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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预披露)

公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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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19377187712
  • 项目募集联系人
    吴女士 0771-5708411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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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预披露) 拟募集资金 具体以正式披露为准。
拟新增注册资本 以正式公告披露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以正式公告披露为准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9377187712
项目募集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募集联系电话 0771-5708411
受托机构 ——
增资企业名称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青秀区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QFRM646
注册资本 7,844.3513万人民币
股本总额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侯海萍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职工人数 业务无法提供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3日,注册资本为7844.35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侯海萍,注册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513室,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为主营业务。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定位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南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公司主要功能为搭建南宁市各县(市、区)平台公司向南宁金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板块子公司注资的通道。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拟新增资金具体金额以正式披露为准。

2、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具体比例以正式披露为准。

3、还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内容,以正式披露为准。

4、本次股权增资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尚未履行完毕。

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名称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预披露)
项目编码 G62025GX1000001-0 拟募集资金 具体以正式披露为准。
预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预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24
拟新增注册资本 以正式公告披露为准 预披露截止日期 2025-07-21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以正式公告披露为准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增资企业简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青秀区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QFRM646
注册资本 7,844.3513万 人民币
股本总额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侯海萍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职工人数 业务无法提供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3日,注册资本为7844.35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侯海萍,注册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513室,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为主营业务。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定位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南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公司主要功能为搭建南宁市各县(市、区)平台公司向南宁金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板块子公司注资的通道。
增资前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宁朱槿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5977 %
2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49.4023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150.511955 147.803199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2,651.705778 3.31794 2,648.387838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上数据摘自《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4-12-31 0 4.590692 4.36115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8,340.013718 87.264723 8,252.748995
备注 以上数据摘自南宁金控协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月报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拟新增资金具体金额以正式披露为准。

2、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具体比例以正式披露为准。

3、还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内容,以正式披露为准。

4、本次股权增资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尚未履行完毕。

监管情况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 非中央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3403015980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机构类别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其他披露信息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

增资条件

具体以正式披露为准。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9377187712
项目募集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募集联系电话 0771-57084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十九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 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 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 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风险提示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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