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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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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1]28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铜资高速起于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川渝界),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已建成通车)对接,由东向西,经安岳县、内江市资中县,止于资中县鱼溪镇,接G76厦蓉高速公路和在建的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5.2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桥隧比25%;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管理中心1处;批复概算201.71亿元,建设期3年,计划于2025年9月资阳段通车,12月全线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划定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2对加油站以及配套便利店业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加油站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建设手续及经营证照的办理,不含以上业务之外的任何经营项目。

(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服务区加油站进行运营管理。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可根据项目车流增长、消费需求、政府要求和新能源技术发展方向增加业务或改变经营业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续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服务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气(LNG)和氢的零售业务及汽车后市场业务等,最终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经营期满后,将重新招商,中标人享优先承租权,若双方不再合作,将按合同约定做好资产移交。中标人应按要求缴纳资产移交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设备有损坏或丢失,招标人将根据损失程度酌情扣除。

(2)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度、安全、应急、考核等),加油站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内部装饰装修、供电、照明、通风空调、暖气、消防、通信、安防、网络、监控(不含招标人自行建设部分)、信息、门禁、安保、电子显示屏及情报板、燃气、厨卫、开水设备、给排水(含污水处理系统)、洗车及汽修设备、广告牌、标志标牌、绿化及景观、储油(气)罐及管道、加油机、防雷、防汛、除雪、保洁等设备设施等的维护、维修,加油区的保洁、垃圾清运、维稳安保、水电气费的抄表、收取及缴纳等费用和工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区加油站经营区域以外的养护和运维由招标人实施。中标人加油业务的服务水平应达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因中标人管理不达标或造成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时,中标人应及时整改并满足要求;若中标人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由招标人实施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补齐履约保证金缺口的同时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3)在正式经营前,招标人与中标人以书面确认单的形式确定加油站移交界面及清单。

2.项目地点:铜资高速服务区位于安岳县白塔寺乡、资中县龙江镇。

3.租赁期:租赁期10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经营期结束前一年,招标人通过其他形式重新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1)建设期不超过4个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至验收合格且取得经营许可之日止;

(2)运营期自加油站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结束之日止。

注:每个年度按照连续12个月计算。例:第一年度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

4.特别说明

(1)服务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气的零售业务及汽车后市场业务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若中标人需拓展上述业务,可与招标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中标人不拓展上述业务,由招标人后期单独采购,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合同期满,中标人须将服务区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应整体无偿移交至招标人。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将铜资2对服务区的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按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铜资油品TZNY。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若将危化品运营业务外包时,应提供外包单位的资格证书和双方签订的外包合同);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个二级及以上加油站经营业绩和至少有1个建设加油站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注:1、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2、上述业绩可以是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同一项目中具有多个加油站经营业绩的的仅能被认定为一个业绩,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有加油站经营业绩和加油站建设业绩的,可以分别认定业绩。

3.1.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新注册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执行期间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3)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2022年7月至今)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9:00开始,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投标人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在“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公告链接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将公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上,由投标人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2025年11月13日17:00。报名期间由投标人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中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每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7411010182600211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0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规[2024]07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空大道成资渝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  编:6413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2501165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85527394  

联系人:易先生

服务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产权交易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电    话:028-86123311

网    址:https://www.swuee.com/#/index  


具体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码 DSCQ2025EE021377048 出租底价 详见招标文件
价格说明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3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1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00MAAGXY8H2T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资阳市  雁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四段筏清路安置小区附1-46号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邹东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ACK35Q85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铜资高速龙江湖、安岳白塔寺服务区 加油站招商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10-29
批准文号 蜀高司办〔2025〕91 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详见招标文件
价格说明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0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1]28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铜资高速起于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川渝界),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已建成通车)对接,由东向西,经安岳县、内江市资中县,止于资中县鱼溪镇,接G76厦蓉高速公路和在建的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5.2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桥隧比25%;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管理中心1处;批复概算201.71亿元,建设期3年,计划于2025年9月资阳段通车,12月全线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划定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2对加油站以及配套便利店业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加油站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建设手续及经营证照的办理,不含以上业务之外的任何经营项目。

(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服务区加油站进行运营管理。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可根据项目车流增长、消费需求、政府要求和新能源技术发展方向增加业务或改变经营业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续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服务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气(LNG)和氢的零售业务及汽车后市场业务等,最终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经营期满后,将重新招商,中标人享优先承租权,若双方不再合作,将按合同约定做好资产移交。中标人应按要求缴纳资产移交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设备有损坏或丢失,招标人将根据损失程度酌情扣除。

(2)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度、安全、应急、考核等),加油站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内部装饰装修、供电、照明、通风空调、暖气、消防、通信、安防、网络、监控(不含招标人自行建设部分)、信息、门禁、安保、电子显示屏及情报板、燃气、厨卫、开水设备、给排水(含污水处理系统)、洗车及汽修设备、广告牌、标志标牌、绿化及景观、储油(气)罐及管道、加油机、防雷、防汛、除雪、保洁等设备设施等的维护、维修,加油区的保洁、垃圾清运、维稳安保、水电气费的抄表、收取及缴纳等费用和工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区加油站经营区域以外的养护和运维由招标人实施。中标人加油业务的服务水平应达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因中标人管理不达标或造成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时,中标人应及时整改并满足要求;若中标人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由招标人实施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补齐履约保证金缺口的同时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3)在正式经营前,招标人与中标人以书面确认单的形式确定加油站移交界面及清单。

2.项目地点:铜资高速服务区位于安岳县白塔寺乡、资中县龙江镇。

3.租赁期:租赁期10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经营期结束前一年,招标人通过其他形式重新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1)建设期不超过4个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至验收合格且取得经营许可之日止;

(2)运营期自加油站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结束之日止。

注:每个年度按照连续12个月计算。例:第一年度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

4.特别说明

(1)服务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气的零售业务及汽车后市场业务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若中标人需拓展上述业务,可与招标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中标人不拓展上述业务,由招标人后期单独采购,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合同期满,中标人须将服务区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应整体无偿移交至招标人。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将铜资2对服务区的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按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铜资油品TZNY。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若将危化品运营业务外包时,应提供外包单位的资格证书和双方签订的外包合同);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个二级及以上加油站经营业绩和至少有1个建设加油站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注:1、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2、上述业绩可以是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同一项目中具有多个加油站经营业绩的的仅能被认定为一个业绩,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有加油站经营业绩和加油站建设业绩的,可以分别认定业绩。

3.1.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新注册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执行期间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3)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2022年7月至今)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9:00开始,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投标人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在“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公告链接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将公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上,由投标人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2025年11月13日17:00。报名期间由投标人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中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每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7411010182600211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swuee.com/#/index)、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lztgs.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0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规[2024]07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空大道成资渝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  编:6413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2501165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85527394  

联系人:易先生

服务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产权交易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电    话:028-86123311

网    址:https://www.swuee.com/#/index  


具体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1.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本公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中的“资格确认后交纳”的”资格确认“是指对意向投标人提交了符合规范性的报名材料的报名资格确认,此项““资格确认”并非表示对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予以确认
交纳截止时间 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铜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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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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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湖服务区平面图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2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自动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招投标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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