按资产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数据、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责任。 (二)烦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内到拍卖人或者委托人处查询所拍资产的全部纸质资料(如产权证书、评估报告书等),并结合资料上的数据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认真踏勘、丈量、测算,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核查资产的来源、瑕疵情况、资产和土地边界、所拍资产地界上的产权建筑和面积、成交后移交状况、办证的程序和政策、过户时所缴相关的费用金额等,调查是否存在隐性的瑕疵,认真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如未查询资料或资料未查询清楚或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都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情况)。一旦拍卖成交,即表明买受人完全了解该资产的全部状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查阅不清、理解不清、了解不清的责任,一切投资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结果。拍卖的相关款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拍卖人和委托人一律不作退还,也不做任何赔偿和补偿。 (三)拍卖人只对所拍资产现状、房产及土地现行的用途和性质进行拍卖,不对拍卖成交后资产用途的改变作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改建、重建、装修等事项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如无法顺利改建、重建、装修等情况导致的投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并不影响拍卖结果。 (四)安全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要注意安全,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且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手续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导致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在拍卖过程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人佣金一律不作退还。 十一、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 2.拒绝签字盖章《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3.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情况不能办理资产移交、不能过户等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的(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佣金及竞买保证金等款项全部没收不予退还,全部归拍卖人和委托人所有,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另行组织拍卖(无需买受人同意),由买受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认真阅读此条。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房产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6.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4.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四、联系方式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请所有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拍卖人和委托人处查阅和了解清楚所拍标的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并实地认真查看所拍资产。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或竞拍成功,即表示对上述《网络拍卖须知》内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和知悉,无异议并认可。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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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0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03-02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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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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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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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8个自然日 |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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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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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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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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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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