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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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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48 元/年 出价人:
——
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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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庄女士 0593-2292676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庄女士 0593-229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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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158(3)

2、竞价标的: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叁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号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一层最右倒数第二间,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叁年招租

58.9

77748

25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宁政国用(2013)第07175号(证载地类用途:商服)、一楼101《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N字第201358965号(证载规划用途:商业营业用房)

4、装修情况:外墙面为涂料粉刷、室内普通装修。

5、租赁期限:叁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收取;

7、(装修)免租期:标的1免租期15天;

8、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缴交一次,实行提前预交;

9、租金递增方式:标的1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铺;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噪音、污染、公共安全类及有碍车站运营等行业。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标的1无优先承租权;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标的1原租赁合同已终止。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招租会之前,应自行实地查看,并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招租会,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承租方同意放弃主张权利。(2)原承租方本次竞价未成交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搬离,未按规定时间搬离,造成非原承租不能按时搬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承租方承担。(3) 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者项目建设,出现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政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形,需要收回租赁场所或改变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未产生的租金费用从承租方搬出租赁场所之日起折算返还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赔偿承租方损失。(4)另要求承租方与经营有关的事项,含装修后二次消防验收,均由承租方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2月3—2026年2月12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12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目前标的一水电表已立户,承租方需自行从该水电表起点敷设线路管至商铺,并负责施工组织与安全管理。敷设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施工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其他:若本次公告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以每五个工作日为周期自动顺延4个周期,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详见竞价平台。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庄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交易须知

详见公告信息

风险提示

略。


标的名称 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招租
项目编码 DSCQ2026DB401404660 挂牌价格 77,748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2-03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1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158(3)

2、竞价标的: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叁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号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一层最右倒数第二间,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101-7(环城路1-13号)叁年招租

58.9

77748

25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宁政国用(2013)第07175号(证载地类用途:商服)、一楼101《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N字第201358965号(证载规划用途:商业营业用房)

4、装修情况:外墙面为涂料粉刷、室内普通装修。

5、租赁期限:叁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收取;

7、(装修)免租期:标的1免租期15天;

8、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缴交一次,实行提前预交;

9、租金递增方式:标的1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铺;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噪音、污染、公共安全类及有碍车站运营等行业。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标的1无优先承租权;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标的1原租赁合同已终止。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招租会之前,应自行实地查看,并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招租会,视为无异议,并对招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承租方同意放弃主张权利。(2)原承租方本次竞价未成交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搬离,未按规定时间搬离,造成非原承租不能按时搬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承租方承担。(3) 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者项目建设,出现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政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形,需要收回租赁场所或改变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未产生的租金费用从承租方搬出租赁场所之日起折算返还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赔偿承租方损失。(4)另要求承租方与经营有关的事项,含装修后二次消防验收,均由承租方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2月3—2026年2月12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12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目前标的一水电表已立户,承租方需自行从该水电表起点敷设线路管至商铺,并负责施工组织与安全管理。敷设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施工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其他:若本次公告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以每五个工作日为周期自动顺延4个周期,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详见竞价平台。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庄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汽车北站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705302121A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福建 宁德市  蕉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宁德市蕉城环城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 1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建南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1574244183
批准单位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德汽车北站部分综合资产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09-28
批准文号 宁运集〔2025〕417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7,748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租赁期限 叁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2-1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为了维护产权市场交易秩序,避免出租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如出租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不当行为受到损害,该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及缴付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设定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详见第一章。

2)意向承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承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标的交易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3)意向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号 0000024507886012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8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详见公告信息

风险提示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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