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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采购人)委托,拟对“兰州农商银行复兴支行抵债资产委托涉税专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选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为解决抵债资产过户至采购人名下过程中税务咨询、税务合规计划、资料整理递交以及涉及过户其他服务等相关事宜。拟涉及税务筹划资产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11号的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309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26.39平方米 ,目前被侵占。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备税务代理咨询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资格; 4.供应商三年内承揽过相关抵债资产过户服务代理项目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完成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1.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供应商负责对接当地税务局,协助采购人取得核税资料并完成税款缴纳的相关手续; 2.通过核对原件,审核相关机构提供的资料齐全、权属关系,确保所有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登记、税种核定,采购人最终取得产权证。 3.服务期限3个月。 4.采购人取得抵债资产过户产权证后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四、服务费用 本次税务筹划服务费用为60万元。 五、报名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文件; 5.本次项目服务方案; 6.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 1.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如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供应商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报价方式为反向多次报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协议成交。 七、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3000元,不按时交纳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有权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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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商银行复兴支行抵债资产(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11号的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涉税专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标的名称 | 兰州农商银行复兴支行抵债资产(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11号的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涉税专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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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55C8D1298793 | 挂牌价格 | 6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5-1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16 |
资产采购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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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采购项目内容 |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采购人)委托,拟对“兰州农商银行复兴支行抵债资产委托涉税专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选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为解决抵债资产过户至采购人名下过程中税务咨询、税务合规计划、资料整理递交以及涉及过户其他服务等相关事宜。拟涉及税务筹划资产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11号的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309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26.39平方米 ,目前被侵占。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备税务代理咨询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资格; 4.供应商三年内承揽过相关抵债资产过户服务代理项目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完成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1.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供应商负责对接当地税务局,协助采购人取得核税资料并完成税款缴纳的相关手续; 2.通过核对原件,审核相关机构提供的资料齐全、权属关系,确保所有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登记、税种核定,采购人最终取得产权证。 3.服务期限3个月。 4.采购人取得抵债资产过户产权证后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四、服务费用 本次税务筹划服务费用为60万元。 五、报名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文件; 5.本次项目服务方案; 6.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 1.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如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供应商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报价方式为反向多次报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协议成交。 七、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3000元,不按时交纳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有权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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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05-16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处置 1.交易保证金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供应商未能成为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在项目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径退回。 3.意向供应商成为供应商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后交易保证金原金额原路径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采购人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供应商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供应商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供应商皆不按要求应价的; (5)意向供应商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供应商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文件约定的; (7)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因供应商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的; (8)《委托服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向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的。 二、处置方法: 1.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原金额原路径退回; 2.未被确认为供应商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交易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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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备税务代理咨询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资格; 4.供应商三年内承揽过相关抵债资产过户服务代理项目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完成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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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风险提示 | |||||||||||||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甘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甘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试行)》。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甘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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