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分类
填写您的需求,第四产权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为您分忧解难。
  获取验证码
恭喜您,需求发布成功!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联系处置方
  • 交保证金
  • 开始竞价
  • 竞价成功
  • 线下交割
<
>
地图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培训中心招租

已成交
成交时间:
780次围观
321.5 万元
——
300万元
本项目已成交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女士 0591-87270630
    吴女士 0591-87315305
    邓先生 0591-87809323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陈女士 0591-87270630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一、租赁标的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培训中心招租。租赁期限8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21.5万元,第四年至第八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租金三个月支付一次,先缴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第七个月至第十个月租金,此后承租方应在下一个支付周期前1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承租方应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21237.84平方米。楼层总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租赁标的装修情况:外立面已完工,室内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已安装到位。租赁标的现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2、风险提示

(1)该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实际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租赁标的移交时的现状承租本标的,已知悉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并不以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使用该租赁标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许可和经营、环保等许可、报备或暂住证等证照;如需二次装修,承租方需自行负责租赁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等手续。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本租赁标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修装饰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能导致如未获得相关许可、报备或证照而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鉴于租赁标的建设单位尚未就本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可能存在与原建筑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形,实际产权面积与规划面积不一致的情形,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现状实际面积与本方案中“租赁标的基本情况”中的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该租赁标的无法正常经营的,经双方协商可暂停计算租赁时间和租金,待影响因素解除后继续计算;若导致无法实现双方约定目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该等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租赁用途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社会各界宾客的学术会议、教育培训、赛事活动、公务接待等提供餐饮、住宿及会务等服务,优先保障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工作使用需求。不得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有污染及噪音大、酒吧、网吧、电玩、棋牌、KTV、桑拿洗浴、水疗休闲、保健推拿、足部护理等其他不适合在高校周边经营的休闲娱乐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业务;不得做出对学校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具有经营各类培训、会议并提供相关餐饮、住宿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3、竞租人需提供具备带动3万人次/年的培训及培训配套的接待能力证明(所指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服务、国央企南方培训基地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合同、培训基地证明等)。

4、竞租人须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对标的命名、冠名,需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但不得冠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含简称)”名称。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仅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踏勘。

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在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明确的运营方案、装修装饰方案等,方案需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执行。

4、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第一年内投入租赁标的装修、家具设备购置安装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合计应不少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由出租方委托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承租方应主动完整真实地提供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经审计,若上述投入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不足部分应补足缴付给出租方,该补足余额款项归出租方所有。

5、鉴于租赁标的作为出租方的两岸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定位,承租方必须优先为出租方的学术会议、教育培训、赛事活动、公务接待等提供住宿、餐饮和会务安排,由出租方提前7个工作日与承租方沟通落实,承租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财政关于住宿、餐饮、会议等相关费用指导价予以落实,具体优惠方案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另行协商确定。

6、承租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保洁工作。每2年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外墙进行有效清洗,保持整体形象整洁美观。除承租方为标的物运营所作的必要广告外,承租方不得以其租赁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方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承租方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7、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仅有使用权。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功能或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抵押、交予他人经营,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要求改正,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拒不改正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上一年度(租赁期限第一年即解除的,支付第一年度)租金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交纳所有费用(含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承租方须自行对本标的进行日常修缮,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二次装修,装饰装修标准应与原装修标准保持一致,且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按出租方的审核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应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拆除、改造、装修装饰工程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以上任何费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墙(柱)和主体结构,不得影响大楼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电梯以及排水、供电、通讯等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否则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不得无证施工。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手续。出租方将积极配合提供已有的书面材料用于办理手续。对租赁标的二次装修前需要拆除或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材料、家具等物品,承租方应归还出租方,不得损坏或自行处理,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10、合同签订后,为实现租赁标的用途,承租方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变更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出租方仅对涉及使用期内房屋有关事项予以协助、配合,若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承租方仍须继续执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承租方未取得经营所需相关证件,双方同意解除租赁事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等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承租方应在交还期届满日前完成租赁标的的交还工作,同时还应当将添附的设施设备(出租方要求拆除的部分)及招牌等拆除至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并将属于承租方所有的物品搬离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费用,保持租赁标的干净、整洁。但是,不论是否二次装修,租赁标的内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及家具设备均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的拆除工作不应当恶意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地面、墙面、屋顶、完成的装修工程、家具及有关机电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12、承租方应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做好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器材等更新、保养、维护、修缮、重置及安全、文明、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在经营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签订《租赁安全责任书》,并就合同内风险购买足额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等)并保证保险持续有效;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本项目所涉及租金,仅指租赁标的使用租金,不包含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应另行缴交的水电、通讯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公摊费及应由承租方缴交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修缮费用、经营相关税费等),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5、承租方应该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否则每延期支付一天,出租方按所欠费用的0.05%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承租方连续两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0天的(含本数),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仍未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6、如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并有权拒绝该承租方再参与公司项目的招商。

17、承租方每年应按学校要求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及其他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不低于1000人次。

18、承租方应每年为学校引进1万人次以上的有偿培训业务。

19、为扩大学校的全国影响力,每年为学校引入2家及以上的国央企或全国性行业组织在校内成立培训基地并双方授牌。

20、为满足学校学生实习、实训需求,承租方必须承诺按校方需求在酒店内配套有关实习、实训环境并提供相关师资。

21、为满足培训中心兼做实训基地的基础环境功能,承租方应投建楼宇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数字广播系统、酒店管理系统等。出于校方针对学生上网行为管理及建筑安防统一管理要求,培训中心需具备校园网无线网络覆盖,所用到的高密AP、放装AP或面板AP需支持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对接,安防监控系统需支持接入校方现有安防平台,实现统一监管。

22、承租方需为培训中心会议室建设配套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支持接入校方会议系统平台实现跨校区远程视频会议。

23、承租方应落实属地实验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推动本地电视节目入户,并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单工位宣传影视部关于增强广电网络传播能力拓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阵地的函》(岚综委宣函〔2024〕5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非星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的通知》。

24、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如由出租方提供用水、用电、排污等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按本项目所在校区的相关标准向出租方支付。

25、本项目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26、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日为起始日计算8年,具体起始日及终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7、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起始日起连续6个月,建设减租期内免收承租方首年租金的50%,如建设减租期内装修完成启动运营则建设减租期相应终止,租金支付周期相应提前。

28、本项目承租后项目不得转租。

29、若成交后发现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造假或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0、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3—2025年11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5年12月29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21237.84平方米。楼层总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租赁标的装修情况:外立面已完工,室内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已安装到位。租赁标的现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2、风险提示

(1)该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实际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租赁标的移交时的现状承租本标的,已知悉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并不以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使用该租赁标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许可和经营、环保等许可、报备或暂住证等证照;如需二次装修,承租方需自行负责租赁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等手续。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本租赁标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修装饰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能导致如未获得相关许可、报备或证照而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鉴于租赁标的建设单位尚未就本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可能存在与原建筑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形,实际产权面积与规划面积不一致的情形,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现状实际面积与本方案中“租赁标的基本情况”中的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该租赁标的无法正常经营的,经双方协商可暂停计算租赁时间和租金,待影响因素解除后继续计算;若导致无法实现双方约定目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该等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具有经营各类培训、会议并提供相关餐饮、住宿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3、竞租人需提供具备带动3万人次/年的培训及培训配套的接待能力证明(所指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服务、国央企南方培训基地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合同、培训基地证明等)。

4、竞租人须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成报名手续即在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终结的说明

第十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二)通过交易中心平台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意向投资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 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 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式向交易中心委托方提出,交易中心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委托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的说明

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的情形。

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培训中心招租
项目编码 DSCQ20258A341378009 挂牌价格 321.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格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6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03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08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一、租赁标的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培训中心招租。租赁期限8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21.5万元,第四年至第八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租金三个月支付一次,先缴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第七个月至第十个月租金,此后承租方应在下一个支付周期前1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承租方应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21237.84平方米。楼层总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租赁标的装修情况:外立面已完工,室内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已安装到位。租赁标的现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2、风险提示

(1)该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实际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租赁标的移交时的现状承租本标的,已知悉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并不以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使用该租赁标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许可和经营、环保等许可、报备或暂住证等证照;如需二次装修,承租方需自行负责租赁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等手续。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本租赁标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修装饰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能导致如未获得相关许可、报备或证照而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鉴于租赁标的建设单位尚未就本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可能存在与原建筑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形,实际产权面积与规划面积不一致的情形,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现状实际面积与本方案中“租赁标的基本情况”中的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该租赁标的无法正常经营的,经双方协商可暂停计算租赁时间和租金,待影响因素解除后继续计算;若导致无法实现双方约定目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该等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租赁用途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社会各界宾客的学术会议、教育培训、赛事活动、公务接待等提供餐饮、住宿及会务等服务,优先保障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工作使用需求。不得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有污染及噪音大、酒吧、网吧、电玩、棋牌、KTV、桑拿洗浴、水疗休闲、保健推拿、足部护理等其他不适合在高校周边经营的休闲娱乐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业务;不得做出对学校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具有经营各类培训、会议并提供相关餐饮、住宿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3、竞租人需提供具备带动3万人次/年的培训及培训配套的接待能力证明(所指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服务、国央企南方培训基地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合同、培训基地证明等)。

4、竞租人须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对标的命名、冠名,需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但不得冠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含简称)”名称。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仅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踏勘。

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在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明确的运营方案、装修装饰方案等,方案需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执行。

4、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第一年内投入租赁标的装修、家具设备购置安装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合计应不少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由出租方委托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承租方应主动完整真实地提供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经审计,若上述投入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不足部分应补足缴付给出租方,该补足余额款项归出租方所有。

5、鉴于租赁标的作为出租方的两岸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定位,承租方必须优先为出租方的学术会议、教育培训、赛事活动、公务接待等提供住宿、餐饮和会务安排,由出租方提前7个工作日与承租方沟通落实,承租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财政关于住宿、餐饮、会议等相关费用指导价予以落实,具体优惠方案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另行协商确定。

6、承租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保洁工作。每2年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外墙进行有效清洗,保持整体形象整洁美观。除承租方为标的物运营所作的必要广告外,承租方不得以其租赁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方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承租方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7、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仅有使用权。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功能或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抵押、交予他人经营,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要求改正,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拒不改正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上一年度(租赁期限第一年即解除的,支付第一年度)租金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交纳所有费用(含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承租方须自行对本标的进行日常修缮,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二次装修,装饰装修标准应与原装修标准保持一致,且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按出租方的审核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应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拆除、改造、装修装饰工程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以上任何费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墙(柱)和主体结构,不得影响大楼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电梯以及排水、供电、通讯等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否则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不得无证施工。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手续。出租方将积极配合提供已有的书面材料用于办理手续。对租赁标的二次装修前需要拆除或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材料、家具等物品,承租方应归还出租方,不得损坏或自行处理,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10、合同签订后,为实现租赁标的用途,承租方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变更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出租方仅对涉及使用期内房屋有关事项予以协助、配合,若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承租方仍须继续执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承租方未取得经营所需相关证件,双方同意解除租赁事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等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承租方应在交还期届满日前完成租赁标的的交还工作,同时还应当将添附的设施设备(出租方要求拆除的部分)及招牌等拆除至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并将属于承租方所有的物品搬离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费用,保持租赁标的干净、整洁。但是,不论是否二次装修,租赁标的内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及家具设备均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的拆除工作不应当恶意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地面、墙面、屋顶、完成的装修工程、家具及有关机电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12、承租方应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做好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器材等更新、保养、维护、修缮、重置及安全、文明、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在经营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签订《租赁安全责任书》,并就合同内风险购买足额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等)并保证保险持续有效;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本项目所涉及租金,仅指租赁标的使用租金,不包含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应另行缴交的水电、通讯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公摊费及应由承租方缴交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修缮费用、经营相关税费等),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5、承租方应该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否则每延期支付一天,出租方按所欠费用的0.05%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承租方连续两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0天的(含本数),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仍未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6、如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并有权拒绝该承租方再参与公司项目的招商。

17、承租方每年应按学校要求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及其他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不低于1000人次。

18、承租方应每年为学校引进1万人次以上的有偿培训业务。

19、为扩大学校的全国影响力,每年为学校引入2家及以上的国央企或全国性行业组织在校内成立培训基地并双方授牌。

20、为满足学校学生实习、实训需求,承租方必须承诺按校方需求在酒店内配套有关实习、实训环境并提供相关师资。

21、为满足培训中心兼做实训基地的基础环境功能,承租方应投建楼宇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数字广播系统、酒店管理系统等。出于校方针对学生上网行为管理及建筑安防统一管理要求,培训中心需具备校园网无线网络覆盖,所用到的高密AP、放装AP或面板AP需支持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对接,安防监控系统需支持接入校方现有安防平台,实现统一监管。

22、承租方需为培训中心会议室建设配套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支持接入校方会议系统平台实现跨校区远程视频会议。

23、承租方应落实属地实验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推动本地电视节目入户,并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单工位宣传影视部关于增强广电网络传播能力拓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阵地的函》(岚综委宣函〔2024〕5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非星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的通知》。

24、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如由出租方提供用水、用电、排污等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按本项目所在校区的相关标准向出租方支付。

25、本项目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26、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日为起始日计算8年,具体起始日及终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7、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起始日起连续6个月,建设减租期内免收承租方首年租金的50%,如建设减租期内装修完成启动运营则建设减租期相应终止,租金支付周期相应提前。

28、本项目承租后项目不得转租。

29、若成交后发现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造假或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0、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3—2025年11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5年12月29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321.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对标的命名、冠名,需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但不得冠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含简称)”名称。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仅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踏勘。

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在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明确的运营方案、装修装饰方案等,方案需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执行。

4、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第一年内投入租赁标的装修、家具设备购置安装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合计应不少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由出租方委托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承租方应主动完整真实地提供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经审计,若上述投入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不足部分应补足缴付给出租方,该补足余额款项归出租方所有。

5、鉴于租赁标的作为出租方的两岸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定位,承租方必须优先为出租方的学术会议、教育培训、赛事活动、公务接待等提供住宿、餐饮和会务安排,由出租方提前7个工作日与承租方沟通落实,承租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财政关于住宿、餐饮、会议等相关费用指导价予以落实,具体优惠方案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另行协商确定。

6、承租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保洁工作。每2年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外墙进行有效清洗,保持整体形象整洁美观。除承租方为标的物运营所作的必要广告外,承租方不得以其租赁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方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承租方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7、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仅有使用权。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功能或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抵押、交予他人经营,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要求改正,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拒不改正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上一年度(租赁期限第一年即解除的,支付第一年度)租金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交纳所有费用(含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承租方须自行对本标的进行日常修缮,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二次装修,装饰装修标准应与原装修标准保持一致,且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按出租方的审核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应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拆除、改造、装修装饰工程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以上任何费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墙(柱)和主体结构,不得影响大楼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电梯以及排水、供电、通讯等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否则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不得无证施工。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手续。出租方将积极配合提供已有的书面材料用于办理手续。对租赁标的二次装修前需要拆除或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材料、家具等物品,承租方应归还出租方,不得损坏或自行处理,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10、合同签订后,为实现租赁标的用途,承租方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变更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出租方仅对涉及使用期内房屋有关事项予以协助、配合,若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承租方仍须继续执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承租方未取得经营所需相关证件,双方同意解除租赁事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等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承租方应在交还期届满日前完成租赁标的的交还工作,同时还应当将添附的设施设备(出租方要求拆除的部分)及招牌等拆除至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并将属于承租方所有的物品搬离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费用,保持租赁标的干净、整洁。但是,不论是否二次装修,租赁标的内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及家具设备均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的拆除工作不应当恶意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地面、墙面、屋顶、完成的装修工程、家具及有关机电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否则,承租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12、承租方应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做好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器材等更新、保养、维护、修缮、重置及安全、文明、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在经营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签订《租赁安全责任书》,并就合同内风险购买足额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等)并保证保险持续有效;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本项目所涉及租金,仅指租赁标的使用租金,不包含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应另行缴交的水电、通讯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公摊费及应由承租方缴交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修缮费用、经营相关税费等),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5、承租方应该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否则每延期支付一天,出租方按所欠费用的0.05%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承租方连续两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0天的(含本数),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仍未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6、如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并有权拒绝该承租方再参与公司项目的招商。

17、承租方每年应按学校要求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及其他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不低于1000人次。

18、承租方应每年为学校引进1万人次以上的有偿培训业务。

19、为扩大学校的全国影响力,每年为学校引入2家及以上的国央企或全国性行业组织在校内成立培训基地并双方授牌。

20、为满足学校学生实习、实训需求,承租方必须承诺按校方需求在酒店内配套有关实习、实训环境并提供相关师资。

21、为满足培训中心兼做实训基地的基础环境功能,承租方应投建楼宇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数字广播系统、酒店管理系统等。出于校方针对学生上网行为管理及建筑安防统一管理要求,培训中心需具备校园网无线网络覆盖,所用到的高密AP、放装AP或面板AP需支持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对接,安防监控系统需支持接入校方现有安防平台,实现统一监管。

22、承租方需为培训中心会议室建设配套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支持接入校方会议系统平台实现跨校区远程视频会议。

23、承租方应落实属地实验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推动本地电视节目入户,并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单工位宣传影视部关于增强广电网络传播能力拓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阵地的函》(岚综委宣函〔2024〕5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非星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加强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建设的通知》。

24、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如由出租方提供用水、用电、排污等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按本项目所在校区的相关标准向出租方支付。

25、本项目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26、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日为起始日计算8年,具体起始日及终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7、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起始日起连续6个月,建设减租期内免收承租方首年租金的50%,如建设减租期内装修完成启动运营则建设减租期相应终止,租金支付周期相应提前。

28、本项目承租后项目不得转租。

29、若成交后发现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造假或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0、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具有经营各类培训、会议并提供相关餐饮、住宿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3、竞租人需提供具备带动3万人次/年的培训及培训配套的接待能力证明(所指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服务、国央企南方培训基地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合同、培训基地证明等)。

4、竞租人须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21237.84平方米。楼层总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租赁标的装修情况:外立面已完工,室内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已安装到位。租赁标的现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2、风险提示

(1)该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实际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租赁标的移交时的现状承租本标的,已知悉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并不以本租赁标的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使用该租赁标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许可和经营、环保等许可、报备或暂住证等证照;如需二次装修,承租方需自行负责租赁标的二次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消防验收等手续。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本租赁标证载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处于装修装饰阶段、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能导致如未获得相关许可、报备或证照而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鉴于租赁标的建设单位尚未就本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可能存在与原建筑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形,实际产权面积与规划面积不一致的情形,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现状实际面积与本方案中“租赁标的基本情况”中的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该租赁标的无法正常经营的,经双方协商可暂停计算租赁时间和租金,待影响因素解除后继续计算;若导致无法实现双方约定目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该等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12-0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351008010018150064161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6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成报名手续即在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终结的说明

第十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二)通过交易中心平台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意向投资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 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 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式向交易中心委托方提出,交易中心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 交易中心委托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的说明

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的情形。

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
{{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
手机参拍
服务机构
重要提示:建议您使用电脑端“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或微信小程序。其他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手机端等)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
推荐地址:点击下载
重要提示:建议您登录电脑端网站微信小程序参与项目交易。当前浏览器可能造成本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影响您正常参与交易活动。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