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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车辆,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扣留的234台车辆在对外公告期满时仍未接受处理,委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车辆共234台(其中汽车10台,电动三轮5台,汽油三轮5台,二轮摩托车123台,二轮电动79台,二轮轻便11台,四轮电动1台)。整体拍卖参考价:75295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车辆明细详见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特别说明:①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③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车辆拆解和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④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进行计算,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⑤买受人将报废手续原件交回给委托人,且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⑥请各位竞买人一定亲临现场查看车辆,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查看车辆,认真核算车辆各项成本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2023年12月18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共3小时) 4、车辆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日(9:00-16:30) 5、车辆展示地点:泸州市三合院停车场、蓝安停车场、关口停车场和三友停车场。 三、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四、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拍卖成交后,拍卖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五、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须知 1、竞买保证金: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额度为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2、履约保证金:因该批车辆需买受人在限期内自行办理完结拆解报废手续,故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转作拍卖价款)至拍卖公司账户。 3、车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六、参与竞买方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开始,共3小时,分“集中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启动延时竞价(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算)分别转入拍卖公司指定的账户,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八、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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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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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车辆,现将本次拍卖车辆交易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扣留的234台车辆在对外公告期满时仍未接受处理,委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车辆共234台(其中汽车10台,电动三轮5台,汽油三轮5台,二轮摩托车123台,二轮电动79台,二轮轻便11台,四轮电动1台)。整体拍卖参考价:75295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车辆明细详见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特别说明:①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③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车辆拆解和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④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进行计算,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⑤买受人将报废手续原件交回给委托人,且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⑥请各位竞买人一定亲临现场查看车辆,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查看车辆,认真核算车辆各项成本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2023年12月18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共3小时) 4、车辆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日(9:00-16:30) 5、车辆展示地点:泸州市三合院停车场、蓝安停车场、关口停车场和三友停车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费用: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额度:竞买保证金以拍卖标的介绍中指定的额度为准。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完成注册及报名。 (三)履约保证金:因该批车辆需买受人在限期内自行办理完结拆解报废手续,故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 车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的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四)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拍卖价款。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拍卖佣金,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废车辆转运和拆解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3、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报废车辆以参考价为起始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 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 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输入“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公告”进入车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车辆相关证件资料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车辆现状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 本次网络竞价从2023年12月19日9时开始,网络竞价时间分为集中竞价时间及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集中竞价时间: 集中竞价时间为3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无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2、延时竞价周期: 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 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 本次车辆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车辆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分别交入以下指定账户: 车辆拍卖价款转款账户:买受人按委托人财务部门要求的转款方式将拍卖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拍卖佣金的转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需要交纳的帐户相同。 2、拍卖佣金:买受人按实际交付车辆拍卖成交总额的5%支付拍卖公司佣金。 3、其他费用:车辆转移和运输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拆解和报废销户应缴的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含转让方交纳部分)。 八、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签署车辆《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和单据。 九、车辆移交及销户手续: 1、车辆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通知买受人进行车辆实物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双方当场签订办理好车辆实物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表示移交完毕。 2、车辆实物在书面移交之前的停放费用和保管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 4、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涉及车辆转移和运输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5、竞买人自行咨询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车辆拆解报废和销户的政策规定,自行承担车辆报废销户风险。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车辆报废手续,并将《网络拍卖公告》中要求提供全部报废手续资料交回给委托人。 6、本次所拍车辆在办理拆解报废手续时,委托人只提供车辆实物及相关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的拆解和报废,且买受人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 十、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单据的; 3、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移交时间内进行车辆移交,如买受人未按期办理车辆实物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车辆报废销户手续(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人和拍卖人所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一)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人按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拍卖,不确保全部权益的实现,以及有关纠纷的解决,所有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本次拍卖车辆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车辆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拍卖展示的车辆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车辆的状况,包括标的之瑕疵,并自行核查、了解车辆证件、车辆审验(年审、绿标、排放标准)、保险等情况,并自行查验车辆外观、行驶里程、配置、排量、质量及车辆维修、保养、事故、毁损、有无改装、改动以及配件(如:备胎、千斤顶、遥控器、点烟器等)是否齐全等情况后自行判断是否参加竞买,如拍卖车辆存在发动机、变速箱、电瓶、车窗、门锁、钥匙、排挡杆、座位等车辆所属物件及上述配件的损坏和缺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车辆情况负责,并承担车辆任何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慎重选择竞买车辆和出价。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交割、车辆报废销户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均视为认可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任何拍卖成交价款。 (四)安全要求和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车辆和在车辆移交后的转移、运输过程中,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车辆移交后,买受人在转移车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所拍车辆如存在相关零部件丢失的,竞买人需自行勘察并同意接受标的现状后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车或要求补齐配件。 (六)若标的车辆存在火烧、水淹、发动机及其他部件大修等情况,需由竞买人自行查勘并慎重举牌,若举牌应价或成交则表示自愿接受标的以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等不做调整。 (七)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车辆报废销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或办理标的报废销户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在整个拍卖工作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佣金拍卖方一律不作退还。 (十二)车辆按现状交付,若表显里程、内饰现状等与公示数据、图片不符,均以现状为准。买受人提车后,车辆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一律不退车、不退款,车辆销户风险及相关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1、车辆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 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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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资格要求及费用: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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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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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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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 网络拍卖公告 |
| 标的名称 | 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 网络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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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3E5211171282 | 挂牌价格 | 7.5295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9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8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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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信息 |
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车辆,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扣留的234台车辆在对外公告期满时仍未接受处理,委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车辆共234台(其中汽车10台,电动三轮5台,汽油三轮5台,二轮摩托车123台,二轮电动79台,二轮轻便11台,四轮电动1台)。整体拍卖参考价:75295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车辆明细详见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特别说明:①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③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车辆拆解和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④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进行计算,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⑤买受人将报废手续原件交回给委托人,且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⑥请各位竞买人一定亲临现场查看车辆,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查看车辆,认真核算车辆各项成本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2023年12月18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共3小时) 4、车辆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日(9:00-16:30) 5、车辆展示地点:泸州市三合院停车场、蓝安停车场、关口停车场和三友停车场。 三、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四、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拍卖成交后,拍卖结果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zsggzy.com)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五、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须知 1、竞买保证金:以拍卖标的介绍中约定的额度为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7时,因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最终以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2、履约保证金:因该批车辆需买受人在限期内自行办理完结拆解报废手续,故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转作拍卖价款)至拍卖公司账户。 3、车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六、参与竞买方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提前登录“第四产权”网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提交报名”。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本次网络竞价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开始,共3小时,分“集中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启动延时竞价(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算)分别转入拍卖公司指定的账户,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单据。 八、竞买咨询地点及电话 拍卖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18008217650(范女士)、13882779755(周女士)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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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7.5295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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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费用: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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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须知
受委托,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第四产权”网(网址:www.dscq.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车辆,现将本次拍卖车辆交易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扣留的234台车辆在对外公告期满时仍未接受处理,委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车辆共234台(其中汽车10台,电动三轮5台,汽油三轮5台,二轮摩托车123台,二轮电动79台,二轮轻便11台,四轮电动1台)。整体拍卖参考价:75295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车辆明细详见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特别说明:①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③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车辆拆解和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④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进行计算,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⑤买受人将报废手续原件交回给委托人,且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⑥请各位竞买人一定亲临现场查看车辆,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查看车辆,认真核算车辆各项成本后再参与竞拍。 二、标的公告、展示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2023年12月18日17时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共3小时) 4、车辆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日(9:00-16:30) 5、车辆展示地点:泸州市三合院停车场、蓝安停车场、关口停车场和三友停车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费用: 1、资质要求:仅限在四川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其他要求:①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②意向竞买人需承诺: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所拍车辆的报废处理手续。 3、报名费:100元/人(该款随保证金一起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管竞拍成功与否,该款都不作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须知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额度:竞买保证金以拍卖标的介绍中指定的额度为准。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须先登录“第四产权”网站完成注册及报名。 (三)履约保证金:因该批车辆需买受人在限期内自行办理完结拆解报废手续,故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 车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的交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1306 6060 4747 (四)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拍卖价款。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拍卖佣金,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废车辆转运和拆解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3、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报废车辆以参考价为起始价采取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不另设保留价,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六、网络竞价规程 (一)账号注册 竞买人登陆“第四产权”网站,点击“免费注册”,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帮助中心”。 (二)登录报名: 竞买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输入“泸州市一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网络拍卖公告”进入车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车辆相关证件资料等文件,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车辆现状及交易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三)网络竞价: 本次网络竞价从2023年12月19日9时开始,网络竞价时间分为集中竞价时间及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集中竞价时间: 集中竞价时间为3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无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2、延时竞价周期: 在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前5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规则启动,待集中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周期3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剩余时间直接变更为3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请查阅帮助中心“延时规则”)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的正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五)查看竞价结果 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恭喜您拍中此项目!请等待组织方与你联系”。可以进入“第四产权”网站,从“会员中心” --- “我是买方” ---“我的订单”---“我的拍卖订单”中查看成功竞拍订单明细。 (六)信息公布 本次车辆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竞买人当日内可登陆“第四产权”网站查看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特别提示:请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如火狐、IE、360、谷歌、搜狗等浏览器。使用电脑进行网络竞拍时尽量避免其他应用程序占用系统资源。 七、车辆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分别交入以下指定账户: 车辆拍卖价款转款账户:买受人按委托人财务部门要求的转款方式将拍卖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拍卖佣金的转款账户与竞买保证需要交纳的帐户相同。 2、拍卖佣金:买受人按实际交付车辆拍卖成交总额的5%支付拍卖公司佣金。 3、其他费用:车辆转移和运输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拆解和报废销户应缴的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含转让方交纳部分)。 八、拍卖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到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签署车辆《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拍卖文件、资料和单据。 九、车辆移交及销户手续: 1、车辆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通知买受人进行车辆实物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双方当场签订办理好车辆实物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表示移交完毕。 2、车辆实物在书面移交之前的停放费用和保管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在拍卖期间扣留车辆可能有数量变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实际车辆数量进行移交,无法交付的车辆价值以拍卖标的介绍中“单个车辆价格”为标准,从拍卖成交总金额中扣除。 4、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拍车辆的转移、运输等所有工作,涉及车辆转移和运输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5、竞买人自行咨询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车辆拆解报废和销户的政策规定,自行承担车辆报废销户风险。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物书面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车辆报废手续,并将《网络拍卖公告》中要求提供全部报废手续资料交回给委托人。 6、本次所拍车辆在办理拆解报废手续时,委托人只提供车辆实物及相关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的拆解和报废,且买受人有义务无限期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手续。 十、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单据的; 3、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移交时间内进行车辆移交,如买受人未按期办理车辆实物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不积极配合或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车辆报废销户手续(如因委托人原因时间顺延);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已经收取的拍卖价款、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人和拍卖人所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一)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委托人通知,将会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人按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拍卖,不确保全部权益的实现,以及有关纠纷的解决,所有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本次拍卖车辆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车辆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拍卖展示的车辆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车辆的状况,包括标的之瑕疵,并自行核查、了解车辆证件、车辆审验(年审、绿标、排放标准)、保险等情况,并自行查验车辆外观、行驶里程、配置、排量、质量及车辆维修、保养、事故、毁损、有无改装、改动以及配件(如:备胎、千斤顶、遥控器、点烟器等)是否齐全等情况后自行判断是否参加竞买,如拍卖车辆存在发动机、变速箱、电瓶、车窗、门锁、钥匙、排挡杆、座位等车辆所属物件及上述配件的损坏和缺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车辆情况负责,并承担车辆任何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慎重选择竞买车辆和出价。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交割、车辆报废销户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均视为认可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任何拍卖成交价款。 (四)安全要求和责任: 1、意向竞买人和买受人在实地查看车辆和在车辆移交后的转移、运输过程中,切记注意安全,安全第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工作。 2、意向竞买人在实地查看标的过程中及往返路途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拍卖成交办理车辆移交后,买受人在转移车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五)所拍车辆如存在相关零部件丢失的,竞买人需自行勘察并同意接受标的现状后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车或要求补齐配件。 (六)若标的车辆存在火烧、水淹、发动机及其他部件大修等情况,需由竞买人自行查勘并慎重举牌,若举牌应价或成交则表示自愿接受标的以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等不做调整。 (七)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车辆报废销户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或办理标的报废销户手续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在整个拍卖工作中,如是委托人或是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佣金拍卖方一律不作退还。 (十二)车辆按现状交付,若表显里程、内饰现状等与公示数据、图片不符,均以现状为准。买受人提车后,车辆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一律不退车、不退款,车辆销户风险及相关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1、车辆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3、竞买人应当遵守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四产权、委托人的交易规则,在系统出现不稳定、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情形下,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418号 竞买咨询电话:18008217650(范女士) 附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车辆(234台)清理登记表》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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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18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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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履约保证金:因该批车辆需买受人在限期内自行办理完结拆解报废手续,故买受人须拍卖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拍卖公司账户。 2、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结转与退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拍卖价款。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拍卖佣金,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废车辆转运和拆解报废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拆解的图片或视频(刻录成光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3)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卡。 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也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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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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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自然日 |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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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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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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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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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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