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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公开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 (二)项目地点:郑家嘴码头 (三)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78115.32元(不含税) (六)工程费用由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其出具合法合规工程费发票。 注:成交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其他杂费(垃圾清运)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税金另行计取。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省外企业须满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内容规定;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三、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包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足3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则延长该公告信息发布;如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当出现上述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现金)即400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手续后由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八、项目要求 (一)付款方式 1. 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且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手续后,移交竣工资料及图纸(6套,电子文档1份)给甲方,由甲方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并在结算审核完成后1个月内向乙方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且移交招选方后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不计息返还。
(二)工程量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备料,及时进场,并接受采购人的随工审检和抽检; 2.本项目所需一切施工机械和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 3.符合行业安全标准,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结算单价 采购清单中各项单价结算按最终成交价与挂牌的最高限价的差额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 (五)零星工程 原则上不允许增加工程量,若确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工程量的零星工程,成交供应商应取得采购方书面同意,且零星工程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成交价总金额的10%。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工程现状、充分熟悉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三)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四)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2000元。 十、公告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第四产权(http://www.dscq.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于2021年 6月3日至6月9日17:00前,“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826098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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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 |
标的名称 | 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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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1804A1051408 | 挂牌价格 | 7.811532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6-0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6-24 |
资产采购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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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公开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郑家嘴码头管理房装修工程 (二)项目地点:郑家嘴码头 (三)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78115.32元(不含税) (六)工程费用由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其出具合法合规工程费发票。 注:成交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其他杂费(垃圾清运)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税金另行计取。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省外企业须满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内容规定;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三、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包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足3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则延长该公告信息发布;如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当出现上述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现金)即400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手续后由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八、项目要求 (一)付款方式 1. 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且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手续后,移交竣工资料及图纸(6套,电子文档1份)给甲方,由甲方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并在结算审核完成后1个月内向乙方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且移交招选方后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不计息返还。
(二)工程量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备料,及时进场,并接受采购人的随工审检和抽检; 2.本项目所需一切施工机械和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 3.符合行业安全标准,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结算单价 采购清单中各项单价结算按最终成交价与挂牌的最高限价的差额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 (五)零星工程 原则上不允许增加工程量,若确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工程量的零星工程,成交供应商应取得采购方书面同意,且零星工程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成交价总金额的10%。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工程现状、充分熟悉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三)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四)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2000元。 十、公告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第四产权(http://www.dscq.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于2021年 6月3日至6月9日17:00前,“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广蓥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826098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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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0.2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06-24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见公告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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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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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蔡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33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许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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