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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市场业务创新之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构建
    Sep 29, 2017 9:14:28 PM

    一、产权市场业务模式变革的逻辑

    (一)产权交易市场“基石”之国有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产权交易组织形态,最初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在企业改制、产权流转客观的需求之下,应运而生。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的持续推进,产权交易机构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规范国有资产规范化交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积极作用。2003年,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明确指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并且给出了国有资产转让的规范,第一次官方正式认定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地位。之后,2008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167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资委第32号)的相继颁布,进一步扩充了产权交易的范围、交易方式等,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了产权交易机构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不可否认,国家法律和部委规章让产权交易行业站稳了“脚跟”,但这一切皆是产权交易市场发挥的积极作用所争取来的。

    大体来说,产权交易市场取得今天成绩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市场化主体定位

    本质上来说,企业国有产权是公共资源的一种特殊形式,发端于2002年的中纪委第十五届第七次全会,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买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被称为“四项制度”。相较于土地矿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交易方式中的“自己制定规则、自我交易、自我监管”,产权交易机构作为较高程度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有效地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比较

     

    委托人

    监督人

    受托人

    土地矿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

    政府

    党委、政府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事业单位)

    企业国有产权

    政府

    党委、政府

    产权交易机构(市场化运作的交易平台)

    2.进场交易制度

    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初期,存在着缺乏法律规章、操作不规范、低价交易、场外交易的现象,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随着行业的发展、法律环境的健全,逐步发展出了产权交易的进场交易制度安排,如3号令、企业国有资产法、32号令等。进场交易制度使得产权交易行业获得规范化、有序化发展,利于产权交易过程透明、规范,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集中进场交易制度的巨大优势,使得国有资产交易由分散的拍卖公司自行操作逐步转移到了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集中交易。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产权交易行业借助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也呈现出了从初期的物理交易场所向无形的互联网交易市场转变的特征。

    3.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

    国有产权交易初期主要是通过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交易,拍卖场所或在拍卖公司,或在产权交易机构;推广方式以人为、区域推广为主;拍卖方式主要为拍卖师现场拍卖。这种方式受众范围窄,成交率和增值率低,围标、串标等时常发生。在此背景之下,产权交易行业主动思变,逐步探索由传统的线下拍卖方式向电子拍卖、互联网拍卖方式转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产权行业互联网竞价平台。互联网竞价技术的运用,使得产权交易从传播范围、成交效率、交易过程公平、透明等诸多方面领先于拍卖公司,获得了社会公众、监管层的认可。集中进场交易制度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运用水平使得国有产权交易、司法拍卖等业务逐步从拍卖公司转移到了产权交易市场。

    (二)产权交易市场延伸业务之司法拍卖业务

    1.司法拍卖的变革路径

    司法拍卖模式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纵观我国司法拍卖改革的路径,无一不是围绕最大限度预防司法腐败、体现司法执行的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拍卖效率、成交率和执行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及最大限度保障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这些目标进行的。

    上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几无真正的司法拍卖制度;随着各种法律和司法文件的出台和健全,我国的司法拍卖制度改革先后经历了1991年到2004年之间的法院自行处置模式,2004年至2012年之间的司法委托拍卖模式,以及2012年至今的司法委托拍卖的“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模式和淘宝司法网拍模式并行。

    我国司法拍卖制度改革路径概览

    时间

    文件

    核心内容

    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23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第226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9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19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6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财产无法委托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 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

    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

    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六条“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

    201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24点“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

    2015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拍卖诉讼资产的司法行为,是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是公开司法、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诉讼资产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及各地法院选择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随机选择机构结果和成交结果等信息,公开司法拍卖信息。”、“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具有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网上竞价、网上结算等功能且运作规范、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司法拍卖。选定的网络平台必须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对不宜在网上拍卖或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现场拍卖方式。”、“人民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原则上应将拍卖事物委托给符合要求的专业拍卖机构进行,选择拍卖机构一律采取公开随机方式。有条件的法院或不适宜委托拍卖的诉讼资产,可由法院在网络平台上自主拍卖。”

    201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2.司法拍卖模式改革的简要评价

    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简要分析:第一,制度层面。最初的法院自行处置方式存在着司法腐败和耗费法院大量人财物的弊端;变革为委托拍卖公司处置后,在法院和竞买人之间设置了“隔离墙”,减少了司法腐败,且发挥了拍卖公司专业机构的优势;在“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委托拍卖模式下,既发挥了拍卖公司线下专业服务优势,也将产权交易机构成熟的互联网竞价技术引入进来,兼顾了司法拍卖“线上+线下”模式,从多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模式深入的解决了司法拍卖的痛点。

    第二,技术层面。最初的法院自行处置和后面的委托拍卖公司处置模式,几无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几无作为;2012年后出现的“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委托拍卖模式、淘宝司法拍卖模式都对互联网技术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运用,使得司法拍卖信息得到了更大程度的社会传播。

    第三,线下服务层面。无论是最初的法院自行处置,或是淘宝司法网拍,对竞买人的线下服务都是由人民法院进行提供,法院执行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人财物资源的增加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委托拍卖模式下,既可以减轻法院系统的执行环节负担,也可以使得专业的线下服务机构能够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3.司法网拍之“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模式

    从上文分析可以清晰看出,相对于最初的法院自行委托处置模式、委托给拍卖公司处置模式和法院自行处置之淘宝司法网拍模式而言,司法委托拍卖之“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模式很好地兼顾了司法委托拍卖改革目的、专业线下服务和互联联网+司法拍卖等。依托于国有平台背景、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数十年专业交易经验、风控机制和互联网技术运用水平,从2012年开始,产权交易机构切入司法拍卖,在信息传播、成交效果、线下服务、各方监管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产权市场切入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

    (一)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大势下的机会

    1.不良资产存量大,处置压力大

    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持续、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国民经济中的很多行业进入了下行周期。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均面临着资产质量下降、坏账率上升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

    根据银监会2007年印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商业银行的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一般为应对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要求和业绩考核,商业银行往往会在关注类贷款中隐藏大量的潜在不良贷款。根据中国银监会官方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了1493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6%;关注类贷款余额高达34770亿元,占比4.1%;关注类+不良类余额高达49709亿,占比5.86%。由此可见,银行系统已经暴露的和潜在的不良率很高。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信贷资产的分布示意图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

    2.不良资产处置形势

    根据中外的权威机构分析,中国官方关于不良资产存量的判断偏于保守,普遍认为我国的不良贷款与关注类贷款的存量之和在10万亿-20万亿之间。并且,预测了在净资产不受侵蚀的情况下,银行系统最多能够吸收的不良资产约为8万亿。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以及监管红线的限制,会迫使银行加大推包处置力度;同时,采取借新还旧、资产置换、虚假出售出表、降低评级标准等方式,将真实风险延后,降低当期风险压力。

    根据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份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从目前的经济走势来看,银行业不良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的时间还会比较长。新增信贷集中出现不良贷款的时点较大可能在2017年。

    (二)产权市场切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必要性与优势

    产权市场涉足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十分必要:首先,切入不良资产市场是产权交易机构创建全要素交易市场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其次,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巨大、产业链复杂、对线下专业服务能力要求非常高,对于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者,主动涉足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也是应对淘宝司法网拍冲击的重要措施。

    作为从事企业国有产权和司法拍卖的重要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机构切入不良资产行业有天然的优势,主要如下:

    1.国有公信力交易平台背景

    产权交易机构长期从事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所积累的交易经验、风控机制、交易系统等,使得产权交易机构具有天然的平台公信力。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中,非常缺乏、也非常需要具有国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来化解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长期以来,产权交易机构建立的国有资产交易团队、司法资产交易团队、风控团队,以及广泛布局的服务网络等,都是产权交易机构切入不良资产交易服务领域的锋利武器。

    2.司法委托拍卖之“拍卖公司+产权交易机构”模式下,产权交易机构已经较为深入的切入了司法拍卖业务领域,而司法执行是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处置方式之一。与拍卖公司的合作,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发挥了专业服务优势与互联网技术,既减轻了法院执行中的压力,也使得最终的成交效果和公平性得到了保证。从现实来看,产权交易机构作为国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已经得到了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中的人民法院、拍卖公司、投资人、金融机构等广泛认可,这也使得产权交易机构顺势切入不良资产处置的更广阔领域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产权市场如何创新型构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

    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基础业务为出发点,借助于市场化运营主体的制度优势和对互联网+资产交易技术的成熟运用,产权交易机构顺势切入司法拍卖业务,进而切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既是内在需求,也是发展的必然选择。站在非标准资产与权益交易领域的发展趋势角度来看,产权交易机构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不良资产交易业务的构建:

    1.系统性研究不良资产行业

    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从上游的银行、非银金融机构等不良资产供给方,到中游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到下游的投资客户或最终买家,产业链条长;从催收、资产包定向批量转让等传统处置方式,到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性处置方式,交易方式众多;所需要的服务涉及法律、评估、催收、处置、融资等,线下服务专业且复杂。切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势必需要产权交易机构对这个行业进行系统性研究,进而找到自己的市场机会,分享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一块“蛋糕”。

     

    不良资产产业链示意图

    2.立足交易业务,完善衍生服务

    从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延伸到司法拍卖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核心优势是作为高度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交易平台公信力和互联网竞价技术的领先应用。切入不良资产业务,同样离不开这个核心优势。但仅仅将重心放在交易环节还远远不够,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不同于传统国有资产交易的政策许可。因此,不仅要紧抓交易环节,提升资产去化效率,而且同时要完善交易所需的衍生服务,比如融资服务、过户核税服务、尽职调查服务等,提升客户的交易黏性和交易体验。

    3.实施平台战略,构建不良资产交易的生态平台

    实施平台战略,是产权交易机构资产交易+互联网的内在要求。平台战略的核心在于聚合相关交易产业链条上的各相关方,弥补产权交易机构自身的不足。不良资产交易平台不但是一套先进的从资产交易的项目辅导、审批挂牌、在线报名、互联网竞价、线上结算、在线见证等全流程交易平台系统,同时也是围绕在不良资产交易链条上的包括法律服务、评估服务、融资服务、尽职调查等服务的相关专业机构聚集的平台。通过以不良项目资源聚集专业服务、吸引投资方(买家),或以强大的去化能力、专业服务、海量的投资方(买家)来吸引不良资产供给方,最终达到多方互动、多方共赢的生态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