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分类
填写您的需求,第四产权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为您分忧解难。
  获取验证码
恭喜您,需求发布成功!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联系处置方
  • 交保证金
  • 开始竞价
  • 竞价成功
  • 线下交割
VR
图片
<
>
地图

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二段112号

正在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30次围观
79,276.8 元/年
——
1万元
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在线融资申请
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请 登录
  •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02885335688
  •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老师 02886123311
  • 实名认证联系人
    028-85672628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权属方为成都天投云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四川天府人才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对外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权属方、招租方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2.本次出租无优先承租权,非经出租人或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结束前到现场进行踏勘,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权利限制、标的结构以及招商标的接收等),意向承租方应向管理方提供签章后的《竞租申请书》和签收《房屋适租性告知书》,意向承租方与四川天府人才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凭管理方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018279293。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租赁合同、要求改变租赁价款等内容。

4.招租业态: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业态要求,详见资产明细表,禁止开设经营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5.装修优惠期:详见资产明细表,承租方在2025年6月30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给予承租方额外1个月装修优惠期。

6.装修优惠期优惠金额及释放方式:按竞得价的首年月租金标准计算减免总金额;在合同期内前36个月平均释放,每月优惠金额合计若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2位。

7.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房,若验房无异议,当日办理接房手续;若超过20个工作日未验房和办理接房手续,视为房屋已完成交付;若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隐蔽工程问题或房屋条件与《房屋适租性条件告知书》内容不符可提出整改,待整改完毕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接房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将起租日改为实际接房日。

8.房屋交付日:房屋交付日以承租方、物业方、管理方三方确认时间为准;房屋交付日即为租赁期限起始日、计租日、物业费起始日。

9.外摆:若商铺有外摆,因使用外摆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天然气条件:本项目所有商铺均具备天然气条件,在符合业态需求情况下,承租方如需使用天然气的,须向天然气公司、社区(或物业)报送书面改造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相关安装改造、开通及后期使用的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物业费:8元/m²·月。

12.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13.本次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14.租赁期限、租金递增详见资产明细表,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15.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已生效的《租赁合同》、应结算的首期租金、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6.出租标的物在竞租结束后或租赁期限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无法出租或不能继续出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和管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出租标的物业态用途要求,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相关证明材料。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须在报名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该报告中不得有任何“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若承租方为自然人,须在报名前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该报告中不得有任何“债务逾期”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查询报告打印件时间不早于报名前10个工作日。

3.当意向承租方意向经营品牌时,应提供品牌资料(资料中需体现品牌形象、门店形象及经营产品业态)、品牌使用权证明文件,详见资产明细表。

4.本次公开出租不接受联合体。

5.对承租人有经营能力要求时,意向承租方应提交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经营能力要求详见资产明细表。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二段112号
项目编码 DSCQ2025A80F1295756 出租底价 79,276.8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30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5-1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项目处于西侧剑南大道、南侧牧华路、北侧合东侧江安河形成的地理围合区域内,项目商业地址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二段102号-142号,共计面积5201.13m²,商铺37间。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天府人才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ACKB697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天府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菁蓉北二街79号附108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霞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07538378X1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科创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科创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5-04-17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79,276.8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履约保证金:按竞得价首年2个月租金标准缴纳,若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2位。

2. 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房屋腾退、结清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注销(变更)相关证照等,出租方于60日内无息退还全部或剩余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详见《资产明细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和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第一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与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四、付款方式:遵循个先付后用原则,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出租标的物业态用途要求,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相关证明材料。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须在报名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该报告中不得有任何“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若承租方为自然人,须在报名前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该报告中不得有任何“债务逾期”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查询报告打印件时间不早于报名前10个工作日。

3.当意向承租方意向经营品牌时,应提供品牌资料(资料中需体现品牌形象、门店形象及经营产品业态)、品牌使用权证明文件,详见资产明细表。

4.本次公开出租不接受联合体。

5.对承租人有经营能力要求时,意向承租方应提交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经营能力要求详见资产明细表。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权属方为成都天投云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四川天府人才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对外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权属方、招租方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2.本次出租无优先承租权,非经出租人或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结束前到现场进行踏勘,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权利限制、标的结构以及招商标的接收等),意向承租方应向管理方提供签章后的《竞租申请书》和签收《房屋适租性告知书》,意向承租方与四川天府人才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凭管理方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018279293。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租赁合同、要求改变租赁价款等内容。

4.招租业态: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业态要求,详见资产明细表,禁止开设经营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5.装修优惠期:详见资产明细表,承租方在2025年6月30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给予承租方额外1个月装修优惠期。

6.装修优惠期优惠金额及释放方式:按竞得价的首年月租金标准计算减免总金额;在合同期内前36个月平均释放,每月优惠金额合计若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2位。

7.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房,若验房无异议,当日办理接房手续;若超过20个工作日未验房和办理接房手续,视为房屋已完成交付;若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隐蔽工程问题或房屋条件与《房屋适租性条件告知书》内容不符可提出整改,待整改完毕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接房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将起租日改为实际接房日。

8.房屋交付日:房屋交付日以承租方、物业方、管理方三方确认时间为准;房屋交付日即为租赁期限起始日、计租日、物业费起始日。

9.外摆:若商铺有外摆,因使用外摆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天然气条件:本项目所有商铺均具备天然气条件,在符合业态需求情况下,承租方如需使用天然气的,须向天然气公司、社区(或物业)报送书面改造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相关安装改造、开通及后期使用的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物业费:8元/m²·月。

12.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13.本次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14.租赁期限、租金递增详见资产明细表,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15.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已生效的《租赁合同》、应结算的首期租金、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6.出租标的物在竞租结束后或租赁期限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无法出租或不能继续出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和管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05-1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部分首期租金。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正式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补齐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的。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性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五、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承租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承租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5688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推荐项目
出租底价: 59,996.5 元/年
出租底价: 103,917.73 元/年
出租底价: 34,551.13 元/年
出租底价: 35,107.02 元/年
出租底价: 85,476.31 元/年
出租底价: 35,107.02 元/年
重要提示:建议您使用电脑端“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或微信小程序。其他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手机端等)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
推荐地址:点击下载
重要提示:建议您登录电脑端网站微信小程序参与项目交易。当前浏览器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