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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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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一批矾石资源。明细参考如下:
注:1、按序号标的分别单独在线拍卖;标的起拍价为含税价。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支付的成交总价为:系统显示的成交价与预估吨数的乘积。 3、本明细表仅供参考,成交后按标的现状进行交割。 4、按照标的现状装车,使用前四后八自卸车装车。 5、所有标的需缴纳过磅费,收费标准为1元/吨。 6、所有标的按照块料2元/吨(含渣料、混料)、面料1元/吨由建博公司收取装车费。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将标的整堆全部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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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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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JK25-214-1) 受阳泉建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周二)上午9:00-11:00在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tygpai.com)依法按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拍卖竞价。 一、拍卖标的:一批矾石资源。明细参考如下:
注:1、按序号标的分别单独在线拍卖;标的起拍价为含税价。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支付的成交总价为:系统显示的成交价与预估吨数的乘积。 3、本明细表仅供参考,成交后按标的现状进行交割。 4、按照标的现状装车,使用前四后八自卸车装车。 5、所有标的需缴纳过磅费,收费标准为1元/吨。 6、所有标的按照块料2元/吨(含渣料、混料)、面料1元/吨由建博公司收取装车费。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将标的整堆全部拉走。
二、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 注:保证金需在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到账,超时到账视为无效报名。 三、预展时间、地点: 公示期内在阳泉高新区阳泉东收费站旁永顺物流园对面一处场地;预展现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63632978。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意向竞买人于12月11日17时前登陆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完成账户注册、下载并签署告知书、按提示上传有效资质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报名。 五、其他说明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有意竞买者请在预展时间内亲自实地勘查确认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办理了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确认了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自愿接受竞买须知中的约定,同时自愿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及各项网络故障风险,愿意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委托方及我公司对标的的重量、数量、品质、瑕疵及其他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电话:0351-7731635 15035168519 芦女士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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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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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编号:JK25-214-1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依法按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线上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一批矾石资源。明细参考如下:
注:1、按序号标的分别单独在线拍卖;标的起拍价为含税价。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支付的成交总价为:系统显示的成交价与预估吨数的乘积。 3、本明细表仅供参考,成交后按标的现状进行交割。 4、按照标的现状装车,使用前四后八自卸车装车。 5、所有标的需缴纳过磅费,收费标准为1元/吨。 6、所有标的按照块料2元/吨(含渣料、混料)、面料1元/吨由建博公司收取装车费。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将标的整堆全部拉走。 二、竞买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竞买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 1.竞买人为非自然人: (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书; 2.竞买人为自然人: (1)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三、竞价方式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 (二)每个标的单独进行拍卖。 (三)标的起拍价以竞价系统显示为准。竞买人完成报名,即表示接受系统显示的起拍价。 如只产生一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起拍价即为成交价,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产生两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受人。 四、乙方应付竞买保证金的支付及保证金的处理 保证金金额详见子资产,每个资产单独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竞买人应及时将竞买保证金支付至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账户: 名 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竞买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将保证金支付至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账户并上传保证金付款凭证。 对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如拍卖会上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品且无违约情形时,拍卖人须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竞买人竞拍成功,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五、成交的确认 1、网络竞价结束,系统显示的最高出价即为成交价,该出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支付的成交总价为:成交价与预估吨数的乘积。 六、成交总价款及拍卖佣金的支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总价及拍卖佣金汇入拍卖公告指定账户,拍卖佣金为总成交价的3%。 七、标的交付 1、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在确认已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与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割手续。 2、标的最终按实际过磅吨数进行结算,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提货。 八、拍卖人声明(瑕疵责任问题) 1.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规格、数量、品质、名称、型号、瑕疵等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拍卖会资料、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九、竞买人承诺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的标的展示阶段亲自查看拍卖标的,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瑕疵、包装等现状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品的品质及价值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2.竞买人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全部真实、准确、有效,并自愿为其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使用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关于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竞买的违约责任:意向竞买人如提供虚假的报名资料或在拍卖中恶意串通、胁迫、恐吓他人竞买的,公拍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所交保证金、成交价款(若有)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关于买受人拖延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违约责任:公拍中心在拍卖成交后立即提供与拍卖标的及成交金额一致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要求买受人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则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公拍中心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 3.关于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的违约责任: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等费用的,则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及后续支付的部分价款优先用于赔偿公拍中心的预期佣金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4.关于买受人根本违约的责任:买受人在成交后确定违约的,公拍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佣金、成交价款和违约金,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公拍中心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关于买受人未按时受领拍卖标的的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办理拍卖标的提货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拍卖标的提货,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十一、纠纷解决:双方经协商同意,因本次拍卖所发生的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同时,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提起诉讼,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拍卖佣金(委托人应付佣金加买受人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每件(宗)诉讼所发生的代理人薪酬(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的损失。 十二、特别提示 1.按照“依物品现状进行拍卖”的国际惯例,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权属、现状、质量、税费、特殊要求等,并谨慎审查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详细、充分的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各项说明、介绍和提供的资料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尚未发现的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一切瑕疵及缺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责任。 2.以上情况竞买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本须知的全部条款,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为理由反悔。凡未经看样者请不要参与竞价购买,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出现障碍或缺少条件为理由反悔。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拍卖人原因所导致该标的物不能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各种赔偿要求。拍卖人对成交后的后续事宜不作担保、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障碍或缺少条件为理由反悔。 4.请各位竞买人及时出价,避免因网络故障、终端故障、系统故障及软件突发问题等原因,可能造成的网络出价延时而影响竞买人正常报价。竞买人应尽量选择高性能、高配置的终端设备和高宽带、高安全性能的网络环境参与竞价,同时自行承担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及各项网络故障风险,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 编号:JK25-214-1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拍中心”)受委托对“一批矾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为切实保障拍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公拍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拍中心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品质、数量、质量、重量及其他委托方未告知或不得知的事宜不承担担保责任。公拍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拍卖标的文字介绍、图片等相关资料和口头描述说明/评价等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依法撤回拍卖标的。若因委托人撤拍或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的重要原因,公拍中心及委托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拍卖会,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公拍中心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三、竞买人应在本次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标的展示期内,亲临实地认真查看和了解拍卖标的,自行确认拍卖标的品质、数量、质量、瑕疵等现状。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就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和拍卖文件披露内容,并予以确认,愿意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 四、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竞买人须登录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参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以标的竞价室详情页显示为准。 五、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网络电子号牌,该号牌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唯一合法身份,不得随意转让或出借,竞价号牌一旦被他人使用均视作该号牌登记方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竞买人参与竞价时,应尽量选择高性能、高配置的终端设备和高宽带、高安全性能的网络环境,同时注意账号信息安全。 七、竞买过程中,请竞买人谨慎、认真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丧失约束力。 八、当竞价开始后,竞买人按照规定竞价阶梯进行出价,每次加价幅度最高不超过竞价阶梯的10倍;当竞价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出现有效报价时,开始下一个延时周期,延时周期为5分钟,直到无人报价为止;当竞价倒计时结束标的仍无人应价时,网络竞价系统自动将该拍卖标的作流拍处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及时与公拍中心联系,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手续。《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竞买人未成交且无违约情形时的,公拍中心将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竞买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竞买、胁迫、恐吓他人竞买的; 不符合竞买主体资格要求而参与竞买的;不签署成交文件或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行为均视作违约,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后,公拍中心有权扣除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对拍卖人、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之约定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特别提示及注意事项: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标的数量、重量、质量及瑕疵等承担担保责任。若标的实际情况与拍卖资料载明的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2.竞买人应按拍卖要求支付保证金,如拍卖会上竞买人未能竞得任何拍品且无违约情形时,拍卖人须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竞买人竞拍成功,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标的转让及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装车、运输、垃圾清运、保险、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竞价,不得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胁迫他人竞价,更不得有恶意操纵他人拍卖等违法行为。对扰乱、影响交易秩序的,一经发现,公拍中心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本《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与《竞买须知》虽有重申内容,但不影响共同构成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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