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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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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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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资产网络拍卖须知(第六次)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交易标的介绍: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包括原材料和设备器具,具体标的详情如下:
特别说明: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②由于标的查封时间较长,查封的物品可能有受潮、发芽、挥发、变质、过期和损坏等现象;③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要到现场认真查看、请专业机构检验标的样品、确认无误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2024年5月15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由竞买人与拍卖公司联系确定具体的看货时间。 5、标的展示地点: 古蔺县二郎镇卢山村四组。 6、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拍卖价款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完成注册及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完成标的交割、转运,且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机构退还。拍卖机构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买受人帐户。 3、未竞拍成功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帐户。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本次交易的标的以参考价为起始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 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 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搜索“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资产网络拍卖公告(第六次)”进入主题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 本次标的竞价从2024年5月16日9时开始,网络竞价时间分为集中竞价时间及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集中竞价时间:集中竞价时间为3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无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2、延时竞价周期: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100元 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 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 本批次标的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交款时间及相关费用 1.交款时间: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 2个工作日内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帐户(拍卖价款交纳账户与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相同)。 2.相关费用:①本次所拍标的在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书面交付之日起,标的看管、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②本次拍卖资产成交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等规定应由买受人缴纳的部分买受人自行缴纳,应由委托人缴纳的部分最终由买受人负担(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八、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标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九、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买受人在第四产权报名时使用的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实物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实物按移交时的现状当面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当场签订办理好移交手续。 2、逾期未办理的,委托人可加收资产看管费,按照200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10天,可视为买受人放弃购买,买受人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价款均不作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十、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款及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单据的;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和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归委托人或拍卖人所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还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所规定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的具体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移交时间内进行标的移交,如买受人未按期接受标的将承担相应的看管费用和标的遗失的风险。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转运的,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一)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委托方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人按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拍卖,不确保全部权益的实现,以及有关纠纷的解决,所有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拍卖展示的标的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标的的状况,并自行核查标的瑕疵,请专业机构检测标的样品、全面了解清楚标的情况,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交割、转运、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均视为认可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任何拍卖成交价款。 (四)安全要求和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和标的书面移交后对标的进行搬运、拆解、转移时,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资产书面移交后,买受人在进行标的搬运、拆解、转移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无法正常出价、成交后续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或办理标的转户、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整个拍卖工作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佣金拍卖人一律不作退还。 十二、其他约定: 1、标的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830-3195358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 地公司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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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3、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变更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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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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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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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二郎镇卢山村四组(设备器具) |
标的名称 | 古蔺县二郎镇卢山村四组(设备器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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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2D80E1100072-5 | 挂牌价格 | 1.0752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2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24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5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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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信息 |
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资产网络拍卖公告(第六次)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情况: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包括原材料和设备器具,具体标的详情如下:
特别说明: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②由于标的查封时间较长,查封的物品可能有受潮、发芽、挥发、变质、过期和损坏等现象;③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要到现场认真查看、请专业机构检验标的样品、确认无误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2024年5月15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由竞买人与拍卖公司联系确定具体的看货时间。 5、标的展示地点: 古蔺县二郎镇卢山村四组。 6、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拍卖价款交款账户: 名 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号:1306 6060 4747 五、参与竞买方式: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4年5月16日上午9时开始,共3小时,分“集中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启动延时竞价(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六、拍卖成交价款交纳及成交确认手续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成交价款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标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七、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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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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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特别说明: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②由于标的查封时间较长,查封的物品可能有受潮、发芽、挥发、变质、过期和损坏等现象;③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要到现场认真查看、请专业机构检验标的,确认无误后再参与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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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0752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详见《网络拍卖须知(第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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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3、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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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资产网络拍卖须知(第六次)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交易标的介绍: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包括原材料和设备器具,具体标的详情如下:
特别说明: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②由于标的查封时间较长,查封的物品可能有受潮、发芽、挥发、变质、过期和损坏等现象;③请各位竞买人一定要到现场认真查看、请专业机构检验标的样品、确认无误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2024年5月15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共3小时)。 4、标的展示时间:由竞买人与拍卖公司联系确定具体的看货时间。 5、标的展示地点: 古蔺县二郎镇卢山村四组。 6、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不得变更。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拍卖价款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完成注册及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完成标的交割、转运,且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机构退还。拍卖机构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买受人帐户。 3、未竞拍成功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帐户。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本次交易的标的以参考价为起始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 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 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搜索“古蔺县行政处罚没收资产网络拍卖公告(第六次)”进入主题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 本次标的竞价从2024年5月16日9时开始,网络竞价时间分为集中竞价时间及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集中竞价时间:集中竞价时间为3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无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2、延时竞价周期: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100元 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 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 本批次标的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交款时间及相关费用 1.交款时间: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 2个工作日内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帐户(拍卖价款交纳账户与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相同)。 2.相关费用:①本次所拍标的在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书面交付之日起,标的看管、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②本次拍卖资产成交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等规定应由买受人缴纳的部分买受人自行缴纳,应由委托人缴纳的部分最终由买受人负担(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八、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盖章标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九、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买受人在第四产权报名时使用的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实物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实物按移交时的现状当面移交给买受人,双方当场签订办理好移交手续。 2、逾期未办理的,委托人可加收资产看管费,按照200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10天,可视为买受人放弃购买,买受人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价款均不作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十、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款及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单据的;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和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归委托人或拍卖人所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还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所规定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的具体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移交时间内进行标的移交,如买受人未按期接受标的将承担相应的看管费用和标的遗失的风险。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转运的,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一)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委托方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人按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拍卖,不确保全部权益的实现,以及有关纠纷的解决,所有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拍卖展示的标的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标的的状况,并自行核查标的瑕疵,请专业机构检测标的样品、全面了解清楚标的情况,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交割、转运、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均视为认可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任何拍卖成交价款。 (四)安全要求和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和标的书面移交后对标的进行搬运、拆解、转移时,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资产书面移交后,买受人在进行标的搬运、拆解、转移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无法正常出价、成交后续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或办理标的转户、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整个拍卖工作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佣金拍卖人一律不作退还。 十二、其他约定: 1、标的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830-3195358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 地公司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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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3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5-1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泸州市城北支行 | |||||||||||||||||
账号 | 130660604747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完成标的交割、转运,且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机构退还。拍卖机构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买受人帐户。 3、未竞拍成功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帐户。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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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2个自然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范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8008217650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周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3882779755 | |||||||||||||||
交易须知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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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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