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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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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78(1) 2、竞价标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闽东宾馆26-9、26-10两处店面叁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28号。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6)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7705号(证载用途:商服用地/商业); 4、装修情况:简装; 5、租赁期限:叁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间; 7、(装修)免租期:1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月8日前付清;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用途;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因油烟,噪音等扰民影响周边住户。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有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闽东宾馆26-9:2026年7月18日;闽东宾馆26-10:2026年6月30日;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租赁期间,如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或自身建设需要拆迁或重建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委托出租事项的主体,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3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23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店面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资格材料: 1、一般竞价资格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店面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2、本项目专项竞价资格材料: (1)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要求征信报告未出现以下情况①严重失信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②不良信用记录:如多次逾期还款、拖欠货款、违约等;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注:征信报告打印(出具)时间需在项目报名期间内] (2)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委托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委托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出租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间,在承租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出租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方应在承租方办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返还出租方、结清所有欠款、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迁出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方(不计息)。 (三)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且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五)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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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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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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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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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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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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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东宾馆26-10 |
| 标的名称 | 闽东宾馆2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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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CQ20269F871454968 | 挂牌价格 | 3,120 元/月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7-14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23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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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包简介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78(1) 2、竞价标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闽东宾馆26-9、26-10两处店面叁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28号。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6)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7705号(证载用途:商服用地/商业); 4、装修情况:简装; 5、租赁期限:叁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间; 7、(装修)免租期:1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月8日前付清;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用途;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因油烟,噪音等扰民影响周边住户。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有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闽东宾馆26-9:2026年7月18日;闽东宾馆26-10:2026年6月30日;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租赁期间,如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或自身建设需要拆迁或重建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委托出租事项的主体,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3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23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店面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资格材料: 1、一般竞价资格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店面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2、本项目专项竞价资格材料: (1)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要求征信报告未出现以下情况①严重失信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②不良信用记录:如多次逾期还款、拖欠货款、违约等;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注:征信报告打印(出具)时间需在项目报名期间内] (2)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委托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委托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出租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间,在承租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出租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方应在承租方办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返还出租方、结清所有欠款、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迁出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方(不计息)。 (三)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且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五)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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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78(1) 2、竞价标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闽东宾馆26-9、26-10两处店面叁年招租。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28号。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闽(2026)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7705号(证载用途:商服用地/商业); 4、装修情况:简装; 5、租赁期限:叁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间; 7、(装修)免租期:1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月8日前付清;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用途;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因油烟,噪音等扰民影响周边住户。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有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闽东宾馆26-9:2026年7月18日;闽东宾馆26-10:2026年6月30日;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租赁期间,如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或自身建设需要拆迁或重建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指委托出租事项的主体,下同)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保证金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委托方书面函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3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23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店面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资格材料: 1、一般竞价资格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7)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店面租赁合同》原件(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非自然人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加盖手印); 2、本项目专项竞价资格材料: (1)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一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要求征信报告未出现以下情况①严重失信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②不良信用记录:如多次逾期还款、拖欠货款、违约等;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注:征信报告打印(出具)时间需在项目报名期间内] (2)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委托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委托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出租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间,在承租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出租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方应在承租方办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返还出租方、结清所有欠款、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迁出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方(不计息)。 (三)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且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五)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委托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招租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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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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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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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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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120 元/月 | ||||||||||||||||||||||||||||||||||||||||||||||||||||||||||||||||||||||||||||
| 价格说明 | ——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 | |||||||||||||||||||||||||||||||||||||||||||||||||||||||||||||||||||||||||||||
| 租赁期限 | 叁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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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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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报名材料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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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1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07-23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 | |||||||||||||||||||||||||||||||||||||||||||||||||||||||||||||||||||||||||||||
| 账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
| 账号 | 0000024507886012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保证事项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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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8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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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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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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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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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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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竞买号 | 报价金额 | 报价时间 | |
| 有效 无效 | {{param.nickName}}(您自己) | {{record.nick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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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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