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分类
填写您的需求,第四产权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为您分忧解难。
  获取验证码
恭喜您,需求发布成功!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联系处置方
  • 交保证金
  • 开始竞价
  • 竞价成功
  • 线下交割
<
>
地图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商业酒店房地产出租

已成交
成交时间:
1,845次围观
238.34 万元
238.34 万元
5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旦经理 0891-6923555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央经理 0891-6909555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该资产目前为清水房状态,规划面积2384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18.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5米,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下一步按照相关行业部门要求履行验收、消防等程序。承租方需完成外立面装修、墙体修复、室内装修、绿化工程、消防、地下室及供暖、给排水、门窗安装、附属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改造施工,并依法履行竣工验收手续。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标的名称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商业酒店房地产出租

地理位置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

房屋用途

商用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

16,718.4

产权年限

48

房屋户型

酒店

建成时间

2009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房屋现状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需要承租方投入装修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0.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后续投资运营风险、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存在的瑕疵及风险等情况接受且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用途主要为酒店运营,挂牌价为年租金,首期租金按半年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3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实行每2年递增一次的调整机制,递增比例为2%。租金递增的计算基数为上一租金阶段的年租金标准,而非租赁合同约定的首年租金标准。免租期8-10个月。

3、装修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5、承租方如改变房屋(场地)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场地)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搭建临时设施设备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相应费用,承租方因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均适用该约定)。

6、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于3日内交还房屋(场地),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如造成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等损毁、灭失,承租方应按照交接清单确定的金额赔偿,(如无,则按照鉴定金额赔偿),承租方对此予以认可。

7、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如果确实要分租,需要书面取得文旅集团同意。

8、租赁期满后,可拆除可移动设施设备,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资产以现状出租,该资产目前为“未完成竣工验收”状态,承租方承诺,租赁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承租方需自行投入资金完成后续投资建设,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投资建设方案、进度等需定期向出租方汇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完成各项竣工验收流程,完成消防验收等手续,竣工验收完成后承租方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且酒店部分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运营租赁期限到期后统一移交出租方。

10、承租方在承租前需知晓资产状况,若未能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或未完成竣工验收等所有流程,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承租方投入全部资产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11、承租方确认知晓并自愿承担因该现状可能导致的一切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因此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因房屋不具备合法使用条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我方不承担装修赔偿等责任。

12、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3、运营期间,如房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治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门前三包、疫情防控不力、人身伤亡、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4、运营期间产生债权债务均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任何第三方向出租方提出信访、诉讼等事件,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年租金30%的违约金)并自行负责处理相关债务,若承租方10日内尚未处理完毕上述事件,则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租金。

1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按时将房屋打扫干净后由出租方当面验收通过。

合同期满或合同结束后,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进行断电断水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的物品搬迁,且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6、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饰装修等,应当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应当赔偿。

17、因不可抗力(疫情、自然灾害等)或政府行为(无偿收回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8、标的查看联系人:苦晓清  联系电话:17708920630

19、其余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商业酒店房地产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6A60E1397393 挂牌价格 238.34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08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1-2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该资产目前为清水房状态,规划面积2384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18.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5米,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下一步按照相关行业部门要求履行验收、消防等程序。承租方需完成外立面装修、墙体修复、室内装修、绿化工程、消防、地下室及供暖、给排水、门窗安装、附属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改造施工,并依法履行竣工验收手续。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标的名称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商业酒店房地产出租

地理位置

日喀则市珠峰西路南侧

房屋用途

商用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

16,718.4

产权年限

48

房屋户型

酒店

建成时间

2009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房屋现状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需要承租方投入装修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0.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200321378493D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仁布县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日喀则市吉林南路3号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桑果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2300009923055Y
批准单位名称 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5-12-29
批准文号 一届第30次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西藏天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2025-12-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1-06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238.34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
备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38.34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合同期满,承租方保证租赁房屋(场地)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坏,清理完毕垃圾及临时建筑,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如承租方造成房屋(场地)或设施设备损坏、拖欠相关费用(水、电、煤、气等全部费用)、未清理垃圾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另行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该资产目前为“未完成竣工验收”状态,承租方承诺,租赁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承租方需自行投入资金完成后续投资建设及装修,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投资建设方案、进度等需定期向出租方汇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完成各项竣工验收流程,完成消防验收等手续,竣工验收完成后承租方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且酒店部分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运营租赁期限到期后统一移交出租方。

2、承租方承诺在承租前需知晓资产状况,后续若未能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或未完成竣工验收等所有流程,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承租方承诺投入全部资产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承诺确认知晓并自愿承担因该现状可能导致的一切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因此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因房屋不具备合法使用条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出租方不承担装修赔偿等责任。

4、承租方承诺已了解完成竣工验收的所有流程且具备酒店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后续投资运营风险、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存在的瑕疵及风险等情况接受且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用途主要为酒店运营,挂牌价为年租金,首期租金按半年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3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实行每2年递增一次的调整机制,递增比例为2%。租金递增的计算基数为上一租金阶段的年租金标准,而非租赁合同约定的首年租金标准。免租期8-10个月。

3、装修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5、承租方如改变房屋(场地)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场地)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搭建临时设施设备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相应费用,承租方因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均适用该约定)。

6、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于3日内交还房屋(场地),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如造成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等损毁、灭失,承租方应按照交接清单确定的金额赔偿,(如无,则按照鉴定金额赔偿),承租方对此予以认可。

7、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如果确实要分租,需要书面取得文旅集团同意。

8、租赁期满后,可拆除可移动设施设备,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资产以现状出租,该资产目前为“未完成竣工验收”状态,承租方承诺,租赁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承租方需自行投入资金完成后续投资建设,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投资建设方案、进度等需定期向出租方汇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完成各项竣工验收流程,完成消防验收等手续,竣工验收完成后承租方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且酒店部分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运营租赁期限到期后统一移交出租方。

10、承租方在承租前需知晓资产状况,若未能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或未完成竣工验收等所有流程,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承租方投入全部资产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11、承租方确认知晓并自愿承担因该现状可能导致的一切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因此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因房屋不具备合法使用条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我方不承担装修赔偿等责任。

12、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3、运营期间,如房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治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门前三包、疫情防控不力、人身伤亡、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4、运营期间产生债权债务均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任何第三方向出租方提出信访、诉讼等事件,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年租金30%的违约金)并自行负责处理相关债务,若承租方10日内尚未处理完毕上述事件,则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租金。

1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按时将房屋打扫干净后由出租方当面验收通过。

合同期满或合同结束后,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进行断电断水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的物品搬迁,且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6、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饰装修等,应当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应当赔偿。

17、因不可抗力(疫情、自然灾害等)或政府行为(无偿收回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8、标的查看联系人:苦晓清  联系电话:17708920630

19、其余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1-21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账号 70102010010009568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中心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中心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中心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中心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中心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重要提示:建议您使用电脑端“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或微信小程序。其他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手机端等)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
推荐地址:点击下载
重要提示:建议您登录电脑端网站微信小程序参与项目交易。当前浏览器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