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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拟募集金额 | 105,266.13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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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18472.29万元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 否 | ||||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 39% |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闫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311-66635029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闫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8533195916 | ||||
受托机构 | —— |
增资企业名称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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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所属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桥西区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MA07TWBY7J |
注册资本 | 20,000万人民币 |
股本总额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陆明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职工人数 | 172人 其中:在岗 172人,离退 0人 |
经营范围 | 以热电联产方式从事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销售;电采暖、太阳能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检修、技术咨询服务;粉煤灰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生产、销售;水暖器材、电工器材、自动化仪表的销售、维修;机械加工、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增资企业简介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注册资本金2亿元,系上市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秉承打造清洁热网、高效热网、绿色热网、 智慧热网、创新热网的发展理念,依托建投能源已经投产运营的热电、热网及热力专业化人才的优势,以及上市公司资金运作的能力,抢抓机遇,拓宽渠道,采取投资、并购、收购等各种方式,迅速占领各类集中供热市场,形成清洁、高效、绿色、智慧、创新的热力系统和服务平台。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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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2、公司治理安排: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3、其他详见交易所挂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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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本次增资扩股仅招募1名投资方作为公司的新增股东,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投资方的出资结构可以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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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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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标的名称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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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62019HE1000006 | 拟募集金额(挂牌价格) | 105,266.1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27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18472.29万元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2-22 | |||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 39% |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 否 |
增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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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所属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桥西区 | ||||||||||||||||||||||||||||||||||||||||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MA07TWBY7J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 人民币 | ||||||||||||||||||||||||||||||||||||||||
股本总额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陆明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职工人数 | 172人 其中:在岗 172人,离退 0人 | ||||||||||||||||||||||||||||||||||||||||
经营范围 | 以热电联产方式从事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销售;电采暖、太阳能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检修、技术咨询服务;粉煤灰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生产、销售;水暖器材、电工器材、自动化仪表的销售、维修;机械加工、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增资企业简介 |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注册资本金2亿元,系上市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秉承打造清洁热网、高效热网、绿色热网、 智慧热网、创新热网的发展理念,依托建投能源已经投产运营的热电、热网及热力专业化人才的优势,以及上市公司资金运作的能力,抢抓机遇,拓宽渠道,采取投资、并购、收购等各种方式,迅速占领各类集中供热市场,形成清洁、高效、绿色、智慧、创新的热力系统和服务平台。 | ||||||||||||||||||||||||||||||||||||||||
增资前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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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8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2,501.1 | 2,671.43 | 1,998.39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87,359.53 | 69,465.53 | 17,894.01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
备注 | —— | ||||||||||||||||||||||||||||||||||||||||
2017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435.39 | 29.36 | 29.36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16,773.67 | 9,019.8 | 7,753.87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
备注 | —— | ||||||||||||||||||||||||||||||||||||||||
2016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0 | -275.49 | -275.49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3,725.07 | 0.56 | 3,724.51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19-11-30 | 19,241.36 | 3,051.43 | 2,701.2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136,702.61 | 114,307.34 | 22,395.28 | ||||||||||||||||||||||||||||||||||||||
备注 | —— | ||||||||||||||||||||||||||||||||||||||||
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12-25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113,971.93 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17,051.06 | ||||||||||||||||||||||||||||||||||||||||
备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2、公司治理安排: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3、其他详见交易所挂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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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参与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不参与 |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不参与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原股东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以股权资产注入方式对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进行同步增资,即: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该股权评估价值:22,084.5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875.44万元,以股权资产方式出资,股权评估价值高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张家口宣化供热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该股权评估价值:28,590.5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17.12万元,以股权资产方式出资,股权评估价值高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步增资完成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投资方分别持有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50.41%、10.59%、39%股权。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拟募集金额 | 105,266.1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新增1名最终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出资不低于105,266.13万元,持股比例39%。
增资终结条件:1、无合格投资方;2、公示期间(含延长挂牌时间)仍没有征集到意向投资方;3、未签订增资协议或增资协议未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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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本次增资扩股仅招募1名投资方作为公司的新增股东,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投资方的出资结构可以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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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00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12-22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11650000001212582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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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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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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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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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1个周期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以上 | 网络竞价 | ||||||||||||||||||||||||||||||||||||||||
其他披露信息 |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运营,以及未来供热项目建设及投资。 | ||||||||||||||||||||||||||||||||||||||||
遴选方案 | |||||||||||||||||||||||||||||||||||||||||
增资方案 |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扩股招募1名最终投资方作为新增股东,募集资金不低于105,266.13万元,认购18,472.29万元注册资本,持股39%,募集资金高于18,472.29万元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企业及其现有股东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并予以配合。 4、最终投资方承诺以下事项:(1)增资后至少5年不转让其持有的增资企业39%股权(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的除外);(2)同意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3)同意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纳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本次增资,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原股东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以股权资产注入方式进行同步增资,即: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该股权评估价值:22,084.5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875.44万元,以股权资产方式出资,股权评估价值高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张家口宣化供热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该股权评估价值:28,590.5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17.12万元,以股权资产方式出资,股权评估价值高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步增资完成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投资方分别持有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50.41%、10.59%、39%股权。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增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进行线上报名、提交纸质投资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告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7、保证金处置: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可全部转为增资款,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由增资企业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处理保证金: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遴选程序的;③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④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⑤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8、不接受委托投资(含隐名投资)、信托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增资。 9、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要求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 10、本次增资须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对投资方进行最终确认。
11、本次增资项目产生的交易费用按照河北产权市场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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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增资相关其他条件 | ——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闫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311-66635029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闫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8533195916 | ||||||||||||||||||||||||||||||||||||||
交易须知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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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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